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1600—1750)

四、巴洛克(1600—1750)

这个时期欧洲专业音乐有了很大的发展:形成了以巴赫为代表的复调音乐高峰;歌剧从雏形逐渐趋向完形;器乐从歌剧序曲开始逐渐独立,并成为“音乐”的典型。器乐的独立使音乐语言得到大大扩充,后来被称为“绝对音乐”,成为音乐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此外,和声体系的雏形、复调向主调的过渡、协奏曲等体裁的成型、奏鸣曲式的完善等等,都在这个阶段。经过几个世纪的积累,自然科学也取得重要发展,出现了许多著名的科学家。这些科学家也对音乐发表自己的看法,并对音乐家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受影响的音乐家们从理性上探讨音乐与情感对应的类型,希望以此来加强音乐表现情感的力度。

开普勒(1571—1591)是天文学家。他认为天体的秩序和音乐的秩序相似,都服从宇宙和谐的规律;天体运动是用理性去理解的音乐。莱布尼茨(1649—1716)是哲学家、数学家。他指出音乐是一种体现理性的艺术,是“心灵的算术”。笛卡儿(1596—1716)是自然科学家、哲学家。他说,音乐可以引起各种情绪反应;音乐与情感都可以用数学来对应。

这些科学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对音乐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拉莫(J.P.Rameau,1683—1764),他是《和声学》(1722)的作者。他受科学理性影响,注重音与音的关系,认为旋律应来自和声,具有自律论或形式主义倾向。另一方面,他也认为每个和弦都有相应的情绪色彩,又带有他律论美学色彩。蒙特威尔第(1567—1643)是当时音乐美学上“激情说”的代表,他认为音乐表现激情。他为了增加音乐表现情感的手段,开创了弦乐震音、拨奏等手法,还丰富了和声织体语言等等。梅尔森(Mersenne,1588—1648)看到音乐的运动性特点,指出音乐可以表现世界各种运动,可以将作曲家的思想情感传递给听众。

值得留意的是马泰松(J.Mattheson,1681—1764),他认为音乐艺术的源泉来自自然,数学不是音乐的灵魂;音乐动人的力量来自声音的巧妙多样的结合,来自人的智慧和崇高的心灵。音乐能表达人的意向、心情和情感。旋律是音乐完美的体现。音乐应是优雅的。音乐与修辞学有关:音乐也像激动人心的演说一样打动人心。音乐家和演说家一样,是为了引起激情。这种思想在当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虽然“音乐修辞学”的思想和实践并没有存在太久,但是在20世纪还可以看到它的相似物,例如借助符号学进行学术探讨的音乐美学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