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是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江西基础教育的重大发展年。这一年,德育方式不断创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党建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教育公平总体上步入从机会公平到教育资源配置公平的新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深入,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增加选择等方面有较大突破;课程教材教学教研为质量提升提供坚实支撑;学校治理走向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同时也走向扁平化、自主化,寻求个人发展与学校发展的一致性;学前三年毛入学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首次有了课程标准;新兴技术快速渗透基础教育领域;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突破;高中教育普及程度有新提高。
虽然成绩斐然,但总体上来看,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与兄弟省市,尤其是江沪浙东部基础教育相比,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离党和国家的要求、人民的期望仍然还有较大差距。基础教育思想有待进一步更新,“立德树人”仍然面临片面追求升学率等传统观念的巨大挑战;基础教育发展整体合力有待增强;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优先保障有待加强;教育正面宣传有待强化;教师编制数量不足、编制管理不科学,教师与管理队伍水平有待提高;学校办学自主权有待扩大和规范;等等。学前教育方面:幼儿园建设规划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现象突出;师资缺编严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普惠比例偏低。小学教育方面:学校常规管理落实不严,教学研究氛围不浓、水平不高,对学生核心素养培育重视不够,教育信息化发展质量不尽如人意,校本课程开发质量不高。初中教育方面:优质、均衡发展谋划意识不强;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非教育教学任务对教师工作干扰大,网络游戏对学生的危害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有待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方面: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发展水平不平衡;中职与普高发展失衡程度加重;生师比过高,教师身心健康存在问题,待遇保障不足;普通高中单一化发展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特殊教育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入学率有待提高;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办学质量有待提高;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此,我们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清醒分析全省基础教育形势,谋划写好全省基础教育“奋进之笔”。着力打好学前教育重普惠、义务教育促均衡、高中教育抓普及、特殊教育提质量“四大攻坚战”,推进信息技术与基础教育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西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一是用习近平教育思想指导基础教育;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行使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三是加大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四是加强课程建设与课堂改革,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五是充分发挥家校社党政作用,增强基础教育发展合力。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部署的需要,是适应我省义务教育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是解决我省义务教育新问题的需要,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的需要。
近年来,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机制更加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效改善,乡村教师队伍不断壮大,义务教育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17底,全省92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为下一步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然而,通过对于都、会昌、寻乌和上犹等四县的实地调研发现,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进程中,仍然存在“县级教育经费不足、投入压力大,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优质学位严重不足,且分布严重失衡,城镇‘大班额’现象突出,解决难度大,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招聘方式和管理方式不科学”等问题。
为此,我们要遵循《江西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把握重点,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二要着力保障义务教育发展用地;三要全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四要保质保量完成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五要切实做到适度规模标准班额办学。
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对接乡村振兴战略,打破城乡二元治理结构,是教育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扶贫先扶基,努力扩大乡村学前教育办学资源;治贫先治愚,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愈贫先育特,努力引导农村高中教育的特色发展;除贫先除困,重构适应乡村教育的师资支持体系;扼贫先扼‘源’,制定符合乡村教育特点的制度体系;脱贫先学技,重点发展服务乡村经济的职业教育”,让乡村的孩子接受有质量的各类教育,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乡村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有的题中之义。
然而,遗憾的是,当前我省乡村教育日益式微,主要表现为:经费短缺、基础设施有待完善、教学网点分布不合理、师资队伍薄弱、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弱化等。
为此,我们要立足当前我省乡村经济社会全面振兴的实际,着眼长远,重新思考和谋划新时代我省乡村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路径,发展适应战略推进需要的具有江西特色的乡村教育。一要实施乡村学前教育村级普及行动;二要实施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三要实施农村职业高中布局调整行动;四要实施涉农职业教育院校振兴行动;五要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升级行动。
学龄前阶段是人生最重要的启蒙时期,科学的学前教育对人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实现了学前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到2017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14952所,在园幼儿数160.9万人,毛入学率达到79.25%。
然而,受文化教育传统、家长及部分教育者的观念、客观条件限制等因素综合作用,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已对我省学前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并对学前儿童带来了不良后果。如由于缺乏监管,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迎合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不顾幼儿的年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采取“小学化”教育模式对幼儿施教,用幼儿的成绩和“优异的表现”来向家长和社会炫耀,以此来增强其吸引力和竞争力。这种拔苗助长式的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日益严重,并有加速蔓延之势。
调研发现,当前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显性小学化”和“隐性小学化”。“显性小学化”主要表现为环境设计不符合幼儿特点、一日流程安排“小学化”、在课程设置上开设一年级课程、教学过程采用灌输式的方式、课堂上不准幼儿插嘴、注重知识的掌握情况并进行机械的作业训练等。“隐性小学化”,即从外部环境看起来符合幼儿的特点,但在实质性的学习活动环节仍然是以集体教学为主、以灌输为主要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刻板机械、户外活动时间不满2小时甚至1小时、缺少区域活动或材料配备不足。
此外,我省还存在优质幼儿教育资源严重短缺的现象。大多数幼儿园,尤其是一些优质公办幼儿园,存在“大班额”现象(多的一个班40~50名幼儿)、师资缺编严重和幼小教育不衔接等问题。
对此,政府要提高管理职能,加大投入,提供基本的教师编制,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多途径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树立幼儿教师专业威信;加强幼小教育沟通,实现幼小衔接;加强宣传,积极正面引导家长,转变家长教育观念。
走班教学是新时期学校教学改革的一个普遍选择,是培养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自2008年我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以来,受制于现有高考制度的约束、教学条件的限制及教育观念的落后,只有南昌一中、南昌三中、南昌十九中、南昌十六中、豫章中学和新余市部分中学等少部分学校进行了走班教学试点探索。对已有的走班教学试点校的调研发现,走班教学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管理者办学理念落后,走班教学管理“乱”;二是教师认知偏颇,心理压力大;三是学生自主意识和自主能力不强,难以开展正常学习;四是师资不足,质量无法保证;五是设施设备短缺,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六是课程选择范围有限,无法满足学生发展需求;七是生涯规划教育缺位,学生自我发展规划能力差;八是教育、财政、人社、编办等多部门缺乏沟通与合作,没有形成为高中学校实施走班教学的合力。
鉴于此,我们应在以下方面作出不懈努力。一是加强教育宣传与培训指导;二是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三是探索建立与走班教学相配套的运行机制;四是尽快完善与走班教学相配套的设施设备;五是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机制;六是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近几年来,我省一些地市和学校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把课后服务作为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启动了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出台了课后服务的实施办法,因地制宜地实施了课后托管看护工作。这不仅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为家长解决了孩子放学“三点半难题”,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也减轻了家庭的教育负担。
尽管全省各地和学校非常重视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但因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课后服务工作整体上仍有待加强,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部分学校还没有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活动方案的制订与实施未充分征询学生和家长的意见;课后服务活动的内容形式缺乏相应的吸引力;参与课后服务老师压力大、积极性不高;课后服务活动的经费难以保障。
为此,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价值与意义;二要加强顶层设计,出台科学合理的课后服务工作政策;三要丰富课后服务的内容,增加多元化的课后服务供给;四要加大投入,不断优化中小学课后服务的资金来源和管理;五要完善机制,着力提升课后服务工作的质量;六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推动我省课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主要是指专门针对中小学生各门学科而开设的存在于学校教育以外的,根据学生自身的需求来提供一些教学服务或者教学产品的培训机构,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然而,由于管理和监督的缺失或不到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出现了大量“失范”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生态,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有的培训机构没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证照不齐全;有的出现提前教学、超岗教学和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有的出现培训机构与学校形成利益共同体,将校外培训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有的中小学教师课堂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或者诱导甚至逼迫学生参加校外机构培训,造成“学校减负,校外增负”的混乱局面。因此,如何科学治理和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治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工作联动、形势摸排研判的治理机制,明确治理工作步骤,细化治理工作分工,压实治理工作责任,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实效。为此,一要规范管理,整顿规范教学秩序;二要构建工作联动,完善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机制;三要多措并举,完善课后服务工作;四要源头治理,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五要舆论引导,正确认识校外培训。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6月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以下简称《计划》),并指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三年来,我省秉持调适取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克服财政困难,努力落实《计划》中提出的八大举措。在“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方面,乡村学校非常重视师德培训,但教师党建工作方面创新力不足,创新程度不够;在乡村教师补充方面,坚持先调研、核需求的原则,形成多渠道多策略融合的机制,开展了招募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到边远山区支教的试点工作,基本满足了乡村学校课程开齐开全的需要;“忠实”执行《计划》中“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的基本措施,教师生活补助、健康保险和重大疾病救助等已经到位,但教师对目前的收入仍然不满意;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到位,但仍然不能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现状;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但教师感到评职称仍然很困难;采用利益驱动式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但辐射面不大;延续国家教师各种培训制度,以国培、省培和校培为主,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但培训内容尚未重视师德教育,培训收效有限;基本依据从教时间对长期在乡村从教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对乡村教师有一定的激励作用;我省重视各级政府对《计划》的落实情况,每年到基层进行督察。
乡村教育质量是国家教育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对于培育合格人才,推进教育强国、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而教师则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为此,我们应关注师德教育的过程,开展体验式师德教育活动,将师德由外在于教师的知识内化为教师的信念与思维习惯;整合高等师范院校、地方教育局和地方教师发展中心的优质资源,成立区域教育联盟,建设乡村教师专业支持服务平台;多方募集社会资金,建立教学经费使用有效评估制度,最大程度发挥经费的效用,推动乡村学校个性化和特色发展;申请教育编制核定标准研究试点,根据不同规模和不同类型的学校核定教师编制;建立教师支持服务,帮助教师通过不断努力获得相应的职称和荣誉,增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