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职责分工
在履行第2章(通用管理)的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相关参建方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重点做好风水电工程与土建、装饰装修、机电系统工程的接口协调,包括场地移交、工序协调、工艺接口、渗漏水治理等。
(2)设计单位做好风水电工程与土建、装饰装修、机电系统等专业工程在接口界面矛盾方面的设计层面的协调工作,尤其与其他机电系统管线管位方面的矛盾协调。
(3)施工单位做好风水电工程与土建、装饰装修、机电系统等专业工程在接口界面矛盾方面的设计层面的协调工作,尤其与其他机电系统管线管位的矛盾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