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的建立

一、学科的建立

音乐美学学科是在普通美学学科建立之后出现的。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这两个学科的建立都以历史人物的专著发表为依据和标志。而音乐美学学科的成熟,则以随后专业性强的研究成果为体现。

1.美学学科的建立。

1750年德国出版了该国学者鲍姆嘉通的著作《美学》,标志着美学学科的建立。在这部著作中,鲍姆嘉通指出以往建立的各学科都是理性认识的学科,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感性认识的学科。他用“aesthetics”来命名这个学科。这个词的直译应是“感性学”或“感受学”。显然“感性”大于“美”;“美”是“感性”中的一种。抓住感性、直观中的感受,就抓住了美学的学科特点。人类普遍存在感性需要,其中典型的是对美的需要,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因此建立一个专门研究人类的感性需要及其满足的规律的学科,是非常必要的。

2.音乐美学学科的建立。

1806年德国出版了诗人、音乐家舒巴尔特的《音乐美学的思想》一书。由于该书第一次用了“音乐美学”这个复合词,这一年就被学界当作音乐美学学科建立的时间。但实际上这本书只是音乐通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音乐美学研究成果。

3.音乐美学学科的成熟。

19世纪中叶开始,从汉斯力克《论音乐的美》(1854)至里曼《音乐美学要义》(1900)等专著相继问世,标志着音乐美学学科的成熟。这些著作真正从美学上探讨音乐美与审美的基本问题,促进了音乐美学学科的发展。

4.音乐美学传入中国的时间。

1920年蔡元培在刊物上发表介绍西方音乐各个学科的文章时列举了“美学”;萧友梅也在刊物上发表类似介绍文章谈到“音乐美学”。这是迄今查阅资料发现的中国最早出现“音乐美学”字样的年份,因此将它作为音乐美学学科传进中国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