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理:依法保障教育投入持续增加

(四)学校治理:依法保障教育投入持续增加

从“管理”到“治理”,改变的不仅仅是一个字,还有理念与方式的更新。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教的部署与省委省政府法治江西建设的要求,《江西省依法治教实施规划》对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提出了具体要求。2017年,我省完成中小学的章程制定工作,实现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中小学党组织建设,探索建立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联合会等管理制度。景德镇市制定了《治理教育“三违”工作问责办法》等,对群众关注的教育问题进行整治,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上饶市玉山县积极探索教育管办评分离办法,深化教育评价体制改革,完善以“一校一标”为主体的中小学(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有效促进了全县教育协调、规范和内涵发展。2017年,我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首次对全省100个县市区和13个开发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价和等次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为基本称职的4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通过谈话提醒、督导加压,推动其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依法治教。

全省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投入保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尽快补齐基础教育发展短板;形成层层监管明责任、环环到位抓落实的制度链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制定重大教育改革发展规划保障教育投入、推出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增加财政教育投入、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增加省级教育支出带动全省财政教育投入、借助督导评估考核推动地方增加财政教育投入等举措,全面保障教育投入持续增加。2017年,我省教育投入1174.40亿元,比上年增长11.93%,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988亿元,比上年增长11.78%。全省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等学校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教育经费分别增长7.70%、12.60%、12.10%、8.50%和26.80%,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教育经费分别增长6.40%、7.90%、9.90%、25.50%和2.60%。教育经费三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GDP比例4.7%左右,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18%左右。全面改薄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设备采购完成率达到100%。区域、城乡、校际义务教育差异逐步缩小,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不断提升。国家督导评估调查结果显示,我省义务教育满意度实现“三连增”,从2015年的79.33%,提升至2017年的91.18%。这充分体现了我省依法办教、依法治理、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等工作见实效,积极推进了我省基础教育现代化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