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 施工准备阶段
(1)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完成工程报建、报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建设单位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审核设计进度计划和二次施工图出图计划,并控制执行;审查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中监理组织机构、监理措施、监理自备的设施设备等落实情况。
(3)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专用无线系统设计联络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通信总包以及相关单位部门、相关接口专业单位等参加;确认技术方案、系统设备材料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明确细化与通信相关子系统以及其他专业之间的接口和工程界面,提供细化施工图所需资料。
(4)建设单位组织召开通信施工总承包设计联络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通信总包单位和所有设备供应商以及相关单位部门、相关接口专业单位等参加;确认技术方案、系统设备材料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明确与专用无线、通信子系统间、与其他专业间、与既有系统间、与其他工程间、与市话、公安、消防等之间接口和界面,提供细化施工图所需资料。
(5)设计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按照进度计划完成二次施工图,并按照规定流程完成内审、外审和强审;设计文件应明确对施工的设计要求,明确系统、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安装位置及尺寸,明确接线端子,准时出图确保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施工性进行审核;完成对施工方、系统和设备供应商的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签。
(6)监理单位完成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完成对施工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以及对施工单位组织机构、施工进场、机具报验等内容落实情况的审查工作。
(7)在工程施工正式开始前,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通过审批,在此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工程的主要施工关键点通过里程碑的方式进行控制。
(8)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安排好施工程序。
(9)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市话引入工程互提资料进行落实。施工单位进场前进行施工现场调查,针对土建等为通信预留条件情况进行核查,对市话引入、公安无线引入和消防无线引入现场条件进行确认。
(10)施工单位组建施工管理机构和相应的专业施工队伍并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
(11)施工单位编制包括专用无线系统在内的全部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计划,做好设备材料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