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2 职责分工

15.2.2 职责分工

在履行第2章(通用管理)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相关参建方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重点做好能量监控系统工程与装饰装修、风水电、通信、火灾自动报警、信号、门禁系统、屏蔽门、防淹门、自动售检票、电扶梯等专业工程的接口协调,包括工序协调、工期协调、工艺接口等。

(2)设计和施工单位分别做好能量监控系统工程与风水电、通信、火灾自动报警、信号、门禁系统、屏蔽门、防淹门、自动售检票、电扶梯等专业工程在设计层面、施工层面的接口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