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万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文件

(二)地万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文件

1.2017年2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长效治理北京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坚决遏制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影响教育行风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治理校内外违反招生考试制度、扰乱升学与教育秩序的现象,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2.2018年4月,上海市制定《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建立“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区际联动”的工作机制。出台了《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厘清部门管理职责,在市级层面构建综合监管机制和检查督导制度;合理设置准入标准,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流程、名称设置、场地面积、师资队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教材使用、教学点设立、收费管理等作出细化规定;提出禁止性要求,严禁拔高教学要求、抢赶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不得举办以小学生为参赛对象的语文、数学、外语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完善长效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综合监管;建立信息信用制度,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

3.2018年6月7日,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办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管理有关要求。

4.2018年5月,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实施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等形式,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等问题。

5.2018年4月,南昌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属地管理、疏堵结合、宽严相济的工作原则,强化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