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6 运营交叉施工

7.4.6 运营交叉施工

1.管理要求

(1)和既有线交叉施工时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运营、维保等相关单位评审确认。

(2)施工过程中若遇动火作业或产生有异味和较大粉尘作业时应避开运营时段施工并及时和运营单位沟通协调,制订确实可行的保护方案,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加强和运营值班人员沟通,避免造成较大影响。

(3)办理既有线作业施工许可,遵守既有线管理要求。

(4)施工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既有线施工作业交底,学习教育,运营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运营管理交底。

(5)既有线施工坚持“三不动”、“三不离”的制度。(“三不动”①未联系登记好不动;②对设备性能状况不清楚不动;③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三不离”①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②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维修好前不离;③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6)既有线施工严格执行登记要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