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存在与虚拟存在
自从有了电子录音设备,音乐就多了一种存在方式,那就是虚拟的存在方式,即媒体存在方式,如CD、DVD或其他形式的音像制品。以CD为例,目前人们听的CD,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现场录音的音乐,一种是录音棚录制的音乐。“虚拟”指的是经过录音棚制作的音乐。录音棚录制的音乐又有两种信号,一种是模拟信号,一种是数字信号。前者采用磁带录音,记录了所有的声音细节,包括现场演奏时的噪音,其信息的处理、复制和传播都还有一定的局限。后者采用数码录音,根据设备的级别,可以不同程度地保留声音的细节,其信息容易处理、储存、复制和传播,但是不能记录最细微的声音细节,因此声音品质比较“冷硬”,具有某种程度的失真性。不过,随着录音技术的不断提高,现在的数码录制的音乐已经基本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绝大多数的耳朵听不出它和真实声音的差别。MIDI制作的音乐也一样,令人真假难辨。
音乐的虚拟存在是数字化录音技术的结果。通过录音设备的制作,被录下的音乐各个声部的声音被分别处理,并安排在相应的虚拟空间的“声像位置”。声音的处理主要包括高频、中频和低频比例调整,波形的变化等。声像的设定,可以使一个声音在虚拟空间中处于前后左右的任何一个位置,甚至可以使声音运动起来。在现实空间中,声波向耳朵传递,由直达声和反射声的关系造成空间感。电子“混响”设备可以通过模拟现实声波造成空间感的方式来设置虚拟空间的总体大小和听觉效果。电子音乐是最典型的在虚拟空间中做五维变化的音乐。“五维变化”即高低、长短、强弱、音色和声像的变化。
音乐声波传播的最终目的是对人的听觉感官产生作用。因此,即便使用耳机也能产生相同或相似的效果。而耳机紧贴耳朵,物理空间非常小,人们照样能够感受到音乐的音响空间,就是因为电子技术将物理空间的声音信号转化成了虚拟空间的声音信号,给耳朵造成了仿真的空间感。
数字化虚拟产生了技术美学问题。例如按照技术美学的标准,应该将演奏的摩擦噪音消除。几乎所有的乐音都经过加工,提高听觉上纯美的音质,并赋予最佳混响处理的空间感,最终的制品给听觉造成“水灵灵”的效果,那是现场表演所不可能达到的。但是按照传统美学的标准,演奏噪音是音乐的自然成分,也是乐器表现力的构成因素,不能删除。二者曾经产生冲突,直到晚近才缓解。在MIDI制作中,还专门添加了乐器演奏噪音的音源或加工程序。
以上虚拟问题是文学所没有的。美术也没有这样的问题,但存在某些类似的情形。
小说提供的感性世界需要想象,诗歌提供的感性世界是它的语言韵味,需要熟悉诗歌的感官才能感受。小说审美的想象性并非作品的虚拟性。上述音乐的虚拟性指的是录音制作重新设置的空间感和音质,它依然是可直观的。而小说的虚构和想象都不是直观的,因此并不是这里讨论的虚拟性。反之,小说的第二感性世界,通过电影电视的改编,变成直观的第一感性世界。其中优秀的改编将呈现良好的直观感性对象,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不佳的改编则难以呈现文学原作的面貌,往往不能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并引起批评。
绘画和雕塑作品印制在画册上,往往也有某种程度的失真。例如尺寸可能缩小,色彩可能变化,笔触可能模糊等等。但是,印刷品并不是美术作品的虚拟存在方式,而是它的“仿真”。电脑可以对画面进行修补,也可以按照操作者的技术美学观对其进行“改进”。这一点类似电声技术对音乐的改变。但是电脑并没有赋予美术作品新的空间。音乐的虚拟,是针对二度创作的,而美术的仿真,则是针对原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