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的决定

(四)关于表彰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的决定

教师字〔2017〕44号

【要点】

通过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推荐,省级组织专家两轮评审,评估组实地评估和网上公示,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同意,决定授予南昌市莲塘一中等77所学校“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