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程序管理

10.3 程序管理

上海市轨道交通线工程通信系统由传输系统、公务通信系统、专用通信系统、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公安无线引入通信系统、消防无线引入通信系统、技术防范系统(含视频监视、入侵告警和电子巡查系统)、广播系统、乘客信息系统、电源及接地系统、时间系统、故障集中监视系统、信息资源网接入系统、自动记点系统和通信附属设施等组成。

通常情况下,通信系统分“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和“通信施工总承包”两部分,按照两个独立的合同招标,首先通过系统招标,确定了系统集成商、设计方案及安装工程量清单后,再进行施工安装单位的招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装、调试),专用无线通信系统集成商与施工单位要在项目进度、质量控制等方面相互配合,分别按照总体进度质量要求完成自身合同内容,最终实现通信系统的整体功能。

通信系统工程管理流程如图10-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