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政关切与征实情形

三、粮政关切与征实情形

田赋征实“为军粮民食之所需,关系国家抗建之大计至深且钜”[60],是国民政府战时的一项重要的国策。国民政府希望通过推行这项国策,从民间征集大量粮食来支持抗战。而在战火和天灾的摧残下,农业也遭受重击,民生愈加凋敝。那么粮食资源的分配,如何兼顾抗战和民生呢?国民政府必须从中寻求一个平衡点。为此,国民政府高层对征实工作保持高度的关切,国防最高委员会、财政部、粮食部和各省政府之间进行了密切的沟通和互动。田赋征实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不仅有力地支持了抗战,粮户负担也较为公平,粮食部长徐堪对此感到欣慰。[61]

1941年开始,国民政府开始在全国推行田赋征实。财政部长孔祥熙认为,田赋征实“事属创始,各省省政府难免不有藉词推诿之处”。7月15 日,他致函陈布雷,希望以蒋介石的名义分电各省。[62]7月18日,蒋介石电令各省主席,称田赋征实是“今日最重要之中心工作”,各省主席必须严加督促本省按时完成征实工作,并在征实限内按月呈报所征粮食数量。[63]各省主席纷纷回电遵行,浙江省主席黄绍竑称,“遵当随时督促所属,依限切实办理藉副殷期”[64]。其后,福建、贵州等省呈报办理征实情形,河北、江西、广东和西康等省主席多有函电请求酌减。[65]经过国民政府同各省沟通,1941年确定有21个省推行田赋征实,而东北、察哈尔、河北、新疆四省因情形特殊被准予缓征。征收的种类以稻谷、小麦为主,产杂粮区兼收杂粮,额定征数为谷麦2293万8496市石。由于时值国难,人民纷纷踊跃纳粮,结果实际征得数量超出了额征数的11%。其中成效最好的省份是云南实征率为142%,而四川、贵州、广东、湖南、湖北、浙江、安徽、山西、河南、宁夏等省实征率也都超过100%。最差的是甘肃省,实征率仅为80%;而山东省因临战区,事先未报可征数,因此无法计算实征率。[66]

另外,由于前线军队和后方公教人员、工人等完全靠政府供给粮食,仅仅征实还无法满足巨大的粮食需求,因此从1941年在实行田赋征实的同时实行粮食征购。各地征购的办法主要有三种:“其一为随赋征购,即案田赋数额之多寡,比例征购”;“其二为公购余粮,即调查大户余粮,向其征购”;“其三为按亩分及商人之营业额派购”。征购的价格由中央为各省核定,但由于各地粮食丰歉情况不一,粮食价格自然不同,最高的是云南省稻谷每市石190 元(法币),最低江西安徽为60元每市石。征麦各省一律按小麦每市石100元作价。而征购的支付方面,大部分省份“仍用上年所付之粮食库券,惟黔、豫、闽、甘、绥、赣、鄂七省及安徽之征麦县份,搭发法币储蓄券,云南、山西两省核定搭发美金储蓄券”,而原则上是“三成法币七成粮食库券”支付。[67]该年度实行粮食征购的仅有16个省,截至1942年10月,征购谷麦2885万4983市石,占征购额的96%。[68]

1942年5月1日,粮食部长徐堪密呈蒋介石《谨拟三十一年度征收征购粮食计划纲要恭呈》,汇报了1942年度军粮公粮及调剂民食约需粮食8000万市石,建议粮政机关体系之调整以及购粮价款使用“金粮兑换券”或“金储蓄券”以节省法币发行。蒋介石令孔祥熙与徐堪到其官邸会餐或直接面谈。[69]5月8日,孔祥熙呈报,经过同粮食部研讨本年度征实办法,确定军粮民食约需8200万石,拟定征实4390万石及征购3590万石,不足部分由四川省在此基础上多配征240万石。[70]8月4日,蒋介石电令各省主席,“督饬各级行政长官在田赋征收期间一律出巡宣导,藉以提高粮户纳粮情绪,加强征收人员工作精神,以期发动全省力量”来完成征实征购工作。[71]经过商讨沟通,国民政府决定该年度征实征购的省份不作变化,但浙江、江苏、山东三省遭敌沦陷,宁夏粮食产量过低,均得暂缓征购。因此征购的省份只有17个,而以上四省的征实也采用部分折征法币的办法办理。该年度征实得谷麦3456万9597市石,征购3084万9996市石,合计得谷麦6541万3593市石,收起成数达到100.8%。能够全数征收甚至超收的省份有四川、云南、广东、广西、湖南、福建、浙江、安徽、山西、河南、宁夏、青海、山东,而最佳之省份为山东,实征率为170%。[72]

1943年9月,孔祥熙在呈报上一年度征实征购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大户欠粮不纳的情况。他认为,陕甘粤等省未能整齐或实际民欠较多的最大症结,是“大户欠粮不纳、疲玩延宕”,而“地方政府多所顾忌,不惟不敢清查催缴,甚或匿蔽粮额示好乡绅”。[73]他希望蒋介石电令各省督促交齐本年度征额的同时,电催陕甘粤等省催征大户。由于山东全境沦陷,1943年山东省停征,田赋征实只有20个省实行。国民政府决定改征购为征借,“不发价款,一律发给粮食库券,不计利息,规定自第五年起,分五年平均偿还,或抵纳当年新赋”[74]。作为征借的第一年,共有安徽、广西、福建、甘肃、广东、绥远、四川、浙江、云南、陕西、西康11个省办理征借,而1943年也是抗战时期田赋征实、征购、征借唯一一个共存的年份。截至1944年12月31日,征实共得谷麦3593万4666市石,征购共得谷麦1361万2625市石,征借共得谷麦1523万3338市石,合计6478万0678市石,超出预征收额2%。其中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福建、安徽、河南、甘肃、宁夏、绥远、新疆的实征率都能达到100%以上,而成效最好的是新疆,实征率达到了248%,最差的是西康省,实征率仅为82%。[75]

1944年5月,由于上个年度征借成绩优良,孔祥熙请准各省征购一律改为随赋征借。[76]鉴于往年各省有大户欠粮不纳情形,国民政府决定除了征购改征借外,实行累进征借的办法。蒋介石指出,“小额粮户准予免购,大额粮户采累进办法”[77],规定了累进征借的对象主要是余粮富足的大粮户。累进起借点和累进征借率由各省自行呈报财政部。该年度全国除了新疆未办理征借外,其余20个省市[78]均在办理之列。其中,举办累进征借的有四川、河南、福建、浙江、陕西、江西、广东、广西、重庆9个省市。截至1945年12月31日,除去征棉,各省征实得谷麦2667万8214市石,征借得2550万3234市石,累进征借得31万1336市石,合计得谷麦共5709万4427市石,实征率为90%。云南、湖南、山西、河南、宁夏、绥远等6个省实征率达到100%以上,其中湖南成绩最好,实征率达到102%。[79]

1945年,由于“田赋管理委员会改隶粮食部”[80],征实工作完全归粮食部负责。5月25日,徐堪向蒋介石呈报了本年度征粮配额及办理办法。1945年度征实征借基本沿用了上年度的征收办法,拟定征实谷麦3232万8000市石,征借3246万9000市石,合计征收谷米6479万7000市石。[81]因战区扩大,可能征实的省份仅有四川、陕西和云南等11个省市,征实征借的额定起征数也都减半。累进征借由上一年度已经开始办理的四川、陕西和河南等9省继续循例办理。8月中旬日本战败投降,国民政府决定凡“曾经沦敌各省应即予豁免本年度田赋一年并奉行政院申卦电规定本省34年度应行征购征借之全年粮食(包括带征之县级公粮在内)一律全部豁免”[82],因此该年度办理累进征借的地区仅有四川、陕西、福建、重庆4个省市。截至1947年6月31日,上述11省市,征实得谷麦1542万0333市石,征借得1450万6289市石,累进征借得12万7276 市石,合计得谷麦3005 万3898 市石,实征率为85%。只有宁夏和甘肃的实征率能达到100%,其他省份都未能达到额征数目,最差的是西康,实征率仅为60%。[83]

1941—1945年,国民政府的田赋征实政策有力地支援了抗战,全国各省为抗战提供了巨量的粮食支持。据粮食部长徐堪统计,田赋征实共得稻谷1 亿1048 万9332 市石,小麦2610 万0956市石;征购得稻谷5131万7816市石,小麦1271万6580市石;征借得稻谷5151万4625市石,小麦797万4750市石;征实征购征借三项得稻谷2亿1332万1773市石,小麦4679万2286市石,合计得谷麦共2亿6011万4059市石。就来源而言,田赋征实所得占总额的52.5%,征购占24.5%,征借占23%。就地区而言,四川省出粮最多占到总额的31.63%。[84]如此巨量的粮食,一方面表明了国人对抗战的支持,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国民政府的田赋征实制度确实“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