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标准的意义
音乐审美的主观标准是自然形成的,是各人审美经验的结晶之一,并随着新的审美经验而变化。对个人而言,它的意义在于具有衡量审美对象“美—不美”程度的功能。对社会群体而言,它表明“萝卜青菜”审美判断和审美选择的合理性,这是更重要的意义。各人的主观世界有时大同小异,有时小同大异。因此,人们不断变化着的主观标准也时而大同小异,时而小同大异。一般而言,同一文化圈中的人们在同一时期参与相同的审美活动,因此各人的主观标准往往大同小异;跨文化的音乐审美,由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审美者有不同的主观世界,各人的主观标准往往差异大于相似。这里,“文化圈”不仅仅是民族、区域、时代的,而且也是社会阶层、年龄段、性别等等的。总体上说,无论“小异”还是“大异”,各人审美的主观标准总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根据自己主观标准进行审美评判的权力,但是却不能够以自己的审美判断作为唯一合理的判断,以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他人审美判断或审美选择的合理性,甚至通过不正当方式从事排斥行为。
因此,审美的主观标准的合理性确认,是对文化霸权的一种否定。文化大革命时期,“四人帮”利用职权强制推行“样板戏”,以小集团的审美标准作为唯一合理合法的标准,排斥其他审美选择的可能性。其结果审美资源日渐匮乏,老百姓个人的审美爱好受到压制。看“样板戏”被当作政治任务。人们普遍达到审美饱和之后,还被强制去看“样板戏”。同样,希特勒虽然喜爱音乐,却不喜爱现代音乐,因此将法西斯强权之手伸向音乐审美领域,迫使现代主义作曲家如勋伯格、斯特拉文斯基等纷纷逃往美国。
事实上外力是无法抹除个人的审美趣味的。人们可以被强制去听自己不喜爱的音乐,却不能改变“不喜爱”的内心真实。同样,外力也无法改变人们的主观标准;人们内心的审美尺度永远支配着各人的审美判断和审美选择,只要条件具备,人们总会选择自己喜爱的音乐和审美方式。教育的引导不是霸权主义行为。因为教育的引导最终是要通过被教育者内心真实的审美感受来养成他们的审美能力和审美趣味的。这个问题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