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姆雷特的本我

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狄斯卑鄙地杀害了他的父亲,篡夺本该属于他的王位,并且霸占了他的母亲,这个仇恨如此巨大,以至于他的内心深处极想报此大仇。所以,他的本我按照“快乐原则”,追求一种绝对不受任何约束的本能欲望的满足,强烈地希望复仇,抛开一切道德,抛弃一切价值,不管什么善与恶,杀掉叔叔,夺回王位,还母亲以清白。当父亲的鬼魂道出他冤死的真相,并要求哈姆雷特报仇时,哈姆雷特说道:“是的,我要从我的记忆的碑版上,拭去一切琐碎愚蠢的记录,一切书本上的格言、一切陈言套话、一切过去的印象、我的少年的阅历所留下的痕迹,只让你的命令留在我的脑筋的书卷里,不掺杂一些废料。”他的本我追求的唯一目的就是报复,根本不顾与外界的冲突和实际的危机。

2.哈姆雷特的超我

超我以“道德”和“良心”为尺度,按“至善原则”行动。哈姆雷特的超我认为应该遵守当时的道德标准和宗教的准则。

在道德上,一方面,哈姆雷特不会认同去杀已是一国之君的克劳狄斯。在哈姆雷特的政治信念中,他深信一国政体中的等级秩序的重要性,杀害一国之君,即使是克劳狄斯,也有违其政治信念。虽然克劳狄斯只是刚刚登基加冕的国王,不论公众的拥戴程度如何,他毕竟是一国之王。正如刘炳善认为:“如果贸然杀死国王,国王的忽然死亡有可能会导致人民的恐慌,会危及国家的安全。所以他所考虑的不再是个人的复仇,而是国家的命运。”所以在他的心目中,克劳狄斯的权重和他去世的父王并无两样。另一方面,哈姆雷特还面临着伦理血缘的障碍。他的复仇对象既是自己的叔叔,又是自己的继父,如果坚持复仇,他将陷入被伦理批判、指责的困境。

其次,哈姆雷特天性善良,正如别林斯基所说“一切邪恶都在他心里激起猛烈的愤怒,一切善良都使他感到幸福”。孙家琇认为“他并不怀疑为父报仇的正义性;他对父王的热爱更激起了怜悯与仇恨;然而这并没有消除他的一种不自觉的、本能上或者思想意识上对于流血复仇行为的抵触”。

最后,在宗教上,哈姆雷特的宗教意识很深,他深信灵魂不死,相信传统教义。哈姆雷特的宗教观是既不容许自我结束生命,也不容许残害他人生命。根据基督教教义,个人的复仇行为违反《圣经》中不允许个人复仇的戒律。在《圣经》的《旧约》和《新约》中上帝都说过,“申冤在我,我必报应”。因此如果有人胆敢擅自充当上帝的“凶器和使者”,那他就要冒被打入地狱的风险。耶稣曾经说过:“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地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37~40节)人既应该自我完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又应该忍耐、宽恕,要爱仇敌,并从爱仇敌进而反对暴力反抗。只有做到上述要求,才能达到博爱的最高境界——爱人如己。所以,基督教信条认为只有上帝才能惩罚罪人,如果有人代替上帝这样去做,他就亵渎了上帝,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如果哈姆雷特杀死了克劳狄斯,那他就违背了宗教信条中反对谋杀的行为准则,必会产生强烈的宗教负罪感。

因此,哈姆雷特的超我希望放弃复仇,遵守道德标准和宗教准则。

3.现实

从现实来说,哈姆雷特自身的地位与力量是造成这种状况的客观原因。哈姆雷特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具有人文主义者脱离群众、孤军奋战的弱点。正如孙家琇所说:“哈姆雷特不是自大狂或吹牛大家,可是他不自觉的自我中心意识和距离广大受苦群众很远的、本能的思想感情,在强烈的责任心激发中流露了出来。”从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朝中,他只信任好朋友霍拉旭。虽然哈姆雷特和霍拉旭保持了友谊,然而就是对这位唯一一位付出了信任的好友,哈姆雷特也没有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哈姆雷特人单力薄、孤立无援;既没有权力、没有军队,其行动也无人可商量,没有想过去寻求他人的帮助。然而他的对手却是一个国王,掌握着一个国家的政权。国王克劳狄斯凶残,国王的帮凶大臣波洛涅斯奸诈,自己钟爱的情人奥菲利亚被敌人利用,自己的母亲乔特鲁德被蒙蔽,还要受到背弃自己的朋友的监视。哈姆雷特所认识的人几乎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变成了罪恶的同谋者。哈姆雷特四面受敌。他不得不既要正面应付国王,又要时刻防备克劳狄斯为他设下的一个又一个的陷阱。敌我双方力量对比悬殊,他随时都有可能被国王的势力吞灭。他的力量如此微弱,与其说是在进攻,不如说是在防御。相比之下,敌人力量如此强大,哈姆雷特想要达到他的目的,困难太大了。

4.哈姆雷特的自我

自我必须同时侍候三个残酷的主人:现实、超我和本我,并要调和这三者的主张、要求和冲突。当现实、本我和超我在哈姆雷特内心激烈地斗争、冲突时,自我便遵循“现实原则”行事,而现实原则的目的即是推迟能量的释放。自我出来调节这个冲突,但无法调和这个矛盾,只能拖延和犹豫。“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自我根据“现实原则”做出决定:拖延实施这个行为,直到找到合适的机会。“忍着吧,忍着吧,我的心我的全身的筋骨,不要一下子就变衰老,支持着我的身体呀。”

哈姆雷特去他母亲房间的途中,看到克劳狄斯正跪着做祈祷,这时的克劳狄斯精神颓萎,暂时感到良心的咬噬所带来的痛苦。他背对着哈姆雷特,丝毫没有察觉哈姆雷特恰巧走到了他的背后,而且身边也没有旁人护卫。这本来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报仇的好机会。哈姆雷特的本我认为这是最好的报仇机会,拿出刀来杀了他。“他现在正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可是哈姆雷特的超我认为:就这样趁敌人在惨败中、毫无防备中、倒在跟前、虔诚祷告、忏悔罪孽的时候,从背后一刀杀死他,情势说来,只等于下流的谋杀,绝不是堂堂正正的报仇。当然也出于习惯地尊重祈祷的宗教思想和反对乘人不备的道德伦理意识,哈姆雷特的自我出来协调,把拔出的剑又插了回去,在痛苦中说出的理由是:报仇要彻底,不能便宜了他,要在他正在作罪恶行径的时候才杀他。“一个恶人杀死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入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报怨了……现在他正在洗涤他的灵魂,要是我在这时候结果了他的性命,那么天国的路是为他开放着,这样还算是复仇吗?不!收起来,我的剑,等待一个更残酷的机会吧;当他在酒醉以后,在愤怒之中,或是在乱伦纵欲的时候,有赌博、咒骂或是其他邪恶的行为的中间,我就要叫他颠踬在我的脚下,让他幽深黑暗不见天日的灵魂永堕地狱。”

哈姆雷特如果要把克劳狄斯送到地狱,他必须寻找到这样的机会,无论多么难找或他要等多久。否则,他会放弃任何即使杀死克劳狄斯非常容易,或在别人眼里非常理想的机会。只有这样的机会,他的自我才能使他的超我与他的本我协调;只有这样的机会,才符合他的复仇原则,他也不管有什么命运在等待着他。这个机会终于来到,当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并且知道这是克劳狄斯所为,他终于用毒剑把克劳狄斯杀死,报了仇,但同时也赔上了自己的性命。只有当克劳狄斯先下手陷害他的时候,他才能说服超我:此时杀死克劳狄斯是属于自卫,属于还击;而且这个时候,也是他一直苦等着的“他正在邪恶行为的中间”的机会。只有在这个时刻,哈姆雷特的超我、自我、本我方可达成一致,决定以最快的速度杀死克劳狄斯,报了仇,同时也让自己的精神达到了真正的平衡与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