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叫阿筝
姜锦锦
女,西北大学创意写作专业2014级学生。“90后”懒虫一枚,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与懒魔的艰辛斗争中。矛盾集合体,虽然懒但并不妨碍“作”,诗酒趁年华,趁着年轻还能蹦跶几下,希望尝试不同的事物。喜欢用文字留住某些一闪而过的瞬间,但愿时间能够在文字中缓慢流淌,让我来得及看清每一个我爱的人,每一束照向我的阳光。人生不过是个不断相遇又不断离别的过程,那么我将执着于此刻拥有的一切,相逢抑或是离别。
春节很快过去了,开学后第一个小长假,约了高中时最好的朋友。我起了个大早,一番折腾过后,拎着头一天老妈备好的玫瑰酒出了门。地铁要从城北坐到城南,到站后还要倒公交。这哥们打小就爱往深山野墺里面钻,现在住这地儿一定称了他的心。
地铁上,我从包里取出玫瑰酒,闻了闻,睡意一时消减了不少,醉意倒是上来几分。无端地突然心头一暖:一辈子能遇到一个让你背着酒从城北到城南瞎溜达的人,也是一种幸事!
酒香中,我闭上眼,脑中立刻浮现出两个小毛孩儿当年一同偷酒喝的画面。想来当时事发,这家伙二话没说,一股脑儿地全推在我头上,自己却装得一副单纯无害的样子。
边想着,就不由笑出了声,由于是闭着眼,看上去想必是做了什么美梦。我心中暗“骂”:这家伙真是从小到大都不怎么厚道!
后来不知是哪一站,一对母子坐在了我身边。一排六个座顿时变得有些拥挤,我大腿边儿上偏还蹭着个不安分的小屁股,大抵是硬塞进来的第六个半人。
我懒得睁眼,把腿稍稍往边儿上侧了侧,接着闭目养神。
随后,就听见小男孩用极其稚嫩的声音说道:“昨天老师让我检查作业了!我抓住了一堆没做完的人!”
小孩儿的声音很尖,能听得出其中“骄傲”的神气。
“你全都报告给老师了吗?”
“对!一个都没放过!”
“哦,那……”
母亲没再说下去,我能够感受到她欲言又止中的忧虑。她一定是想问,“那同学有没有埋怨你?其实可以不用这么较真,弄不好把人都得罪光了……”
但很显然,这套属于大人的逻辑,她不知道该不该传授给孩子,或者说该怎么传授。倘若不加以“指点”,又怕孩子以后在这上面吃亏。可以理解这位母亲此时此刻内心的纠结与矛盾。终于,她还是没能按捺住……
她试探地问道:“那……小朋友们没怪你吧?”
“我才不管他们呢!这可是老师给我的任务!”孩子丝毫不以为然。
母亲再一次沉默了,我仿佛听得见她内心的嘀咕:这老师也真是的!什么得罪人的活儿都派给我儿子!
过了一分钟左右,母亲又说:“下次可别这样了!挑出几个特别差的就行,其他同学就放过去吧。这样他们都会感谢你的。”
听得出,这语气已经不像之前那样和缓,有些转为命令了。
我心中不免有些得意:呵!果然还是说出来了!
小不点儿却不买账了:“我才不用别人感谢我呢!”
他用尖尖的嗓子叫道。
母亲有些不悦,用近乎威胁的语气说道:“当心下次选班长的时候,他们再也不选你了!你得让大家都喜欢你才好呀!”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很讲道理的言论,我从来都无力反驳,却仍旧不由有些悲伤。
男孩儿似乎被母亲的话震慑到了,半天没说一句话。我突然觉得有些讽刺,看来不管任何时候,任何人对这种事儿都会有所犹豫,包括一个几岁大的孩子。
过了很久,正当之前的对话快要被我抛之脑后时,我再次听见一个稚嫩的声音很小心地说:“可是……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我的……”
几乎是一瞬间,我的耳朵如同穿过了一束电流!我睁开眼,望向那个小小的身影,突然睁眼后的强光让我看不清他的样貌,只依稀辨得出那小影子耷拉着脑袋,全然没了最初的那股冲劲儿。
“一个人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人生的巧合真是无处不在,这是一句就快要被遗忘的话。我伸头看了看地铁的报站,一时间有些心急。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将这件事分享给城南的朋友,我知道一个好的话题足以让我们回忆起整个青春,但愿他已经备好了热咖啡。
想到这儿,我的眼前很快就拼凑出一个画面来:那家伙正鼓着大眼,夸张地把嘴做成一个“O”型。我猜想他一定会说,“其实……那小兄弟就是我儿子!”
上了公交,我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半梦半醒的状态最适合“回忆”这种事情。
我的朋友叫“阿筝”,是从小玩到大的哥们。阿筝打小聪明伶俐,“人精”二字当之无愧,人人见了都喜欢。反倒是我,平庸木讷,学说话的时候不知怎么弄的学了一嘴口吃,跟他站一堆儿,差不多就是一木头。阿筝妈妈的理论是:要多跟聪明、长进的人一起玩儿。言下之意就是,跟木头待久了也会变成木头,所以她是很反对阿筝跟我一起玩儿的。但还好这兄弟心眼儿不错,没怎么嫌弃我,很多事上还总提点着我。
比方说,小时候过年前他总教我背贺词,我结巴,背了好久才说顺了。后来,因为这事儿我没少受长辈们表扬。就连平日里不怎么熟的叔叔阿姨,也被我这一通乱说,糊弄地掏了腰包。我忽然变得口齿伶俐,父母脸上也添了不少光。他们虽然嘴上不说,但能看得出心里还是万分欣慰的。打那时起,我就决定跟着这哥们混了!
类似的事情还真不少,印象最深的一件是:有一次打篮球把人家大爷院儿里的花盆砸碎了。那时候还小,“咣当”一声把我们都吓蒙了。我的第一反应不是和身边的人商量看怎么办,也没想着求助父母,而是拔腿就往阿筝家的方向跑去!现在想来,信任这种东西久而久之就会变为依赖。
听我火急火燎地讲了一遍,阿筝很是淡定。他二话没说就提溜着我去给大爷赔不是。我按他之前教我的,在大爷面前绘声绘色地演了一遍!结局就是,大爷亲自登门,夸我爸妈孩子教育得好,什么有责任、有担当的话说了一堆。一起惹乱子的伙伴也因为我的一人承担而幸免于难,对此他们自然十分感激。就这样,一件糟糕的事在阿筝的处理下,反倒因祸得福了。
很久以后,我在书上看到一个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九的故事,只不过人家是踢球打碎了别人家的玻璃,相信很多朋友也听过这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总统林肯。我强烈怀疑那小子一定是之前看过那个故事,顺道才把这“总统养成记”用在了我身上。我至今仍记得大爷表扬我时的神态,后来我常常在想,或许那时的自己曾产生过一丝的犹疑与不安。但我确定,即使产生过也必然在一瞬间被虚荣冲得一干二净!
小学过后,阿筝搬了家。再次见到他是在高中的报名会上。那个时候,我们都褪去了儿时的稚嫩,长成高大健壮的大男孩儿了。很庆幸多年过去,我们仍能够一眼认出彼此。
我用流利的语言跟他寒暄了几句,他指了指我的嘴巴,鼓着大眼,夸张地把嘴做成一个“O”型。对于他的反应,我有些无奈。他又立刻摆出一副释然的样子,完全是那种“母为儿忧”后的释然……
后来我们被分在了同一个班。阿筝当了班长,他总能用最短的时间和身边的人打成一片。但,说实话我的高中过得并不怎么愉快,当时我们班上有几个所谓的“级霸”,这些人组成了一个小团体,每天游手好闲,专干缺德事儿。所有的同学都绕着他们走,但即便如此,冲突还是难以避免。很不幸,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现在想来还是有些后怕,当时被围追堵截在回家的路上,就像老港片里一样,一群社会上的小青年一边晃动着手里各式的金属,一边低声交谈着,时不时还发出几声不怀好意的怪笑。
当时的我几乎是闭好眼睛准备接受命运的残酷了。却在这时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车铃声……阿筝推着车从人群后挤了进来。
他还是那样一脸淡定,跟多年前“拔刀相助”时的神情相比没有丝毫变化。只见他跟班上为首的那个混子耳语了几句,接着人群就慢慢散了……
我至今也不知道阿筝跟那人说了什么。在之后的观察中,我发现阿筝平时好像挺照顾那些人,而混子们似乎也很喜欢阿筝,常常跟他称兄道弟的。我猜想阿筝在他们中间应该是有一些话语权的,说个情放过一个我这样的人,怕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自打那件事过后,我的心中似乎对这个自小就相识的哥们产生了一种奇异的认知。我说不清那是什么,总之和之前的感觉完全不同了。
高考前夕的那个春节,我大半夜硬是被他拉去了网吧。阿筝站在网吧前的台阶上一动不动,我回身去拉他,他却压着我的肩坐了下来。然后从包里掏出一个装白醋的瓶子来,我一眼就瞧出那是我家桌上的玫瑰酒!我不禁感到又好气又好笑——这家伙,什么时候顺出来的!
他拧开瓶盖喝了一口,转手递给我。我有些纳闷儿,迟疑地接过酒瓶。
阿筝瞥了我一眼,指了指我手里的瓶子,我也没想太多,仰头闷了一口。紧接着,他终于说话了——
“你以后打算干什么?”
我一下被问懵了,心说:这大半夜的把我弄出来,就是为了谈人生理想?
“我……”
犹疑了半天我也没说话来,我确实没怎么想过以后的事情。不知道现在高三的孩子都怎么想,反正当时我的脑子里就只有“高考”一件事。
没等我回过神儿,他拿过我手中的白醋瓶,又是一口。
“这样讲话真难受!这么久了我竟然还是不能适应。跟你,就不用了。”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其实压根儿没明白他在说什么。
“对我,你怎么看?”
对你?我正听了个糊涂,就只听他又道,“说什么都行,我们毕竟认识了这么多年。”
他的声音很轻,头埋在胳膊里,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几口酒下肚,加上深夜的困倦,我脑子有些飘。于是,就大着舌头说道——
“你……聪明,友善,脑子活泛、鬼点子多,功课也好,同学眼里你是好班长,老师眼里你是好干部,学校眼里你是不可多得的种子选手,就连‘臭虫’眼里你也是最纯正的‘便便’,从小到大所有人都喜欢你,你是我长这么大见过最牛的哥们!”
这番话过后,安静了许久,这种安静让我的酒醒了一半。我看向阿筝,对方正望着远处的街灯出神儿,一言不发。
我拿醋瓶在他眼前晃了晃,他一把抓住,盯着我的眼睛问:“你不觉得……一个人活成这样有些奇怪么?”
我被他看得有些发虚。那种奇异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
“没有,其实……能让那么多人喜欢挺好的!这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但,一个人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除非这个人……放弃做他自己。”
那一刻,我终于意识到那种奇异的感觉是什么了。
一个人为了建立与全世界的联系,不惜将自己打成碎片。还是这个人,他建立了与全世界的联系,他能够在各式的联系中走得游刃有余,不差分毫。联系如蛛网般越结越密,而他感受到的却是愈来愈深的阻隔。内心仿佛树起了一座心城,把一切真实统统隔绝在外,包括曾经最亲近的朋友,包括自己原本渴望的人生。
那一晚我们聊到天明,他说他以后想在山里经营一家农家乐,这是他不敢告诉母亲的人生理想,唯独告诉了我。听他这样说,我心中顿时生出了一种被信任的喜悦。心想着:或许忙于世故的人们,都有那么一点儿向往深山野墺吧。
回家路上,整夜的话在我耳边来回翻滚。我默默地想,直到想得心疼起来。说到底,他不过也是个与我一般大的孩子而已。为什么要让一个孩子独自生活在冰冷的城墙里?为什么那些最爱他的人要亲手把筑城砖头递给他,还要在砖头上虚伪地写下鼓励、器重、羡慕、甚至希望……
很多人还不曾了解——爱,远不是把你爱的人装点成你认为最好的样子,很多看似美好的东西却足以将一切毁灭。
耳边发动机的嗡鸣停了下来,汽车到了站,我的思绪也落回现实,看日头已是正午了。
我一手拿着外衣,一手拎着美酒走下车。早春时节,山脚下的空气十分新鲜,却不免有些清冷。我打了一个寒战,往山上走去……
一路上的野花很多,当地人采下来扎成束专卖给过往的行人。
一小时过后,终于到达。我喘着粗气,走进一片竹林,石桌还是老样子,只是上面多了一些野花,有些是新鲜的,有些却已枯萎了。望了望,四下里没什么人。我走上前,把手中沾满露水的花摆在石桌上。又走到一旁的石碑前,把酒放在那个最显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