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结 语

田赋征实是国民政府由平时到战时的粮政调整,而这种调整因应了战争的需要,对中国坚持抗战并取得胜利具有重要意义。成都抢米风潮的爆发,引起了国民政府高层的高度警惕,也直接促进了粮食管制,乃至田赋征实政策的推行。而在蒋介石“三分军事七分经济”[107]思想的影响下,国民政府采取积极进行粮食管制,但后方乃至成都、重庆,依然物价飞涨、米价腾贵。为了稳定物价、粮价,国民政府在沿用之前发布的《战时粮食管理条例》[108]等法令的同时,决定推行田赋收归中央并征收实物的政策。

国民政府高层对田赋征实政策寄予厚望。在田赋征实政策执行的过程中,蒋介石、孔祥熙等人为了兼顾抗战和民生而与各省进行了密切的沟通和互动。国民政府甚至还派“粮食部徐(堪)部长飞滇商洽”,蒋介石致函龙云声称抗战“军需浩繁”,而又称赞龙云“忠诚许国、深体时艰”。[109]在国民政府和全国人民的努力下,田赋征实有力地支持了抗战。行政院长宋子文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他高度评价了田赋粮政人员,“在抗战期间历年办理军粮俾益抗战任务功绩卓著”。[110]而各级征实主管官员都受到了奖励和表彰,比如粮食部长徐堪先后获得了一等景星勋章、青天白日勋章和胜利勋章等多项褒奖。[111]

谷正伦也认为,战时田赋征实“实施以来在军事上获得有力援助,经济上发生相当作用,实为社会上公认事实”。但他也认识到了田赋征实是“当前需要所迫”的“临时应急之措施”。[112]新生的制度不够完善就会存在漏洞,而本已腐朽不堪的国民政府官僚群体就乘机“虫蛀”“鼠窜”。据不完全统计,粮食部自成立之日起至1946年3月底,国民政府惩处粮政违法舞弊人员608人。[113]

制度漏洞引发的弊政,显示了国民政府抗战努力的局限性。但田赋征实政策,无疑是国民政府对于战时通货膨胀和粮食危机的最佳因应。不可否认,田赋征实在抗日战争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作用也是值得肯定的。

(李向远,上海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

【注释】

[1]《请将粮食部裁撤业务分别划归财政等部并准辞去部长职务由》(1945 年12月30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3/0001/013。

[2]较早的有朱玉湘《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的田赋征实与粮食征购》(《山东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受当时政治环境的影响,对民国田赋征实的讨论侧重于批评其自身存在的弊端和造成的危害;其后,张秀丽、封学军《1940—1942年国共粮食政策比较分析》[《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一文,从战时征粮的角度,分析了中共边区政府与国民政府的区别;随后学界对于国民政府田赋征实的认识和讨论都不断深入,虽然还是批评成分更多,但对于田赋征实的成效也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如李铁强的《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田赋征实政策在认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4年第3期)和郝银侠的《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粮政研究——田赋征实弊失分析》(《历史档案》2010年第2期);值得指出的是,尹红群的《抗日战争时期田赋征实与新绅权的确立》(《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12期),能深入发掘田赋征实政策同社会利益团体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这是比较难能可贵的。

[3]《明令公布战时粮食管理条例训令通行饬知》(1937年8月18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4/0015/001。

[4]《为公布各战区粮食管理办法大纲及战时粮食管理处组织规程函请查照》(1938年5月1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4/0015/037;《公布非常时期粮食调节办法》(1938年6月25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4/0015/066。

[5]荣孟源:《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537页。

[6]王洪峻:《战时国统区的粮食价格》,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140页。

[7]《蒋介石日记》(手稿),1940年3月16日“注意”,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

[8]《蒋中正总统五记——困勉记》(下册),(台北)“国史馆”出版社2011年版,第707页。

[9]《蒋中正电贺国光卢作孚粮食管理须遵行限期购销与限定标准价格两项且以不许自由买卖为法则等》(1940年9月7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60100/00144/007。

[10]吕芳上主编:《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第6册,(台北)“国史馆”、中正纪念堂、财团法人中正文教基金会2014年版,第271页。

[11]王子壮:《王子壮日记》(第六册),1940年1月1日,(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年版,第1页。

[12]《蒋中正电贺国光问川西川北缺雨请查报最近雨水情形》(1940 年6 月24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35/029。

[13]《贺国光陈筑山电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有关四川省生产计划拟开成立会暨各委员宣誓就职请颁训词》(1940年3月31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11243/00014/005。

[14]《准通知奉交云南建设厅长张邦翰呈送增加滇省粮食生产树立经济建设基础案加具意见复请查照转陈鉴核由》(1940年9月26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1/0013/008。

[15]《蒋中正致张群手谕》(1940年4月4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33/004;《蒋中正电令贺国光严禁川省府各厅委处长人员应酬宴客违者处治不贷》(1940年5月12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14/040504/0015/001。

[16]《蒋中正总统五记——困勉记》(下册),(台北)“国史馆”出版社2011年版,第707页。

[17]《蒋中正电贺国光等特别设计防范各县共党组织活动及暴动阴谋督察》(1940年4月4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20300/00049/069。

[18]《蒋中正电示贺国光解决抢米工潮治安警备人选薪饷及征粮办法等七条》(1940年7月2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36/023。

[19]《全国粮食管理局粮食管理纲要》(1940 年8 月24 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4/0015/083。

[20]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9),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61页。

[21]《蒋中正电贺国光卢作孚粮食管理须遵行限期购销与限定标准价格两项且以不许自由买卖为法则等》(1940年9月7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60100/00144/007。

[22]陈方正编:《陈克文日记(1937—1952)》,1940 年2 月27 日、1940 年9 月25日、1940年11月29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

[23]吕芳上主编:《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第6册,(台北)“国史馆”、中正纪念堂、财团法人中正文教基金会2014年版,第271、341、390、464页。

[24]方勇:《蒋介石与战时粮食统制》,《历史教学》2012年第14期。

[25]《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函国民政府文管处为请准各省田赋酌征实物一案请转陈令饬行政院遵照办理》(1940年12月17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81313/00015/001。

[26]《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训令行政院为请准各省田赋酌征实物一案令仰遵照办理》(1940年12月20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81313/00015/002。

[27]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688~689页。

[28]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4辑《田赋征实》(一),(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218页。

[29]《孔祥熙呈蒋中正与田赋改划有关之改进财政系统提案》(1941 年3 月26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80109/00012/006。

[30]《蒋中正电示贺国光解决抢米工潮治安警备人选薪饷及征粮办法等七条》(1940年7月2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10300/00036/023。

[31]《蒋介石日记》(手稿),1941 年2 月22 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

[32]潘国旗:《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与抗战后期国民政府经济政策的调整》,《抗日战争研究》2004年第4期。

[33]吕芳上主编:《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第6册,(台北)“国史馆”、中正纪念堂、财团法人中正文教基金会2014年版,第576页。

[34]金天锡:《论田赋改征实物》,《东南经济》1941年第3期,第55页。

[35]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4辑《田赋征实》(一),(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26页。

[36]《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函国民政府文官处为财政部整理田赋筹备委员会组织规程一案请转陈饬知》(1941年4月23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12071/00348/012。

[37]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5辑:《田赋征实》(二),(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2页。

[38]《田赋征收实物各县市经征经收机关联系办法》,《贵州省政府公报》1941年第13卷第166期,第2396页。

[39]《准川省府咨送四川省三十二年度办理三十年粮食库券还本付息办法呈请鉴核备查由》(1943 年11 月26 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4/0146/005。

[40]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档案馆编:《民国时期云南田赋史料》,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37页。

[41]《田赋征收实物各县市经征经收机关联结办法草案》(1941年9月6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201/0010/007。

[42]《统一全国仓库管理办法》(1944年3月26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4/0173/004。

[43]《各县(市)田赋粮食管理处乡镇办事处设置办法》,《江西省政府公报》1943年第1287期,第5页。

[4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9),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78页。

[45]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5辑《田赋征实》(二),(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1、3页。

[46]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5辑《田赋征实》(二),(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386页。

[47]《立法院长孙科呈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请公布战时田赋征收实物条例》(1944年9月7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12420/00005/019。

[48]《叶县各乡镇完纳田赋征实捐充须知》,《叶县政府:田赋卷》,许昌市档案馆档案:2/1/59。

[49]《为准行政院函送田赋征收实物滞纳处分办法一案经陈奉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决议准予备案函请查照转陈饬知由》(1941年11月7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12420/00004/027。

[50]《省府令各县一律设置国家粮仓》,《地方政治》1941年第6卷第4期,第31页。

[51]《核定粮仓费用预算》,《甘肃省政府公报》1941年第163期,第68页。

[52]郭良夫、赵厘:《四川省粮食储运局仓储运输之机构》,《督导通讯》1942年创刊号期,第6页。

[53]《江西省仓储粮食防护及紧急处置办法》,(1943年6月22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4/0039/131。

[54]徐堪:《抗战时期粮政纪要》,《四川文献月刊》第十一、二期合刊。

[55]徐堪:《抗战时期粮政纪要》,《四川文献月刊》第十一、二期合刊。另见徐堪等人呈报的《查三十二年度全国军粮总额曾由》,(1943年9月7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87210/00001/001。

[56]张柱:《当前我国粮食供应之实施及其改进》,《中农月刊》1942年第3卷第8期,第27页。

[57]《为行政院函送各省请在田赋征收实物领购公教警团主食处理原则四项请转陈备案一案经陈奉批准备案请查照转陈饬知由》(1942年1月20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12420/00005/031。

[58]张柱:《当前我国粮食供应之实施及其改进》,《中农月刊》1942年第3卷第8期,第34页。

[59]《价拨各省田赋征实余粮调剂民食办法大纲》(1942年3月15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4/0083。

[60]《蒋中正电各省主席田赋征实征购关系国家抗建大计今年为加强征购效率需督促各级行政长官》(1942年8月4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90106/00002/085。

[61]徐堪:《抗战时期粮政纪要》,《四川文献月刊》第十一、二期合刊。

[62]《财政部长孔祥熙呈请分电各省主席督促推行田赋征收实物》(1941年7月15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81313/00038/001。

[63]《蒋中正分电各省主席督促推行田赋征收实物》(1941年7月18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60100/00154/018。

[64]《黄绍竑电蒋中正遵督所属依限切实办理田赋改征实物》(1941 年7 月3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90106/00004/057。

[65]《财政部长孔祥熙呈请分电各省主席督促推行田赋征收实物福建贵州绥远湖北山东安徽陕西浙江各省电呈田赋改征实物实施情形》(1941年7月15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81313/00038/000。

[6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2),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38~239页。

[67]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5辑《田赋征实》(二),(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287~288页。

[68]《粮食部1941—1948年工作报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八三(2)/62。

[69]《徐堪呈蒋中正三十一年度征收征购粮食计划纲要及各省三十年度田赋征收实物数量报告表》(1942年5 月1 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80109/00012/008。

[70]《孔祥熙呈蒋中正三十一年度田赋征实办法请电各省认真办理》(1942年5月10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80109/00012/008。

[71]《蒋中正电各省主席田赋征实征购关系国家抗建大计今年为加强征购效率需督促各级行政长官》(1942年8月4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90106/00002/085。

[72]《财政部长孔祥熙等呈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为办理三十一年田赋征实及征购粮食情形并催粮办法等》(1943年9月16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1/081313/00040/001。

[73]《财政部长孔祥熙等呈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为办理三十一年田赋征实及征购粮食情形并催粮办法等》(1943年9月16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1/081313/00040/001。

[74]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5辑《田赋征实》(二),(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346~347页。

[7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2),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42~243页。

[76]《财政部长孔祥熙等呈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为核配三十三年征实征借及带征县级公粮数额情形并拟改进办法等》(1944年5月25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81313/00040/004。

[77]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档案馆编:《民国时期云南田赋史料》,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0页。

[78]1943年起山东省停征,但1944年新加入重庆市参加征借,所以除新疆之外还是20个省市。

[7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财政经济》(2),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44~245页。

[80]《国民政府训令行政院为田赋管理委员会改隶粮食部移交办法一案令仰知照》(1945年8月17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12071/00421/028。

[81]《粮食部长徐堪呈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为三十四年度征粮配额及办理方法》(1945年5月25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12071/00421/028。

[82]《关于豁免本年度田赋一年的代电》,河南省档案局档案,M0008/019/00568/031/13。

[83]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5辑《田赋征实》(二),(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406页(后面图表)。另外,河南、绥远、江西等省在免赋令下达之前即已开始征收田赋,绥远、湖南、浙江、安徽等省共征收32万6957市石,经国民政府批准,抵作1947年度田赋。

[84]徐堪:《抗战时期粮政纪要》,《四川文献月刊》第十一、二期合刊。

[85]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4辑《田赋征实》(一),(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26页。

[86]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6辑《田赋征实》(三),(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398~399页。

[87]隆泰:《粤东粮政值得注意》,《新华日报》1944年11月28日,第4版。

[88]《累进征借粮食实施规则》,河南省档案局档案,M0008/019/00569/034/103。

[89]《财政部长孔祥熙等呈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为请电云南省主席准照中央核定本年征实征借案筹备开征等》(1944年8月21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81313/00040/007。

[90]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5辑《田赋征实》(二),(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75页。

[91]孔祥成、刘芳:《从1942年河南赈灾看抗战时期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博弈》,《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7年第3期。

[92]《福建南安保民控告保长侵吞摊派粮款》(东南西北),《新华日报》1944年7月20日,第2版。

[93]《巴县田管处贪污案》,《新华日报》1944年8月3日,第3版。

[94]遵时:《宜宾一乡长,贪污达四百万元,预征粮谷给他们创造了机会》(读者园地),《新华日报》1945年1月24日,第3版。

[95]赵谨:《王桓武》,《许昌县文史资料》(第2辑),政协许昌县文史资料委员会编1988年版,第134页。

[96]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7辑《田赋征实》(四),(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287页。

[97]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7辑《田赋征实》(四),(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121页。

[98]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7辑《田赋征实》(四),(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206页。

[99]隆泰:《粤东粮政值得注意》,《新华日报》1944年11月28日,第4版。

[100]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6辑《田赋征实》(三),(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389页。

[101]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3辑《粮政方面》(四),(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287页。

[102]隆泰:《粤东粮政值得注意》,《新华日报》1944年11月28日,第4版。

[103]一群老百姓:《民政干事做包商,擂军米泼水入仓》(读者园地),《新华日报》1945年6月5日,第4版。

[104]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3辑《粮政方面》(四),(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287页。

[105]《粮食部四川粮食储运局重庆市桑溪分仓管理员赵璧如盗卖公米四千二百石,依法判处死刑》(要闻简报),《新华日报》1945年1月28日,第2版。

[106]《广西省政府电行政院本府查办粮食调节委员会总干事任内擅售存谷一案经将董毅沈海基送交于军委会桂林厅请查核等》(1943年4月20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4/0001/080。

[107]《请将粮食部裁撤业务分别划归财政等部并准辞去部长职务由》(1945 年12月30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3/0001/013。

[108]《孙科呈林森战时粮食管理条例》(1937年8月18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12420/00006/006。

[109]《财政部长孔祥熙等呈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为请电云南省主席准照中央核定本年征实征借案筹备开征等》(1944年8月21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81313/00040/007。

[110]《行政院长宋子文为请颁给徐堪等十三员勋章》(1946年2月19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35100/00093/015。

[111]《徐堪晋给一等景星勋章》(1945年12月25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35111/00038/026;《行政院长宋子文为请颁给徐堪等十三员勋章》(1946年2月19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35100/00093/015;《国民政府文管处办理陈曼若、丁伯駪,外交部江西省政府交通部等有关勋章及证书颁授查证等相关事宜,国民政府令颁给薛岳、徐堪、陈诚、吴恩豫、宋子文、黄朝琴等胜利勋章》(1946年2月19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35100/00131/196。

[112]《请将粮食部裁撤业务分别划归财政等部并准辞去部长职务由》(1945 年12月30日),(台北)“国史馆”藏,“行政院”档案,014/040503/0001/024。

[113]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114辑《田赋征实》(一),(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8年版,第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