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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本研究在国际视野下立足于中国工业遗产的调查和研究,有如下特点:

(1)范围广,跨度大。目前中国尚没有进行全国工业遗产普查,这加大了本课题的难度。本课题组调查了全国33个省、市、自治区的1 500余件工业遗产,将纷繁的资料通过GIS进行了可视化处理。

(2)体系化研究。本研究从第一个到第五个子课题进行序贯设定,考虑了技术史、信息采集、价值评估、再利用、文化产业等不同的侧面,进行跨学科、体系化研究,实施工业遗产再生的全生命周期研究。

(3)强调第一线调查。本研究以提供第一线的调查报告为目标,完成现场考察、采访、问卷、摄影、测绘等信息采集,收入中国工业遗产最前线的信息,从第一线的调查中发现改造和再利用的问题,从而提出保证真实性和创意性的双向原则。

(4)理论化。本研究构建了较完整的价值评估框架,将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自然资本纳入评估体系,讨论了固有资本和创意资本区分的可能性,同时在文化资本中不仅包括了文化评估,也包括了经济评估,并且以“798”为例对于文化价值进行了经济学评估。

对于国家课题而言,还应该覆盖工业遗产的重要问题棕地研究,但是由于本课题是社科课题,限于经费和人员未能实现,希望今后补足。

附英文译文

【注释】

[1]徐苏斌,现任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天津大学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天津市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天津市智库)副主任。研究方向主要有:中日近代产业、城市、工艺、建筑交流史,中国近代建筑史,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等。青木信夫,现任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天津大学中国文化遗产国际研究中心主任。

[2]该项目由徐苏斌主持,合作者包括青木信夫、王玉茹、吴葱、王琳,天津大学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课题组承担。项目承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编号12&ZD23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51878438)与天津自然科学基金(编号18JCYBJC22400)资助。

[3]1988年《宪法》第10条第4款进行修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至此,土地使用权开始可以进行出让和转让。

[4]土地级差收益是指因土地等级差所带来的收益,是确定基准地价的根据之一。

[5]青木信夫、张家浩、徐苏斌:《“(2008年—2014年)中国工业建筑遗产学术研讨会”成果研究》,《建筑与文化》2016年第4期。

[6]除了一批古代冶铁遗址、铜矿遗址、汞矿遗址、陶瓷窑址、酒坊遗址和古代造船厂遗址等被列入保护单位,引人瞩目的是将黄崖洞兵工厂旧址、中东铁路建筑群、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汉冶萍煤铁厂矿旧址、石龙坝水电站、个旧鸡街火车站、钱塘江大桥、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导弹卫星发射场遗址、南通大生纱厂等一批近现代工业遗产,加入之前列入的大庆第一口油井、青海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等。

[7]近代工业建厂时间数据主要来源于陈真、姚洛合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

[8]信息转化的文献资料来源包括祝慈寿著《中国近代工业史》、范西成与陆保珍合著《中国近代工业发展史(1840—1927)》、陈真与姚洛合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4辑)、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参考资料丛刊”中孙毓堂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1840—1895年》(上、下册)以及汪敬虞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1895—1914年》(上、下册)、杨永刚编《中国近代铁路史》等。

[9]刘静:《中国近代城市工业时空演变分析》,《城市规划》(录用待刊)。

[10]Fairbank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the Institute for Chinese Historical Geography at Fudan University,CHGIS,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2012[2016-11-24],https://www.fas.harvard.edu/~chgis/data/chgis/v5/.

[11]季宏、徐苏斌、青木信夫:《样式雷与天津近代工业建筑——以海光寺行宫及机器局为例》,《建筑学报》2011年第S1期。

[12]徐苏斌、郝帅、青木信夫:《开滦煤矿工业遗产的研究及其价值认定的探讨》,《新建筑》2016年第3期。

[13]徐苏斌:《20世纪初开埠城市天津的日本受容——以考工厂(商品陈列所)及劝业会场为例》,《城市史研究》2014年第1期。(https://www.daowen.com)

[14]徐苏斌、郝帅、青木信夫:《开滦煤矿工业遗产的研究及其价值认定的探讨》,《新建筑》2016年第3期;郝帅:《从技术史角度探讨开滦煤矿的工业遗产价值》,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

[15]闫觅:《以天津为中心的旧直隶工业遗产群研究》,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

[16]孙跃杰:《洛阳156工业遗产群历史研究与价值剖析》,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

[17]季宏、徐苏斌、青木信夫:《样式雷与天津近代工业建筑——以海光寺行宫及机器局为例》,《建筑学报》2011年第S1期。

[18]赖世贤:《中国近代早期工业厂房木屋架体系结构与构造技术发展研究》,《工业建筑》(录用待刊)。

[19]赖世贤:《中国近代制砖工业技术发展研究》,《建筑史》2016年第12期;赖世贤、徐苏斌:《中国近代砖瓦标识研究》,《建筑与文化》2017年第6期;于长江、钱坤、李海清:《中国霍夫曼窑建造模式的调查与环境适应性分析》,《建筑遗产》2017年第2期。

[20]赖世贤:《以建筑材料为视角的中国近代工业建筑营建技术研究(1840—1949)》,2016年私家版。

[21]于磊、青木信夫、徐苏斌:《近代中国重工业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研究》,载《中国工业建筑遗产调查、研究与保护:2015年中国第三届工业建筑遗产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六),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版,第50—59页。

[22]张家浩、徐苏斌、青木信夫:《GIS在北洋水师大沽船坞保护规划前期中的应用:2016年中国第七届工业建筑遗产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同济大学建筑学院2016版,第670—675页。

[23]杜欣:《基于BIM的工业建筑遗产测绘》,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石越:《BIM在工业遗产信息采集与管理中的应用》,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

[24]对于工业遗产固有价值中文化价值评价指标的遴选,课题组早在2012年就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在第三届工业建筑遗产学术研讨会上进行调查,并与专家们进行讨论和探讨,初步提出了五项价值并排序。随着研究的深入,2013年在第四届工业建筑遗产学术研讨会上,课题组又进行了第二轮问卷调查,此次问卷在继续研究的基础上列出了由四项基本价值构成的八项价值影响因子为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又细化为二级指标,并要求专家以赋予指标权重的问卷形式进行评估。专家们对预选指标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2014年,课题组在总结前两轮问卷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

[25]于磊、青木信夫、徐苏斌:《近代中国重工业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研究》,载《中国工业建筑遗产调查、研究与保护:2015年中国第三届工业建筑遗产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六),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0—59页。

[26]青木信夫、徐苏斌、王若然:《人道价值取向的思考——近代工业遗产的负面价值认知和文化策略》,《城市·环境·设计(UED):为城市而设计——城市复兴》2016年8月,第102期(B)。

[27]陈佳敏、徐苏斌:《改造后工业遗产价值评估方法探究》,EAAC2017,2017年10月,第14—16页,另见《建筑与文化》2018年第10期。

[28]刘宇:《后工业时代中国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策略研究》,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

[29]郝帅、薛山、陈双辰等:《中国工业遗产改造案例之研究》,载中国建筑学会工业建筑遗产学术委员会等编:《中国工业建筑遗产调查、研究与保护(三):2012年中国第三届工业建筑遗产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0]冯玉婵:《中国近现代工业遗产再利用设计研究——从真实性出发》,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

[31]仲丹丹:《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与文化产业结合发展之动因研究》,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

[32]仲丹丹:《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与文化产业结合发展之动因研究》,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

[33]仲丹丹:《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再利用与文化产业结合发展之动因研究》,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

[34]邱爽、左进、黄晶涛:《合约视角下的产业遗存再利用规划模式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1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