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中国建筑系列规范

(四)首创中国 建筑系列规范

中国建筑标准长期处于几乎空白的状态,民国时期依靠建筑师的“作品章程”管理施工,复杂结构的计算参考了国外的规范和算例。1952年后全面引进苏联经验,直接翻译了一批苏联规范,主要以砖石、木、钢筋混凝土的结构体系,工业企业厂房设计标准及技术规范的形式,迎合苏式教育与工程实践的需要。1956年建筑结构规范的编制工作起步,在苏联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国情独立颁布了建筑统一模数、厂房结构统一化基本原则等急需的通用标准,初步建立了以工厂设计为核心的专用标准,如工业企业照明、工业企业和居住建筑的防火标准。在三线建设之前,建筑专家深入调研,开展了颇富中国地域特色的研究,以中建院为例,包括“炎热地区降温”(汪善国,1960年)、“穿堂风在中国的应用”(汪善国,1962年)、“东北、华北暖风炉采暖调查研究与技术鉴定”(郭晓光,1962年),但当时的研究均无法上升到标准化的高度。

1957年至1966年间,中国恰恰处于苏联援助向三线建设过渡的时期,建工部是建筑标准和规范编制的主导力量,先后颁布了24种与材料配比、质量评定标准和防水、隔热等施工验收有关的标准,其核心是节约“三材”,保证施工与安装质量,在三线缺乏设计与施工的有效衔接中验收标准极为必要,同时可见预应力技术、砌块及预制构件的草创历程。[12]1972年是三线建设高峰过后重要的一年,建设部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联合攻关,对荷载、材料性能及构件尺寸等设计基本变量进行了大量实测统计,系统性的建筑结构规范编制拉开大幕,先后颁布了《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设计荷载标准》《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八项结构规范。[13]由于编修时缺乏统一的原则,造成了一定混乱,1976年后,建工部又在总结国际经验、统一概率理论的前提下,进行了大量调查,对其予以修订,由点及面,动态变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迅速成长于三线建设时期,构筑了材料、结构、施工三大支柱。它充分显示出中国已经能够总结理论与工程经验,把结构可靠度设计方法提高到当时的国际水平(表1)。1973年中央提出了沿海和三线建设并重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刺激了建筑功能、高层建筑、设备、抗震等不同领域的规范拓展。

表1 2 0世纪5 0—7 0年代建筑规范特征统计

图示

*根据《中国建筑年鉴》(1984年—1985年)统计绘制

国营大型设计院在三线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不可替代,在缺乏新规范之前,设计院内部的暂行技术规定属于纠偏问题的内部原则、国家规范制订的创始依据之一。1984年,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北京院)在1979年院内标准的基础上调整了《结构专业统一技术措施》,作为国家规范的补充。规范分为民用建筑结构和工业建筑结构两部分,后者又分为单层和多层工业厂房、有震动设备的单层工业厂房、有侵蚀性介质的工业厂房,后文将分别加以详述。与重工业厂房设计相关的抗震、动力基础是重点。北京院的总则要求:“厂房内振动设备的基础,必须遵照原国家建委批准的《动力及其基础设计规范》进行设计。”[14]文中提及的动力基础研究是中国自行开展规范编制的早期成果,填补了国内的空白。1960年,华东工业建筑设计院(华东院)汪敏勇在上海主持了动力机械基础设计讲习班,培训来自包括建工部所属单位的38位设计机构的学员。[15]1962年恰逢设计任务较少的国民经济调整期,汪敏勇又趁间隙总结大量的工程实践经验,进行苏联理论的校核与力学公式再推导,进而主编了《动力机械基础设计技术规范》。该规范是中国大力推进重工业建筑时期的重要应用指南,此后吸纳了各方反馈,至1997年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