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范式下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
现代化是基于传统而言的概念,是对传统的一种超越态势和过程,具有相对性。现代化对人和社会的影响的全方位的。进入工业文明后,工业化便成为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自19世纪中叶开始,中国便被卷入了由西方国家主导的工业化浪潮,试图通过效仿、学习来进入世界现代化的主流。不过,“中央政权消弱、政治分裂、中国农业不振、资金奇缺、新工业基本上属军事性质,以上情况亦妨碍以行政手段与规例所进行的任何改革,严重限制了现代化的尝试”。[15]尽管困难重重,但中国追求现代化的努力并未停止,其欲望反而随着民族危机和社会动荡的加剧而愈发强烈。工业现代化是通过发展科学技术,采用当代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把工业建立在当代世界科学技术基础之上,使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过程。④由此可见,工业现代化既是工业化的一个高层次要求,也是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不同的时代对于工业现代化的具体指向是不同的。1939年,吴半农针对手工业的发展指出:“从整个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中国现存手工生产之将继续为大规模的机器生产所代替,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必需的。故在平时,我们对于没落的手工业绝对无留念之余地,更无提倡之理由。”[16]很显然,从半手工业、手工业向半机械化、大规模的机器生产跨越,是近代100余年中国工业现代化的目标。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工业现代化已不能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更不符合时代的主题。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在部署工业化时指出:“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就可以促进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现代化,就可以建立和巩固现代化的国防,就可以保证逐步完成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改造。”[17]此后,包括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交通和运输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在内的“四个现代化”[18]被提出,并成为国家战略。这充分体现了工业现代化对其他领域现代化的影响。1960年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展望六十年代》的社论,指出:“中国人民在新的十年间,要在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方面赶上或超过英国,基本上建立起完整的工业体系,基本上实现工业、农业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19]由此可见,当时的工业现代化至少有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是工业生产和工业技术对国民经济其他领域的影响巨大;其二是自身的工业体系完备,工业产品达到世界一流发达国家的生产量。这个工业现代化的目标,从当时的条件来看,是很难在短期内实现的,而从今天的要求来看,仍然没能体现出足够先进的技术创新及其在全球的引领力,因而其现代化水平还有限。尽管如此,中国追求现代化的目标并未动摇,直至今天,它已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
不得不承认,中国自1840年以后就进入了一个向着现代化自我革新的时代。哲学家冯契在给历史学家陈旭麓的书作序时指出:“(1840年以来的中国先进人物在文化意识上所经历的)这些环节构成了文化上的古今中西新旧之争的辩证发展线索,反映了中国人在奔向近代化过程中的认识的逐步提高。”[20]事实上,采取现代化视角来著述历史自民国之后便大有存在,受社会进化论的影响,不少学者对于中国的进步与世界的紧密联系早有认知。罗家伦在谈到中国近代史研究时就认为:“不只是军事、经济和所谓一切物质文明,因此发展了新的局势,而且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文化基础,也因此受了剧烈的震动和变更。”[21]不独中国学者,西方学者也同样以现代化范式来审视中国历史。费正清曾提出的“冲击-回应”模式便是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到20世纪90年代,罗荣渠曾大力倡导“建立现代化研究的中国学派”,并提出对现代化既要做宏观研究,也要做微观探讨;既要做比较研究,也要做理论和方法探讨。[22]尽管西方中心论逐渐备受质疑,但仍然很难否认“真正具有普遍性的是现代科学和现代技术,以及形成这种科学技术的哲学思想”。[23]显然,即便承认有道路的不同,现代化的解释体系仍然是人们观察社会变化的一种比较普遍的思维范式。
现代化范式在中国的影响是广泛的,从国家建构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从工业遗产保护来看,现代化范式在推动中国工业遗产的研究和具体的工作中发挥了较大作用。(https://www.daowen.com)
就研究而言,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有关工业遗产的讨论开始陆续出现。最初多以介绍西方的相关成果或经验为主,尔后则转变为套用现代化的理念或模式来分析工业遗产保护中的问题。例如有的学者在探讨这类问题时,直接以西方现代化的视角来审视中国工业遗产的范畴,认为它是指“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旧中国时期所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工业”“新中国成立之后直至改革开放以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业”以及“改革开放之后到现在20多年来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业体系”。[24]也有学者认为:“自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工业技术的日趋成熟使工业建筑——这个见证工业发展历史的建筑门类成为现代都市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今天的城市景观留下了丰富的历史遗产。”[25]另有学者称:“工业的核心是技术,工业遗产是技术进步的产物,工业遗产的核心价值是技术价值。”[26]这些研究不胜枚举,多以技术变革所带来的现代化指标作为话语体系的基本依据。
就工业遗产保护的具体工作来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城市因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后开始注意到工业遗产的存在,并认为它有重要价值。于是,有关城市建筑的保护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风貌区的规划中,提出了涉及工业遗产保护的内容。例如1991年的《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对自1840年至1949年建造的重要建筑明确了保护措施,其中就包括若干有代表性的工业厂房、仓库、码头等。2000年,无锡在全市文物普查中,首次将工业遗产作为专项列入进行调查,发布了《关于展开工业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的通知》。此后,无锡又颁布了《无锡市工业遗产普查及认定办法(试行)》,发布了《无锡工业遗产保护名录》。2006年4月18日,首届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在无锡召开,论坛通过了《无锡建议》。《无锡建议》认为,工业遗产是指“具有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和科技、审美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包括工厂车间、磨坊、仓库、店铺等工业建筑物,矿山、相关加工冶炼场地、能源生产和传输及使用场所、交通设施、工业生产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相关工业设备,以及工艺流程、数据记录、企业档案等物质和非物质遗产”。同时《无锡建议》还明确指出:“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各阶段的近现代化工业建设都留下了各具特色的工业遗产,构成了中国工业遗产的主体,见证并记录了近现代中国社会的变革与发展。”[27]这是中国首次对工业遗产下定义,它是对《下塔吉尔宪章》的认可与继承,但有着明显的现代化范式痕迹。
2007年开始的第三次全国文物(不可移动)普查将工业遗产列入。2009年,国家颁布了《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工业遗产列入文物范畴,从操作层面对工业遗产进行界定。除此之外,中国在2001年公布的第五次全国重点文物单位中首次列入了两处近代工业遗产,2006年公布的第六次全国重点文物单位中有九处近代工业遗产,2013年公布的第七次全国重点文物单位中则有58处近代工业遗产。这些近代工业遗产中,有53处位于东中部沿海沿江城市,占全部的76.8%;有16处位于西部城市,占全部的23.2%。东中部近代工业遗产较多的现象与中国近代以来的工业布局大体相符,但对某些特殊时段(如抗日战争和三线建设)工业的发展状况反映明显不够。当然,除了调查、统计、登录外,中国的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唐山、沈阳、武汉、成都、柳州、攀枝花、六盘水等城市近些年在城市化进程中就工业遗产保护做了不少实际探索,有的建成了工业博物馆、工业创意文化产业园、工业文化主题公园等,取得了一定成效。这都为加深对工业遗产的认识,进一步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