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与神权:清代五台山境域
[1]水利纠纷与庙宇权威——以代州峨河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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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新平 王超宇
山西多山少水,对水资源的争夺是山西传统村落权力纠纷的重要具象,是村落水权界定模糊的结果。在水利纠纷个案中,民众通常根据传说、神祇等象征资源,以作为取水合理性与合法性的隐喻。赵世瑜围绕明清汾河流域“三七分水”的案例,分析了传说、民间信仰在权力运作中的重要作用;[3]张俊峰以“滦池”历史水案为例,认为民间构建出“水”“神”“权”合一的水权表达方式;[4]张小军从经济产权与文化产权的角度,分析了介休源神庙之于村落分水的意义。[5]学者大多涉及水权与神灵信仰的关系问题,但水权与神权的具体内涵与互动模式,需进一步探讨。在五台山佛教场的长期影响下,晋北五台山境域佛教信仰较为普遍,形成了以佛教信仰为中心的多样的神灵信仰体系。神灵信仰对当地村落水利纠纷产生了重要影响。唐朝治水贤人茹汝升是代州峨河流域的水神。由于村民对茹公神的神格建构,清朝,当地茹公祠、相公庙等在水利纠纷中具有公正性、象征性的权威。庙宇权威以神权为核心,以庙宇为载体,是水权争夺时的权力表达,也是水权分配时的公正象征。对本村或跨村落庙宇的权威建构成为村民在水利纠纷中取得话语权和判决权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