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关于开展2017年普通高中评估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7〕13号
【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管理,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评估的通知》(赣教基字〔2009〕85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2017年对南昌市豫章中学等21所普通高中进行评估。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接受评估的学校要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评估细则(试行)》和《江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进一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大对学校的投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管理,做好接受评估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