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时期(前2—公元2世纪)

三、两汉时期(前2—公元2世纪)

这一时期最重要的音乐美学文献是《乐记》。它以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为主,糅合各家,因此具有一定程度的综合性。《乐记》开篇论述了音乐的缘起和概念,这段文字被后世转述、引用最多。它的逻辑是“物-心-声-音-乐”。它认为音乐缘起于人心对外界事物的感动,然后发“声”;声音变化被有规律地组织起来,就形成了“音”;拿着道具和着音乐起舞,形成综合活动叫做“乐”。作者在将“声”、“音”和“乐”进行区分的同时,强调“乐”的重要性。那是因为“乐”是礼乐规范下的活动,符合儒家所提倡的音乐美学基本原则。与此对应的是审美的三个层次,即“知声”、“知音”和“知乐”。在《乐记》看来,“知声”的能力是人和禽兽都具有的;“知音”的能力是普通老百姓所具有的;“知乐”的能力则是君子才具有的。要成为君子,就必须知乐,也就是掌握礼乐规则,参与礼乐活动。《乐记》认为“乐者,天地之和也”,因此提出明确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其中,它以“气”作为沟通天、人和乐的因素,追求宇宙、社会、人和乐的和谐统一。

其他音乐美学思想还有《毛诗序》(毛苌)、《礼记·孔子闲居》(戴胜)、《洞箫赋》(王褒)、《说苑·善说》(刘向)、《白虎通·礼乐》(班固等),以及《太平经》、《新论·琴道》和《琴操》等等。《毛诗序》遵循儒家音乐美学思想,认为音乐缘起于人的情感,但是必须受制于礼,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孔子闲居》也是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承继者。它指出音乐之本就是君子的爱民之志,这样的音乐是肉耳听不见的;这种无声之乐充满天地之间,是有声音乐的本质。它的所谓无声之乐,指的是有声之乐的内核,即君子的爱民之志。这样,它实际上并不是否定有声之乐,因此与道家的思想不同。《洞箫赋》认为“悲”就是美,“发愤乎音声”最为感人。《说苑·善说》也以悲为美,认为最感人的音乐是悲乐。但是它认为悲情并非音乐本身固有,而在审美者内心,因为音乐并不能使乐者悲。这种思想在魏晋时期得到嵇康的呼应和发挥。《白虎通·礼乐》提出“琴者,禁也”的操琴之道,继承了早期关于“节”(节制)的音乐美学思想,是当时以操琴为修行方式的特殊音乐实践的理论提升。“禁”的具体内容是“禁情”、“禁声”、“禁欲”和“禁变”,所谓“四禁”,对后世尤其是文人音乐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