5.2 职责分工

5.2 职责分工

在履行第2章(通用管理)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相关参建方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车站、区间工程与前期工程的衔接协调,主要包括工序协调、工期协调,办理诸如运营线路、重要(保护)建(构)筑物、重要管线等保护区域施工手续,确保及时为车站、区间施工创造条件;在开工前,还应组织实施现场灰线复测等。

(2)设计单位重点优化设计方案,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3)施工单位重点关注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及其效果,并做好施工扰民的投诉处理。

(4)监理单位应对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及其效果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