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人的关系

二、天、地、人的关系

小说中的自然,是一个和谐共处、天人合一的生态系统。“他们与这里的一切都有着天长日久的联系——他们对这儿的一草一木,对视野之内的所有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东西都熟悉到几乎可以毫无遗漏地讲出它们的历史或来龙去脉的地步,对这里的一切他们了如指掌。”动物是自然的一部分,在这片林地中,小动物们与人们相互熟悉,和谐相处。当人们在小路上走着时,小松鼠以同样的速度在路边跑着。在拍卖柴捆的市场上,“知更鸟知道人类不会侵害它,于是便飞下来,落在一些正在出卖的柴捆上,它看着拍卖人的脸,同时等待着,准备去啄食面包篮子里偶然掉下来的碎屑”。长尾巴的狐狸出现在人们面前,“它轻柔地从他们面前跑过去,好像一只家猫一样”。

小辛托克村赋予了当地人美好朴实的品质。基尔斯是哈代笔下的“林中之神”“自然之神”,他是林地的一部分,是大自然的儿子。哈代如此描述基尔斯:“他现在让人看起来、闻起来都正像这秋天的亲兄弟,他的脸被晒成小麦的颜色,他的眼睛蓝得好像矢车菊的花朵,袖子和护脚上满是水果的污渍,手上黏糊糊的尽是甜苹果汁,帽子沾着许多苹果籽儿,他全身上下都是苹果的气味。”他是“森林之神”,因为“他具有一种使树茁壮成长起来的不可思议的力量”,虽然他种树时“常常好像是漫不经心的,实际上他与那些正在栽种下去的枞树、橡树或山毛榉之间存在着一种和谐一致,因而这些树用不了几天便在泥土中扎下了根”。他的“手指像一个优雅的魔术师的手指一样。他轻轻捋开每一棵细小的根须,小心翼翼地放下去,这样每一根细小的根须在土中都保持着利于生长的适当位置和方向”。当他爬上树时,“他好像只是那淡灰色的天顶上一个深灰色的模糊色块”。在苹果树花盛开的季节,“蓝天下,一个个果园浸没在闪闪灼灼的粉红色花簇里,他正在专心致志地观看这动人的美景”,甚至没有觉察别人从他身旁经过。他能根据观察日出日落等现象来判断时间,而那些通过手表来判断时间的外乡人是做不到的。哈代对基尔斯为代表的林地居民做了以下评价:“根据自然界的外在变化来判断天时的乡下人,看得到自然景色中成千上万种连续不断的色彩和特点上的变化,而这些细致的变化是那些只凭时钟的节奏的敲击声来判断时间的人无法分辨的。”基尔斯熟悉大自然,贴近大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自然融为一体。当格雷丝回想起基尔斯来,“他的形象是作为水果之神和森林之神在她的记忆中交替出现的”。这就是与大自然和谐统一、长生共荣、同乐共济的崇高境界,便是天人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