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六)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赣教师字〔2017〕48号

【要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在我省赣州、鹰潭、抚州、九江等部分设区市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决定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