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四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推进情况
1.根据顶层制度设计,细化教育一体化实施路径
为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有序推进,赣州四县根据国家、江西省以及赣州市的相关文件要求,研制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相关方案,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实施路径,确保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于都县根据《赣州市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出台了学校布局规划和用地规划,制定了《于都县2018年城区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按时投入使用。上犹县高度重视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将教育发展职责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同时,制定《上犹县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建立了县领导牵头负责、定期调度、部门协商推进等工作机制。
2.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确保教育经费的足额投入是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为稳步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赣州四县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相关标准保证教育经费足额拨付,另一方面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的投入,确保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的有序推进。于都县2016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达14.82亿元,2017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达17.36亿元,增长17.1%。普通小学生均教育费用2016年为6980.49元,2017年为8341.71元,增长19.5%;普通初中生均教育费用2016年为8899.77元,2017年为10466.44元,增长17.6%。普通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支出2016年为3049.64元,2017年为3574.26元,增长17.2%;普通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支出2016年为4019.73元,2017年为4723.16元,增长17.5%。
会昌县强化经费保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为教育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2014—2016年,会昌县财政教育投入分别达5.74亿元、5.79亿元、6.66亿元,教育投入逐年稳步增长。
寻乌县将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单独列项,做到教育经费由县统筹,教师工资由县统发,预算内教育财政拨款达到“三个增长”的要求。2015—2017年,寻乌县预算内教育财政拨款分别为32708万元、37171万元、4323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13.6%、16.3%。预算内义务教育事业费分别为31877万元、36303万元、42122万元,预算内义务教育生均教育事业费分别为8358.3元、9703.8元、11298.5元。其中,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6572.8元、7808.2元、8975.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8.8%、15%;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分别为12129元、13628.2元、15923.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12.4%、16.8%。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3079.9万元、3154.1万元、3185.1万元。其中,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749.7元、787.7元、79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0.5%、5.1%、1.1%;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929.8元、957.7元、970.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3.0%、1.4%。
近年来,上犹县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如表2.1.1所示),办学条件有显著提升,并于2016年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表2.1.1 上犹县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3.实施改薄工程,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
薄弱学校是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为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赣州四县加快了实施改薄工程的步伐。于都县实施“全面改薄”工程,2014—2017年到位中央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23676万元,县级兜底15567万元,共计39243万元,安排项目学校163所,完成新、改、扩建校舍235629平方米,新建围墙28195米,硬化运动场面积184450平方米。同时,于都县实施了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4年以来,上级下达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720万元,安排项目学校4所,完成新建学生宿舍5600平方米。2015年以来,积极争取上级“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资金5307万元,安排项目学校10所,规划校舍维修改造面积36100平方米,扩建体育场所1400平方米。
会昌县列入2014—2018年五年“全面改薄”规划的校舍面积168260平方米,覆盖学校228所,规划设施设备采购值8156万元。三年来,共投入各级各类资金50825.7万元,其中全面改薄专项资金13944万元,统筹其他中央资金4834万元,省级资金4736万元,市县资金27311.7万元,实施项目238个。会昌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校安工程等工程项目共189个,新、改、扩建校舍面积18.4万平方米,总投资3.27亿元。其中新建学校8所,改、扩建学校229所,学校运动场新建面积达29.2万平方米,实现了义务教育学校水冲式厕所全覆盖,并投入资金2610万元用于校园文化建设。
寻乌县2014—2015年安排采购教学设备资金1310万元,2016年采购教学设备资金434万元,2017年迎国检设备采购资金3606万元。购置课桌凳2.08万套,多媒体一体机514套,学生床位6132个,学生电脑2523台,图书26万册,心理咨询室设备29套。目前,全县村完小以上学校“校校通”“班班通”设施设备覆盖率达100%,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差距进一步缩小。
上犹县2013—2015年完成75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累计总投入3435万元。2014—2017年,上犹县改薄计划项目总投资16726万元,完成50所学校薄弱学校改造。
4.增加学位资源供给,破解“大班额”难题
解决小学、初中学校“大班额”问题,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为破解“大班额”难题,于都县制定了《于都县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在城区学校实施“增量扩容”的基础上,制定了“两年化解大班额”的时间表、路线图,坚持“大投入、大手笔”,大力推进新建学校项目建设。2016年启动实施了新建站前小学、思源实验学校,2017年又启动实施了城西中小学、上欧中小学、城北中小学、于都八中等8个新建学校项目。以上所有项目完成后,将新增校园用地面积783333.3平方米、新增校舍建筑面积57.5万平方米、新增学位4万余个。从2017年9月起,于都县城区公办中小学新入学的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平均班额均控制在55人以内,其他年级平均班额均控制在65人以下;2018年9月起,城区公办中小学新入学的起始年级平均班额都将达到标准(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
会昌县通过希望小学黄坊分校整体搬迁、会昌小学中山分校扩建、实验学校城北校区扩容改造等方式,加大划片招生力度,着力化解“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寻乌县通过强化资金安排和供地,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加强教师配备和政策引导等举措,有效缓解了城区和部分乡镇“大班额”问题,完成了2017年度消除“大班额”任务。2017年,共下达资金10788.28万元,用于扩建寻乌二中、寻乌三中、城南小学、三二五小学、澄江中心校等5所学校综合楼,扩充学位2035个,化解以上学校“超大班额”及部分“大班额”。2017年,共招聘了140名教师,对因扩班及原本教师配置相对薄弱的学校给予优先考虑,县城初中小学比去年增加24个教师编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班额”学校的扩班需求。2017年,寻乌县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105个,“大班额”数由原来的167个减至62个,“大班额”比例从2016年的15%下降到5%;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19个,“超大班额”比例从1.7%下降到0%。
上犹县严格按照《上犹县化解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上犹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年度实施计划》《上犹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8年度实施计划》等要求,加快推进消除“大班额”各项工作。为逐步解决县城“大班额”问题,近两年共投入2.4亿元新建思源实验学校、上犹四小、迁建黄埠初中,并启动实施备田小学迁建工作。
5.提高教师待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为建设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队伍,赣州四县严格落实《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切实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在最边远山区工作的教师最高可比县城学校教师每月多享受津补贴1200元,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会昌县为农村学校率先建成教师周转房,改善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居住和生活条件。同时,对从教满三年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农村教师家庭,县财政给予每平方米400元、最高不超过每套4.8万元的购房补助。目前共有332名乡村教师享受购房补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577万元。同时,从2011年秋开始,会昌县将班主任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逐月发放,按基数每班每月120元,并根据学生数每生增加每月1元,寄宿生每生增加每月2元的标准发放,使班主任工作有更好保障。上犹县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本地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
为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师资队伍,赣州四县一方面在加强教师招聘,为义务教育学校补充新鲜血液;另一方面也多种形式开展教师的培训工作,把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经费,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县本(校本)培训与县外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着力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会昌县与华东师大建立对口支援机制,着力提升全县师资水平。目前已派出7批次167名各类骨干教师到华东师大及其附属学校学习培训,2018年又派出60名骨干教师到北京中小学名校跟岗学习。同时,邀请国内名师专家来会昌开展培训活动。另外,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参加学历提升并获得本科以上学历41人次,发放提升学历补助资金46000元,有效地促进了城乡师资均衡。
上犹县争取教育部在“国培计划”“乡村校长助力工程”等项目上给予倾斜,争取国培项目县落地上犹,等等。上犹县结合县本、校本培训,实施了“百名校长千名教师”培训计划。2017年,派出60多名校长到洛阳、济南、武汉、苏州、东阳、宁波等地中小学名校考察学习,派出3名校长参加国培计划校长助力工程培训。协调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为上犹县提供参加“2017年中小学校长在职提高培训”项目名额,培训中小学校长67人等;通过国培计划及省市级培训、县级自主培训等,累计培训中小学专任教师1760余人次。2016年11月,中央电教馆在上犹举办了“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地区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暨上犹县基于融合理念创新课堂教学混合研训”活动,为上犹县培训了130多名骨干教师和中小学校长。
于都县采取国培、全员培训、“点对点影子式”跟班培训、在职技能提高培训、送教上门、组织名师讲师团等多种有效途径进行教师培训,学习前沿的教育教学理念,推进教育教学改革。2015—2016年,于都县组织班主任、中小学学科教师、新教师、中小学教务主任等各类培训活动,共培训教师2523人次,其中1269人次参加国培计划培训,合格率100%。2017年,累计组织各级各类教师培训2000余人次。
寻乌县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的中小学教师培训。
6.加强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城乡教师交流轮岗,使得教师城乡有互动,校际有交流,既“输血”,更“造血”,是现实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重要措施。为建立交流轮岗机制,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于都县紧紧扭住“教师”这个核心,相继制定了《于都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于都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以有序组织实施“县管校聘”工作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2017年,于都全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1283人,交流轮岗教师数占教师总数的12.3%,其中“骨干教师”49人。
会昌县制定《会昌县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近年来,全县交流校长教师694人。同时,实施“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全县有79名优秀教师到乡村边远山区和薄弱学校支教。
上犹县发布了《关于印发〈上犹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推动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深入开展。2017年,交流轮岗52人,占应交流轮岗校长教师460人的11.3%;年均交流骨干教师18人,占应交流轮岗骨干教师67人的26.9%。
寻乌县制定了《寻乌县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定期交流制度。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有201名、166名、215名教师参与交流轮岗,分别占应轮岗人数的13.4%、11.1%、22.2%。
7.破解随迁子女就读难题,推动教育公平落地生根
保证随迁子女公平地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既有助于我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又有助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会昌县出台《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合理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城区学校就读,切实解决了入学需求,入学率达100%,并保证流入学生享受与接受地学校学生同等待遇。
于都县出台了《于都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重点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切实保障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权益,16953名学生实现了“同城同等待遇”。
寻乌县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试行)》,开辟“绿色通道”,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全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共366人,在公办学校就读350人,占比95.6%。
上犹县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统一入学、升学条件,统一编班就读,统一享受免费政策,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对于随迁子女,全县各中小学不推不拒,应收尽收,均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如表2.1.2所示)。建立随迁子女个人成长档案,实施跟踪管理,确保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随迁子女属初中应届毕业生的,可在上犹县参加中考,并且在中招录取方面享有与本地生源同等待遇。
表2.1.2 2015—2017年上犹县随迁子女就学情况
注: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