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趣味的形成

二、审美趣味的形成

音乐审美趣味的形成,和审美能力的形成相同,主要有自然形成和学习获得两种情形。

在民族民间自然文化中,人们的音乐审美趣味是在长期和本土传统音乐的接触中形成的。长期耳闻目染,人们像掌握方言和其他文化事项一样掌握传统音乐。文化圈内的人们对本土音乐韵味的感受深度,局外人是难以达到的。民族民间传统音乐是生活的组成部分,是整个文化生态的构成者之一。当把它作为对象时,其他文化事项就是它的环境。传统音乐和传统文化整体如同原生态中的鱼和水域环境一样,它的功能和价值由文化整体赋予,它的韵味也在文化整体中显现。当地人既是地方文化的创造者、承继者和发展者,也是地方文化的受用者、传播者和评判者。日常生活的状况是,人人都处于地方文化之中,都参与传统音乐的种种事项,包括审美。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文环境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滋养当地百姓。人们在先天遗传和后天习得中,形成了对地方传统音乐的审美趣味。在地方,人们从小到大是在感性体验中和传统音乐形成水乳交融的关系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对传统音乐的韵味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感受。当然,传统是一条河,传统音乐自身在传承中自然变化,就像生物遗传中的变异一样。这种变化有社会变化、生活变化的原因,也有文化交流的原因。因此,人们在自然更替中,随着音乐的变化,审美趣味也在变化。传统音乐的变化和审美趣味的变化是“鸡生蛋、蛋生鸡”的关系,是互为因果的关系。一般规律是,年轻人希望传统音乐有更多的变化,以便给人更多新鲜感,因此他们在传承中有更多的变革行为;而老年人则倾向于保守,希望传统音乐得到原样传承,因此往往作为传统的护道者,强调传统规范。不过,近年来由于“现代化”对城市和乡村的影响,年轻人逐渐远离传统音乐,而偏爱流行音乐。

对于流行音乐,人们也是通过感性接触形成审美趣味的。现代大众音乐也是大众文化的构成部分,也在大众文化整体中体现功能和价值,施展感性影响,显现独特韵味。从城市到农村,大众音乐通过现代媒体进行传播。“现代化”的发展模式是,农村模仿城市,第三世界模仿欧美。其结果,原生态传统音乐被冷落了。新生代人在接受现代教育的同时,不同程度和自己的传统文化分离,而融入中性化的现代主流文化包括大众文化中。但是无论如何,流行音乐有自己的韵味,通过长期感性接触就会自然形成对它的审美趣味。常见的现象是,美声歌唱者很难把握通俗歌曲的韵味,只具备西方作曲技术的创作者往往写不出地道的流行音乐。其原因就是他们缺乏大众音乐的审美趣味。当然,流行音乐是“快餐”文化之一,歌星、歌曲不断在变化,新的替代旧的成为大众的崇拜对象、审美对象。相应地,大众音乐的审美趣味也在不断改变。通常大众的口味是受传媒引导的,因此,流行音乐策划者往往采取包装歌星、视觉先导听觉跟随的战略。港台许多歌星首先是作为影星被包装,其形象被大众接受之后,再专门为他们写歌、录制音像制品或MTV等进入传媒,大量广告之后举办演唱会,产生轰动效应。听众在这样的引导下,形成审美偏爱。这样的包装背后有经济杠杆的作用,活动目的也出于经济效益。但是对歌星和大众来说,他们还是愿意在审美领域彼此交流。就像从“追星族”到“粉丝”等语言的演变一样,流行音乐和歌星一茬一茬地出现,听众也一茬一茬地变化或更替。总体上以“新”为特征:新歌星新歌曲新听众。“新”和年轻密切联系在一起。从宏观上看,现代大众音乐无论怎样演化,依然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特征,例如从爵士乐等开始就一直保持的强劲节拍律动、在常规节拍律动背景下的非常规律动即切分音和连音等;有特殊规律装饰音的曲调;音域相对较窄;调性明确;西方古典和声;爵士乐乐队或电声乐队或混合乐队;多样化自然嗓音个性演唱,多见歌舞一体的表演;声光电现场环境;舞台上下互动式交流,等等。因此,大众的审美趣味相应地有些大致的特点,如对歌星、乐曲以及欣赏方式的选择所表现出来的特点。人们喜好新人新曲,但有时也留恋初次着迷的对象——通常那时也是新人新曲,就像人们留恋自己年轻时的事物一样。人们着迷歌星的长相、动作、音色和演唱的各种处理,喜欢在现场和他们互动交流;为某一首新歌流泪,尤其是模仿歌星演唱,对形成审美趣味起重要作用。

在普通音乐教育领域,受教育者获得音乐知识的同时,被引导去倾听指定的音乐。假如学生能够深入倾听,获得深刻的感性体验,那么,他们就能形成对教学指定音乐的审美趣味。而如果他们仅仅是学习知识,没有经常感性接触音乐,那么即便能够懂得音乐作品的背景情况,能够掌握作品的形态结构,也不能形成良好的审美趣味。从实际情况看,当代中国音乐教育从基本乐理到视唱练耳,都是西方音乐体系,从音乐欣赏的作品比例看也是这样。因此,人们通过学校教育,往往更熟悉西方音乐,主要是大小调体系的音乐;或是受西方影响的新音乐。虽然学校教育也让学生接触民族民间传统音乐,但是比例很小,学生往往不感兴趣,因此难以形成传统音乐的审美趣味。

在专业音乐教育领域,音乐教师常说:技术可以传习,艺术却很难教授。意思是乐感无法通过常规教学获得。古人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自己”,就有这个含义。审美趣味的培养,是音乐教育的难题。通常教师采取示范的方法,让学生在言传身教中模仿、感悟。假如学生能够从内心感受到音乐的韵味,那就说明他们具备了所学音乐的乐感。如果学生不能由表及里感受音乐的韵味,那就说明他们未形成该音乐的审美趣味。古人说“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意思是声乐最直接抒发人的内心。那么,歌唱理应最富于乐感。优秀的歌唱家正是用自己的歌喉,唱出富于乐感的歌声。歌唱家不是技术匠人,他们除了技艺超群之外,特别富有文化涵养,拥有卓绝的审美趣味。只有这样,他们的歌声才如此感人。但是,在教学领域,声乐学生并非个个都能唱出音乐的韵味;这种韵味必须是将音乐化入内心之后才有可能唱出来的。问题就在于有些学生并没有将音乐化入内心,而仅仅是按教师的要求大致发出声音。他们的注意力被吸引到发声技巧上,而没有注意音乐文化的修养,因此缺乏良好的乐感。这说明教学需要更多地关注和技巧相关而不相同的东西,包括广博的文化艺术修养,特别是超越技术的丰富的音乐体验,以利于培养良好的乐感。

器乐的演奏对表现内心来说显得间接——人们需要借助乐器来表现音乐。因此,人们需要不断练习,提高演奏技巧。技术是艺术表现的手段,只有令乐器成为延伸的器官,才能得心应手地表现音乐。“得心应手”正是乐器演奏的两个密切相关的方面。“得心”就是把握音乐的韵味,“应手”则是通过掌握的技巧将这种韵味显现出来。在长期的演奏训练中,学生“触摸”音乐,如果能感受到音乐最细致的“肌理”,并且内心受到震颤,那就有望达到得心应手的境地。乐感表现在对音乐的细致处理上。渐强、渐弱,装饰音等等,恰到好处地处理就能体现出乐感。首先要做到对“恰到好处”的心领神会,才有可能通过技术显现出来。内心存有最佳的音乐感性样式,按现象学的话说,意向中有明确的最佳感性样式,就意味着具备良好的乐感,演奏也就有了努力的方向。有了这样的方向或目标,技术才能用在点子上。关键在于审美趣味的培养。声乐演唱的歌曲有歌词,可以帮助演唱者理解音乐,掌握风格。器乐演奏的是纯音乐,没有歌词;有的作品有标题,有的没有,总体上不容易理解音乐、掌握韵味。审美趣味的培养,因此更为困难。原则上,器乐的乐感培养,也是知识和体验两个方面。知识有助于理解,体验则是把握韵味、建立音乐最佳感性样式意向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