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至隋唐时期(3—10世纪)

四、魏晋至隋唐时期(3—10世纪)

这个时期魏晋知识分子思想活跃,出现了儒、道、释三教分立的局面,儒学的名教地位受到冲击。唐朝音乐交流频繁,也促使音乐美学思想的活跃。

魏晋时期最重要的音乐美学著作是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他的思想以道家为基础。他的出发点是“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将音乐看成是自然万物之一,否定音乐对审美者的情感作用,所谓“声无哀乐”。他认为哀乐是听者心中已经存在的情绪,音乐仅仅是诱发的因素而已。他以此否定音乐的社会功能,否定儒家政治功利主义的音乐美学思想。当然,他也承认音乐应该平和,平和的音乐能给人以审美愉悦。

阮籍的《乐论》以道家思想为基础,糅合儒家。根据“自然之道”和礼乐精神,推崇平和、美善合一的雅颂音乐,排斥淫声和悲乐。

陶潜著名的诗句“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充分反映了他的音乐美学思想。他要人们注意弦外之音的审美,与道家大音希声思想相通,又承继了儒道两家都认同的“君子重道,小人重欲”的思想。

吕温的《乐出虚赋》所言音乐“有非象之象,生无际之际”,是道家思想的体现,又是禅宗悟道方式的体现。此音乐之“非象之象”,就是道,就是弦外之音;“无际之际”的存在,只能通过感悟方式才能把握。

韩愈提出“不得其平则鸣”(《送孟东野序》),是对早期“悲乐”美学观和王褒“发愤乎音声”的呼应,是对长期以来尊崇平和、中和、“节”、“禁”的音乐美学思想的反动。对后世中国情感论音乐美学思想发生深刻的影响。

此外,唐太宗李世民的“悲悦在于人心,非由乐也”(《贞观政要·礼乐》)的言论,与嵇康的“声无哀乐”思想相近。唐代文学家元结认为得道的君子是“全士”,而最好的音乐则是“全声”。自然的滴水就是“全声”。这种推崇“水乐”的美学观显然是道家思想的体现。佛教的《楞严经》和《高僧传》等都有音乐美学方面的言论。随着佛教的中国化,它在音乐美学思想上也吸收儒家和道家的一些息想。例如“雅而不郑”、“节以中和”,显然是儒家思想的表述;“谐无声之乐,以自得为和”则带有道家的印记。不过,佛家虽然也将音乐纳入本教戒律范围,却并不完全否定审美愉悦,例如“声文两得”、“令人乐闻”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