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识论维度

二、认识论维度

《道德经》天人合一的认识论有两个特点:系统思维与意象思维。系统思维是指人与自然是系统中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人与自然合而为一。哈代将男主人公基尔斯塑造为林地的一部分,“他与这里的一切有着天长日久的联系,对这儿的一草一木,对视野之内的所有有生命的或无生命的东西都熟悉到几乎可以毫无遗漏地讲出它们的历史或来龙去脉的地步,对这里的一切了如指掌”。他是“秋天的兄弟”。当他收获苹果的时候,他帽子上、手上、护腿上粘上了甜甜的苹果汁,全身上下都是苹果的气味。格雷丝遇见此时的他,顿时感到大自然的慷慨和宽厚。当基尔斯在树林中干活的时候,他爬到榆树上很高的地方,在浓雾中,他似乎和榆树合为一体,“他只是那淡灰色的天顶上一个深灰色的模糊色块”。他就是哈代笔下的大自然之子。

从“天人合一”系统思维认识自然,就是破除主、客体的对立,天人合一于“道”,即人与自然统一的是共同的规律和价值,在天为天道,在地为地道,在人为人道。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同自然界完成了本质的统一,即人实现了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人道主义。”春天,基尔斯种树的时候,他的“手指像一个优雅的魔术师的手指一样。他轻轻捋开每一棵细小的根须,小心翼翼地放下去,这样每一根细小的根须在土中都保持着利于生长的适当位置和方向”。他为了让树在今后的四十年时间里在大风中屹立不倒,将大部分的根都朝向西南方,这样树能得到最大的支撑力。当他遵循自然规律种好一棵小松树时,“轻柔的音乐般悦耳的呼吸声立即在这棵小树上出现了”。这就是《道德经》所说的“无为”,即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小树就能“自然而然”地在泥土中扎下根。他“具有一种使树茁壮成长起来的不可思议的力量”,正是由于他与那些正在栽种下去的树统一于一种和谐一致的关系——“道”。

“天人合一”认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意象思维。人与认识世界的符号体系之间的关系是“得象忘象”“寄言出意”。即符号只是意的载体。认识物体,先要明白符号所代表的意义,之后要忘记符号,将所领会之意记入心里。人对世界进行直观的把握,符号只是过渡的工具。《道德经》第四十七章写道:“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指有“道”的圣人不出行却能够推知事理,不看窗外就可以认识大自然运行的自然规律。在《林地居民》中,村民们熟悉自然规律,能通过观察自然界的外在变化来判断天时,“能看出大自然景色中成千上万种连续不断的色彩和特点上的变化,而这些细致的变化是那些只凭时钟的节奏的敲击声来判断时间的人无法分辨的”,他们能通过观察日出日落来判断时间;随着对自然规律的了然于胸,即使足不出户,也能知道春天来了,他们听到“树液在脉络里奔流的声音”,听到“夜莺在啼啭”。他们感知及认识大自然已经从“观物“到了“泯合人天”“忘我遗物”对事物本质直接把握的程度。

“天人合一”认识论的系统思维与意象思维统一了主、客体,避免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敌人、对手,而是朋友、伙伴,是一个有机系统中的两个部分。以这种关系为基础,人认识自然的过程就是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高境界“太和”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