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  公式曲线

4.2.8 公式曲线

公式曲线是受数学表达式约束的曲线图形,也是根据数学公式(或参数表达式)绘制出的相应数学曲线。公式曲线命令提供了一种更方便、更精确的作图手段,以适应某些精确型腔、轨迹线型的作图需要。

用户只需要交互输入数学公式、设定参数,计算机将自动绘制出该公式描述的曲线。所输入的公式可以是用直角坐标形式或极坐标形式给出的,如图4-4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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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2 【公式曲线】对话框

依次单击菜单项【造型】—【曲线生成】—【公式曲线】,或者在【曲线生成栏】工具条上单击按钮978-7-111-46727-4-Chapter04-71.jpg,即可启动公式曲线命令。

单击978-7-111-46727-4-Chapter04-72.jpg图标,进入绘制公式曲线命令,系统弹出【公式曲线】对话框。在【公式曲线】对话框的【坐标系】选项组中选择坐标系;在【参变量单位】选项组中给出参数采用的单位;在【参数】选项组中输入参数的变量名称、精度和范围;在公式的文本框中输入参数公式,单击【确定】按钮,系统会提示“给出公式曲线定位点”,用鼠标或键盘给出定位点,即完成绘制公式曲线的操作。在【公式曲线】对话框中,可以对参数进行存储、删除、预显等操作。【存储】按钮可将当前的曲线存入系统中,而且可以存储多个公式曲线;【删除】按钮将存入系统中的某一公式曲线删除;【预显】按钮可将新输入或修改参数的公式曲线在右上角框内显示。

提示:

1)定义变量时,函数的使用格式与C语言中的语法相同,所有函数的变量参数须用括号括起来。

2)公式曲线常用数学函数有sin、cos、tan、arcsin、arccos、arctan、sinh、cosh、sqrt、exp、log、lg共12个函数。

a)三角函数sin、cos、tan的参数单位采用角度,如sin(30°)=0.5、cos(45°)=0.707。

b)反三角函数arcsin、arccos、arctan的返回值单位为角度,如arccos(0.5)=60°,arctan(1)=45°。

c)sinh、cosh为双曲函数。

d)sqrt(x)表示x的平方根,如sqrt(36)=6。

e)exp(x)表示e的x次方。

f)log(x)表示logex,即lnx(自然对数);log10(x)表示log10x,即以10为底的对数lgx。

3)幂用^表示,如x^5表示x的5次方。求余运算用%表示,如18%4=2,2为18除以4后的余数。在表达式中,乘号用“*”表示,除号用“/”表示,表达式中没有方括号和花括号,只能用圆括号。

下面的表达式是合法的表达式:

x(t)=7*(t^2*cos(t)+t*sin(t))

y(t)=12*(t*sin(t)-t^0.5/cos(t))

z(t)=x(t)+2*y(t)

如绘制一振幅为35、周期为85的正弦曲线的参数如下(图4-43a采用角度单位,图4-43b采用弧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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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3 正弦曲线

a)参变量单位为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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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3 正弦曲线(续)

b)参变量单位为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