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作构想
2025年09月26日
二、创作构想
由作曲家创作的音乐,首先存在于作曲家的创作构想中。在灵感提示的方向引导下,作曲家进行具体的构思和想象,这样,一部作品的音乐在这构想中就诞生了。即便作曲家把它尽量详细地记录在乐谱上,由于乐谱局限性的缘故,它的完美样式依然只能存在于作曲家的头脑中。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作曲家没有把构想的音乐记录在乐谱上,那么他要完成篇幅巨大的作品将是非常困难的。这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记忆困难,另一个也是更重要的一个是,构想的逐步清晰和完美有赖于作曲家与记录下来的片段多次交流。正是在这样的交流中,作曲家一边修改记录下来的乐谱,同时也修正自己的构想,直到自己的构想非常明确,并确定所写的东西符合自己的构想,一边从音乐上文的关联与内在逻辑延伸的可能性中产生音乐下文,然后进入下一轮的修改、明确和延伸。完成的乐谱对作曲家来说是一种备忘录或回忆线索,只有他本人最清楚乐谱所对应的音乐的完美形态是什么样的。其他人,比如演奏家或指挥家,也可以根据乐谱及其产生背景来想象作品中的音乐,但是不可能跟作曲家的构想完全一样。尽管如此,在既定线索制约下的想象远不是漫无边际的自由想象。音乐素养越好,在头脑中再现的音乐就越接近作曲家的构想。表演时合理加入自己的创造也是常见的,但那是另一回事。这里所要表明的是,对创作而言,作品的完美形态以创作者的构想为存在方式,但有赖于物质性手段的辅助,比如记谱。此外,作曲家参与把抽象记号物化为直观感性样式的工作,无论采用传统方法还是新的手段如电子设备和技术,其结果依然不可能完全等同于原构想。当然,对比之下,有作曲家参与的物化结果比没有作曲家参与的物化结果更接近原构想;在同样有作曲家参与的情况下,录制结果比一次性表演结果更接近理想。关于音乐创作问题的分析,在“音乐创作美学”题下还将更充分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