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的遗产,时代的记忆

五、集体的遗产,时代的记忆

梳理《建筑学报》关于20世纪60年代中国建造技术的论文,1966年有六篇文章都关注“干打垒”。既有对“干打垒”纯粹技术的研究,更有上升到“干打垒”精神的,要求降低非生产性建筑的造价,成为指导当时建筑设计的所谓革命的思想。因此,讨论的标准决定了那个时代可能的建筑的形式和标准。

三线建设者(也如“单位人”)通过集体行为,将个体与社会联系起来,同时也界定了生产和生活空间的边界。其模式空间的标准化配置反映了前工业化的社会再生产模式,如家庭、行会的凝聚力等,被附属于现代化的力量所摧毁。这些力量包括社会流动性、城市化、个人主义以及市场依赖。传统的家庭、社区或市场无法满足这些新的需求,因而三线建设的空间构成被认为是一种地缘政治学概念、一种地理学概念、一种经济学的商品,也是一种建筑设计的产品,抑或是政府规划的一个领域,社会意志的投射,进而可以偏离传统美学,将空间分析和对经济社会、政治等主题的解读结合起来,赋予其社会、地理乃至经济等意义上的属性。因而三线建设可以作为集体文化的一种遗产,反映了一代人(包括后代)的激情岁月和火热的生活。记忆即遗产。

鉴于代际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致力于古代遗产的保护之外,同时高度关注19—20世纪的现代遗产(modern heritage)。1991年欧洲理事会颁布《关于保护20世纪建筑遗产的建议》,呼吁社会各界在对世界遗产进行保护的时候,以“遗产即历史记忆”为指导思想,不过分限定其历史年代来评定价值,尽可能多地将产生于现代的20世纪遗产列入保护名录中,并根据遗产的价值确定其保护策略。尽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就明确了现代遗产是当今世界文化遗产领域重要的保护对象和研究主题之一,但是“现代遗产”这一新兴遗产的定义、范畴都未明确,相关的保护性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依然处在酝酿阶段。2001年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UNESCOWHC)、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DOCOMOMO发起了一项现代遗产计划,该计划包括了对19—20世纪文物建筑的鉴定、记录和推广。在国际上,DOCOMOMO现代遗产大会是重要的学术研究交流平台,DOCOMOMO第一次大会签署的《埃因德霍文声明》(The Eindhoven Statement)成为这个组织的主要工作目标。现代遗产主要集中在欧洲和南美洲。

中国文物学会、中国建筑学会先后两次联合发布“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其中仅有816工程遗址、洛阳拖拉机场早期建筑等两处直接跟三线建设相关,没有其他集体形制的遗产。[4]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现代遗产入选,也没有一处工业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三线建设是当地城市(山村)的一种特殊语言,也塑造了地方文化,包括当代“共同生活的各种方式”(ways of living together),甚至如市场关系、大众媒体、政治体制等。它不仅是一些城市和乡村现有城市格局、形态和肌理的重要组成,也是一种特殊的历史记忆与景观,有着巨大的社会人文意义与环境生态效益,也有着重大的经济和文化意义,将丰富中国文化遗产的类型、要素、空间、时间、形态和性质等各方面,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将对中国现代遗产的建构产生重要作用。

三线建设的众多遗产类型作为一个特定时期的建成环境,在历史、社会、建筑、科学、精神、礼制等方面均有重要的价值,展示了“在一段时间内在建筑或技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中的一项人类价值的重要转变;或历史上(一个)重大时期的建筑物、科技组合”。[5]它当属尚未被人认知的现当代重要文化遗产,反映着特定历史时期集体改造自然、发展生产的面貌。

综上所述,在中国工业史上规模宏大而秘密的三线建设具有多重标志性的意义。参照2002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中心的另一份5号文件确立的现代遗产判断标准[6],应将三线建设的工业遗存视作现代遗产的重要组成,“反映一项独有或至少特别的现存或已消失的文化传统或文明”。根据已公布的世界现代遗产及其类型,以及价值的见证体系的内涵[7],三线建设不仅是中国的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见证,是中国现代主义风格建筑的集中体现,在具体的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上也是重要的表征,反映了特定时期的特殊城市及其变迁,也是我们众多行业(尤其是重工业等)变迁的见证。三线建设不仅以生产性物质遗存和技术等生产力发展构成工业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几代人的集体记忆和中国一段历史的重要见证,所以更当是中国乃至世界的现代遗产。

【注释】
(https://www.daowen.com)

[1]本文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51778252)及英国国家学术院基金资助(Collective Forms:Neighborhood Transformation,Spatialised Governmentality,and New Communities in China)。

[2]谭刚毅,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新建筑》副主编,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评估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建筑学会健康人居学术委员会理事,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民居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香港大学和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访问学者。从事文化遗产保护、三线建设、近代城市与建筑、传统民居与乡土实践和建筑设计等方面的研究。完成学术专著《两宋时期的中国民居与居住形态》,合著《两湖民居》《竹材的建构》《湖北古建筑》,参编书籍五本,在境内外期刊和会议上发表论文逾50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项,担任英国国家学术院(British Academy)一项基金项目的中方负责人。曾获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2003年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第一名“杰出项目奖”。另外曾获日本《新建筑》“都市住居”住宅设计国际竞赛三等奖(协力)和广东省勘察设计协会优秀设计一等奖等竞赛和设计奖项。

[3]梁思成:《建筑和建筑的艺术》,《人民日报》1961年7月26日。

[4]2016年9月29日,中国文物学会、中国建筑学会联合发布了98项“首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录。2017年12月2日,由中国文物学会、中国建筑学会、池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于安徽省池州市发布。

[5]参见2003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中心5号文件确立的现代遗产的判断标准。

[6](Ⅰ)代表一项人类创造智慧的杰作;(Ⅱ)展示在一段时间内或一个世界文化时期内在建筑或技术、纪念性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中的一项人类价值的重要转变;(Ⅲ)反映一项独有或至少特别的现存或已消失的文化传统或文明;(Ⅳ)是描绘出人类历史上(一个)重大时期的建筑物、建筑风格、科技组合或景观的范例;(Ⅴ)是代表了一种(或多种)文化,特别是在其面临不可逆转的变迁时的传统人类居住或土地利用的突出范例。

[7]世界现代遗产具有以下特点:(Ⅰ)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见证体系;(Ⅱ)典型流派、建筑风格见证体系;(Ⅲ)突破性科技进步见证体系;(Ⅳ)特殊性城市变迁见证体系;(Ⅴ)行业的变迁见证体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中心5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