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实施万案》的通知

(十八)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实施万案》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7〕50号

【要点】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备忘录》提出的“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提升办学水平,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西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组织实施五个方面的内容。

江西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导普通高中根据学校实际,深化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改革,构建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为推动全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分类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

因校制宜、面向全体、课程支撑、持续稳定。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经过今后3~4年的努力,使我省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较高的办学品质,在省内知名、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到2020年,在科技、艺术体育、外语、德育、普职融合、学校管理等方面形成30所左右省级特色普通高中。

(二)阶段性目标

1.第一阶段(目前—2017年12月):第一批44所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试验学校全面总结试验工作;第二批56所试验学校科学制定本校特色发展2017—2020年建设规划和相应的配套措施,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第二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对第一批44所试验学校进行评估认定。第二批56所试验学校全面启动特色学校创建活动。50%以上的试验学校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3.第三阶段(2020年):省教育厅对第二批试验学校进行评估认定,打造一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形成一批特色教育品牌。各级教育部门对特色发展工作进行总结,建立持续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

四、基本要求

办学理念端正、课程建设加强、育人模式科学、条件保障有力、教育成果显著。

五、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条件保障、强化指导、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