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能力的构成
审美是理解基础上的深刻感觉。因此,人的音乐审美能力包含两个方面,即理性辨识能力和感性体验能力。前者指对音乐形式和内容,以及音乐与其存在环境的关系的辨识能力。后者指在前者基础上,人对某种音乐整体的直观把握能力或感性接触中人与音乐的交流能力。前者导致理解,后者引发感受。
1.辨识—理解能力。
就音乐而言,内行看的“门道”指什么呢?熟悉一种音乐、具备该音乐的辨识—理解能力究竟指什么呢?
某种音乐的耳朵首先是能够辨识—理解该音乐4层信息的耳朵。对于陌生的民族民间音乐,人们或许能够破获外观信息,即知道那是某种音乐,但是不了解它的结构信息,也无从获得它的内部信息;联结信息需要音乐以外的其他途径来获得,具有另一种难度。加拿大一位音乐人类学家曾到美洲印第安某部落考察,听到当地人嘴里发出的声音,他从外观信息中得知那是在歌唱。但是他不了解印第安人的音乐形式特点,也听不懂歌唱用的语言,所以无法获得歌曲的结构和内部信息。作为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音乐人类学家,他注意收集和分析音乐以外的相关行为信息,观察到印第安人手上的小木条,那是一种赌具,于是他断定他们在赌博。后来进一步观察,发现他们不在乎输赢,最后才得知他们仅仅是为了相聚在一起。按这个部落的观念,同族群者应经常聚会,使各自的心灵在彼此接近中获得力量。这样,这位行家,虽然现场未获得音乐本身的结构和内部信息,却由于专业技术的运用而获得了联结信息。假如他是普通人,不是人类学家,那么他便除了外观信息以外难以获得其他信息,包括联结信息。更极端的例子是,对一些个人或群体来说是“音乐”的事物,对另一些个人或群体来说却可能不是“音乐”。有些非洲民族将鸟鸣也称为“音乐”。这对于其他地区和民族的人来说,即便听到这样的“音乐”,也不会有音乐的反应。如前一章所说,一些地方的非洲人,他们用特殊的植物杆和皮制作乐器,发出的声音对他们而言是音乐,而对不熟悉的耳朵来说,光听声音很可能连外观信息都无法判断,因为那有点像中国一些地区农村传统方式弹棉花的声音。
再以大家比较熟悉的西方古典音乐为例,来探讨音乐辨识—理解能力的问题。由于19世纪以来西方音乐传播到全球,人们基本上都能获得它的外观信息,得知它是西方音乐。但是它的结构信息、内部信息和联结信息能否获得,这一点还是区分出了音乐耳朵和非音乐耳朵。就和声而言,柱式织体的属七和弦和主和弦连接,非音乐耳朵只听到两个声音,甚至无法区分每个声音包含多少个音级、都是什么音级;音乐耳朵则可以听出和声的正格进行。就协和与不协和、稳定与不稳定来说,非音乐耳朵能够感受前者,而不能感受后者,音乐耳朵则二者都能感受。因为协和程度的判断具有生理基础,而稳定程度的判断则完全是后天习得的能力。前章提到,听觉心理学研究表明,两个音同时发声,能得到第三个结合的声音,如果这个结合的第三音频率在6—30赫兹的范围内,那么听觉就会感受到一种扰动,这被称为“拍频”现象。通常中低音区的小二度就在这个范围之内。这种和弦的协和程度的判断具有的先天生理基础,使非音乐耳朵也能够感受到声音的协和与不协和,尽管没有音乐耳朵那么灵敏。例如他们对大于小二度音程的不协和音程就不够敏感。但是,和弦的稳定与否从生理上找不到判断的依据。C音上的大三和弦,在C大调是主和弦,属于稳定和弦,而在F大调是属和弦,属于不稳定和弦,协和程度并没有改变。因此,非音乐耳朵感受不到同样协和的声音在不同调性条件的这种从稳定到不稳定的改变。属七和弦对于非音乐耳朵来说只有一点不协和感,并无不稳定感,而对于音乐耳朵来说,却即刻产生不稳定感,并出现“解决”的期待;一旦后面出现主和弦,音乐耳朵就产生满足感,如果出现六级和弦(“阻碍终止”或“阻碍进行”),则感到不完满,期待音乐继续发展。
其实,音乐结构信息的辨识和理解就是对音关系的把握。音乐耳朵能够对各层次各类型音关系作出直接反应,而非音乐耳朵则只能对声音的物理属性和部分音乐属性(如协和性和节拍律动等)作出反应。对于非音乐耳朵,音乐仅仅是许多声音相继出现的鸣响物。而对于音乐耳朵,这些鸣响着的声音彼此之间具有多层次多类型的关系,比如调式调性关系、和声关系、复调关系、节奏节拍关系、音色关系、曲式关系等等。这是审美能力中的音乐形式辨识能力,是训练的结果;在成熟的西方古典音乐耳朵那里已经成了自动反应的能力。
对音乐的内部信息,音乐耳朵能够通过结构信息也就是对音乐作品形式的把握来获取。处于各层次各类型关系中的所有声音构成一份信息,它包含了所有声音和所有关系,并显示出一个作品的独特性或个性。音乐耳朵能够获取这份信息,从而理解音乐作品的形式所呈现的意义,获得充分的审美感受。例如奏鸣曲式的乐曲两个主题丰富的变化与内在的统一。而非音乐耳朵则进人不了这个世界内部,只能“外部看热闹”,感受音乐音响的物理刺激和部分结构的美或非美,如某些悦耳的音响片断,或特别“不好听”的片断。
对音乐的联结信息,人们须通过音乐之外的途径来获取。标题和历史文献等都是这样的途径。因此,掌握音乐历史知识,对于理解音乐的联结意义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对于地方音乐,与之处于同一个文化圈的人们,相对于局外人来说,更能够理解该音乐的文化意义。音乐耳朵是具有相关知识的耳朵。这种相关知识包括历史和社会文化等。
2.感性体验能力。
感性体验能力是音乐审美能力的最重要方面。这种能力就是在直接感性接触中能够感受到音乐魅力的能力。或者说,是音乐的品味能力。具备辨识—理解能力,并不能说明具备审美能力。一个能够分析音乐作品形态的人,未必能够获得充分的感性体验的审美愉悦。掌握音乐知识有利于理解音乐,但是不等于就具备了感性体验能力。有些人长期学习音乐,却总是在音乐之外。原因就在于他们仅仅掌握知识,而没有进入音乐去感受。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学习音乐的人身上。这里存在着一对矛盾:一方面音乐审美需要理解,因此辨识—理解能力很重要;另一方面为了具备理解能力所进行的知识学习,又往往形成理性思维的习惯,干扰感性体验状态的形成。关于这种现象,文学界也曾谈论过:创作者总是按照评论者的批评来调整创作方向,但是评论者的意见往往不是根据常规审美体验的感受而发表的看法,而是根据作品分析来谈论的。后面的章节将谈到,音乐的审美也有类似的情况。无论如何,感性体验是审美的主要方式,也是达到审美目的的根本途径。只有在直观感性接触中,人才能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因此,感性体验能力非常重要。
本来,人人天生具有基本的听觉感性体验能力,对自然和社会中的各种声音都能产生反应。在声音世界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喜欢各种好听的声音,不喜欢各种难听的声音。民族民间音乐,特别是那些审美的音乐,对处于传统文化的当地人来说是好听的,因此都喜欢倾听。但是向往“现代化”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觉得传统音乐很“土气”,因此并不爱听;由于缺乏深入的接触,他们逐渐地失去对传统音乐的感性体验能力。这种情形在很多地方都在发生。当代大众音乐比较简单,多数人特别是普通年轻人都能欣赏。但是,喜爱“高雅音乐”的人们却不喜欢,对它缺乏感性体验的经验,相应地也就缺乏对它的审美能力。由专业作曲家创作的艺术音乐比较复杂,普通人不仅在辨识—理解上感到困难,而且在感性体验上总觉得有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