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了商业银行的农贷联合制度

(一)开创了商业银行的农贷联合制度

如前所述,20世纪30年代初,商业银行的农贷活动处于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局面,银行间的无序竞争严重影响着农贷业务的效益。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作为首个商业银行农贷业务的联合组织,被视为“我国现代农业贷款集团活动之新兴机构”,标志着商业银行的农村放款方式开始由分散走向合作,“为吾国银行史上开一集团投资之嚆矢”[59]

中华银团通过农贷联合制度,划定放款区域,统一放款利息,规范放款程序,这不仅能够避免各成员银行在农贷业务中的竞争摩擦,降低贷款风险,而且为那些经营储蓄存款但未设置农贷机构的银行提供了参加农贷的机会,从而能够集中各银行的力量,增加农贷资金规模,扩大农贷地域范围,提高农贷业务的效益。从中华银团定期召开的理事会会议及其十分详细的会议记录中可以看出,银团的业务活动,从选择贷款区域,确定贷款对象,到分配资金份额,分担还款责任,审查办理借款手续,再到资金运用效果的监督调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运作机制,使商业银行的农贷活动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成为民国时期农贷制度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华银团“虽贷款有限,区域不大,但全国农业金融之统一机构,已逐渐形成”[60]。在民国时期银行业农贷活动从分散走向合作,再走向统一的过程中,中华银团发挥了承上启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