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标准的意义

三、客观标准的意义

如果说,音乐审美的主观标准对各人的审美活动具有判断和选择的意义,那么可以说,客观标准对社会选择性评判具有确保其公正性、合理性和权威性的意义。这三个意义彼此密切相关。

其一,客观标准的公正性。人们认为,社会性审美评判,“客观”本身就是“公正”。也就是说,社会性审美评判比如对参赛的音乐作品、音乐表演的评比,对音乐考试的评分等,不能按各人喜好来进行,不能采用主观标准。依主观标准所进行的判断,只能反映个人的审美偏爱,而不能反映社会的审美取向,因此在社会审美评判上不具有公正性。客观标准虽然也要通过各个不同的判断个体来具体应用或实施,也和评判者各人的理解和感受密切相关,但是它毕竟超越了个人的主观感受。正是这种对个体性和主观性超越,客观标准才显示出它的公正性。

其二,客观标准的合理性。通常人们相信只有符合科学的评判才合理。那么,审美的客观标准是否具有科学性呢?所谓科学性,在这里主要就是合规律、可验证。在合规律上,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一样,都符合各自的规律。但是在可验证上,客观标准比主观标准具有优势。因为后者是主观的,每个人的音乐体验和感受都不一样;一个人的体验和感受,难以得到他人一样的体验和感受的验证。甚至可以说,不同人的音乐体验与感受是否一样,其真实情况无从验证。通过各人的语言表述不足为据,因为语言表述不等同于实际体验和感受。说出来的“梨子的滋味”和实际的梨子的滋味之间是不能打等号的。老子也说过“道可道,非常道”。“道”一旦被说出来,就已经不是道本身了。因此,主观标准在社会性评判上显得不合理。客观标准选择音乐内在规定性因素作为尺度依据,无论是个体还是众人,都比较容易以它来获得相对一致的、可重复的判断。无论是比赛还是教学,按客观标准对音乐作品或表演判分,都具有可重复的一致性,也就是说,这样的评判具有可验证性,因此往往被认为是合理的。

其三,客观标准的权威性。一般而言,只有行家才能掌握音乐审美的客观标准。因为行家熟悉音乐的分类,了解音乐各类别的内在规定性,能把握音乐的复杂性,所以音乐比赛、考试等社会性评判多由专家群体打分确定等级。显然,专家虽然采用客观标准,但是在评判中也难免掺杂着各人的审美感受,不同程度受到各人审美趣味的影响。重要的是,专家作为内行,在公正的立场上,他们会尽可能排除自己的主观因素,依客观标准行事。再加上评分规则的制约,比如扣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值,其结果被认为公正合理,又是专家评出来的,因此具有权威性。当然,行家按客观标准评判的结果,与大众依主观标准评判的结果可能不一致。作为社会公正性评价,只能以行家的评判为准。因为社会性评价不是个人的审美感受品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