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枪
刘之栋
男,1994年生,陕西商洛人,西北大学文学院2013级创意写作班学生。生性聪敏,温和谦逊,钟情于书,爱好写作,他相信写作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感于心而发乎文,妙在水到渠成,凡是搜肠刮肚,苦思冥想写出的东西算不得好文章。在校期间曾多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文章,亦在校级报纸《金色年华》中出任责任编辑,曾与同好共营创写微信平台“西创文渊斋”,具有写作潜力。
“你看起来很寂寞?”一位长相俊朗的男子端着酒,不紧不慢地向一个坐在角落里的醉汉走去。在这家酒吧里,每天晚上都会有这样的搭讪发生,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不过,一般来讲,被搭讪的对象大多是年轻、漂亮的女性。当然,诸事皆有例外,男性被搭讪也不是没有过,只是像他这样看起来既邋遢又肮脏的酒鬼,人们唯恐避之不及,就更不要说想和他搭讪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搭讪他的竟然还是一位长相俊朗的男子,不由得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坐在这儿么?”如果仔细看的话,你会发现这位陌生的男子有着一对晶亮的眸子,像酒杯里的威士忌,在灯光下泛着琥珀色。只是那个醉汉压根就没有注意到他,只是自顾自地饮着,一瓶接着一瓶,咕咚咕咚地冲喉咙里灌。桌上的空酒瓶横七竖八地倒着,有一种说不出的颓废。
“看起来你对这样的生活已经绝望了。”这个男子摇了摇高脚杯,浅浅地抿了一小口,接着说:“或许,我可以帮你。”“啪!”醉汉身子猛地一颤,握在手中的瓶子冷不防碎在了地上。
“你说,你说你要帮我?帮我?”醉汉睁大了血红的眼睛,脸上的神情十分的可怕,像是一只野兽。也许是受到沉重打击的缘故,他并没有像任何一个所谓的男人那样——为了维护可怜的自尊,大发脾气,而是在片刻的沉默之后做出了妥协。“可是……我并不认识你。”醉汉低下了头,喃喃地说道。
陌生的男子笑了笑,突然伸出一根手指,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一定是惹了一件不小的麻烦。”
“哈?麻烦?我这辈子还没有遇到过什么麻烦。”醉汉冷笑了一声,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既然你能把话说得这么利索,依我看,你还没有醉到离谱。如果你真的醉死在这里,我想,老约翰倒是省了一笔钱。”这名男子耐人寻味地说道。醉汉的目光闪烁着,呼吸急促了起来,好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情绪显然有些激动。
“跟我来,我会给你想要的。”就在陌生男子转身离开的那一刻,他突然笑了,那笑容令人捉摸不透。
“哼,江湖骗子,你以为老子真的醉了吗?如果你真的想要帮我,倒不如给我一枪。”醉汉猛地一拍桌子,骂骂咧咧地低下头,准备再拿一瓶酒,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愣住了,随即吓出了一身冷汗。
原来,在他面前摆着一把明晃晃的手枪。
他一把抓住手枪,异常敏捷地把它塞进了自己大衣的口袋,做完这件事,他猛地抬起头,迅速地向四周张望。尽管时间并没有过去多久,但他的酒却是醒了一半,就算没醒,他也明白,自己不能再喝下去了。他快步走到柜台前,抽出一张票子,撇在台面上,也顾不上找零,便头也不回地奔了出去。
他明白这对于自己来说很可能是一次唯一的机会了,因为,他并不剩下多少时间了。
他的右手紧紧地捂着大衣口袋,一边走,一边张望。深夜早已悄无声息地降临,惨白的月光把他的影子钉在地上,模糊得像是一摊快要晒干的水。
突然,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明白,他一直等待的机会来了。
“今夜的紫罗兰有蔷薇的颜色。”
在旁人听来,这也许是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但是他明白,这是一句暗号。他从口袋里抽出那把陌生男子给他的手枪,借着明亮的月光,他看到枪托上刻着一句话。或许是鬼使神差,他竟按着这句话做了对答。
“明天的夜莺将不会鸣叫。”
身后的人沉默了半晌,从后面递上一支打印好的纸条,压低了声音说:“这是你今天晚上的任务,只要你按照契约说的那样,杀掉丽娜小姐,那么你之前欠下的所有债务,都将由我们来偿还。如果你失手,我们的杀手会帮你完成任务,不过,你什么都得不到。”
他扭过头来,想看看来人的模样,却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腰被什么东西牢牢地顶住,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是一把枪。“你们说话算数?”
“你别无选择。”说着,他身后的神秘人便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走上杀手这条路,并不是他所希望的,可是为了偿还自己因为赌博欠下的巨债,似乎只有这条路可以走了。是的,他别无选择。如果明天还不了债的话,老约翰会找杀手来了结自己的性命,尽管他一再强调这样做简直是一种浪费,但这也足以给后来人以警戒。
他打开神秘人递给他的纸条,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半晌,他把纸条撕碎咽了下去,藏起手枪上路了。如果自己的哥哥还在人世,想必自己也不会沦落到这一步。
想到自己千里迢迢来到这所城市,不就是为了兄弟之间有个照应么?可是,自从英勇的警官汤姆在一次秘密行动中牺牲了,这里就只剩下了窝囊的赌鬼杰克。杰克苦笑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也不知走了有多久,他来到了一家夜总会。门口刮着凛冽的冷风,这无疑助长了他的酒劲,杰克只觉得腹内一阵翻江倒海,像是竹筒倒豆子一样,哇的一声,全吐在了台阶上。
“你小子是不是不想活了!”两个保安模样的人像是发了疯的恶狗,冲上来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暴打。“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你这条肮脏的狗!”
尽管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但他却并没有还手。因为他知道,若是想要完成任务,现在需要的是忍耐。
“嘿,没看出来,这醉鬼还挺耐揍!好嘛,那我们哥俩今晚就给你这贱骨头,好好松松筋骨。”
“住手!你们在干什么!这是对待客人的道理么?”一个好听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他瑟瑟发抖地把头从胸前探了出来,一双漂亮的黑色高跟鞋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哦,可怜的家伙。快用它好好擦擦吧。”他低着头,在他眼前的是一张精美的手帕,还有一只皎洁的像是象牙一般的小手,他脸上发起了烧,接过手帕之后,他在心里默默为她祈祷:上帝保佑,一定要让这位温柔的小姐得到她应有的好报。
就在他把手帕翻过来的时候,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刺进了他的眼中。没错,丽娜,她竟然是丽娜,这个好心的姑娘竟然是丽娜,是他今晚必须杀死的丽娜。
“天呐!”他痛苦地捂住了自己的脑袋,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恩将仇报?不,如果自己这样做了,一辈子都不会心安的。可是,放过她么?放过她的话,躺在这冰冷路面的就会是他了。
就在这时,一辆车停在了自己的旁边,打开车门,一个长相俊朗的男子从中走了出来。“是他!”他突然想了起来,这不就是给自己那把手枪的人么,他怎么会来这里?
“哦,亲爱的表哥,你怎么才来!你难道忘记了,今天是我的生日么?”丽娜小姐嘴巴一撅,像个小孩子一样,生气地背过身去。
“怎么会呢,丽娜,我忘记谁也不会忘记你的生日。我的好妹妹,我今天来,就是为了给你送上一份特别的礼物。”说到这儿,他顿了顿,像变魔术一般,从身后拿出了一个精致的盒子。
“这是什么?”好奇心战胜了姑娘家的矜持,丽娜小姐经过醉汉,来到了这名男子的面前。“钻戒!天呐,怎么这么突然,我,我……”丽娜小姐脸突然红了起来,像是玻璃杯中殷红的葡萄酒。
“嫁给我吧,亲爱的丽娜,我对你朝思暮想,一心一意想要和你在一起。就算是上帝要把我们俩拆开,我也不能答应。”他单膝跪地,捧着钻戒,一脸虔诚地看着她。
“可是,可是……”丽娜小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喉咙,话在嘴边就是说不出来。
“如果你不答应我,我就去死!”这名英俊的男子突然从腰间拿出了一把手枪,对准了自己的脑袋。
“不!你听我说,我已经答应了汤姆的求婚,请你千万不要做这种傻事。”什么?杰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就在丽娜扑过去,要把那名男子的手枪抢走的时候,杰克看到他突然对自己笑了。没错,就在丽娜背对着他的时候,这名长相俊朗的男子突然笑了,那笑容和他在店里的一样,令人捉摸不透。
爱这种东西是很容易变成恨的,这两者同样是那么刻骨铭心。醉汉明白,是该他动手的时候了。他颤抖着握紧了手枪,终于一咬牙,扣动了扳机。
“砰!”一声刺耳的枪声打破了冬日街道的寂静。
那个长相俊朗的男子一脸诧异地倒下了,一把手枪从他的手里滑落,上面这样写着:“今夜的紫罗兰有蔷薇的颜色。”就在场面陷入混乱的那一刻,杰克像是一只身手矫健的猫,一头扎进了巷子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回到自己独居的小屋,杰克冲了一个热水澡。他对着镜子把自己满脸的络腮胡子扯了个干净,因为那原本就不属于他。借着昏暗的灯光,他仔细地端详着自己的脸庞,许久,满意地点了点头。
“嗯,汤姆是一个好名字。”他看着丽娜小姐和老约翰亲密无间的合影,突然笑了,那笑容令人捉摸不透。“这也许是我亲爱的双胞胎哥哥留给我最好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