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职责分工

6.2 职责分工

在履行第2章(通用管理)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相关参建方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重点做好装饰装修工程与土建、安装、机电系统工程的接口协调,包括场地移交、工序协调、渗漏水治理等。

(2)设计单位做好装饰装修工程与土建、安装、机电系统等专业工程在接口界面矛盾方面的设计层面的协调工作。

(3)施工单位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主管单位,与安装、机电系统单位签订相应的管理协议,并履行管理职能。

(4)监理单位在做好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工作之余,对其他安装、机电系统单位在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的施工情况、监理情况进行综合监督,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