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源性疾病产生的原因
如前所述,医源性疾病是由于医者诊治不当所致,因此探讨其产生原因,就应该从医者本身的医疗行为和思想方法来考虑。下面着重就目前临床上常见的中医医源性疾病产生的原因做以分析。
1.医者语言不慎
医者治疗疾病,除用针、药等方法外,用语言开导患者,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以安定情绪,减轻其思想负担,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调动其内在的抗病因素,对治愈疾病来说,无疑非常重要。正如《灵枢·师传》说:“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虽有无道之人,恶有不听者乎。”
然而,若医者语言不慎,善恶不择,非但不能开导患者,反而可为其所害。如有的医者欲耀己术不凡,或欲激起患者对治疗的重视,故将轻证说重;或真遇重危之证,又惊慌失色,皱眉叹声,患者见之闻之,病已加重三分。或遇心胸狭窄之人,自此病情加重不说,甚致悲观厌世而轻生者,绝非危言耸听。李军教授曾见一例郁证(心悸)患者,就因某医诊后随口告之是“心脏病”,而即病情加重,心悸更是不可终日,久服诸药见效甚微。因此看来,医者语言不慎,亦是七情致病的重要因素之一,“恐则气下”“思则气结”,对患者都是不利的(但临床利用恐吓治疗某些气机郁结之证则另当别论)。因此,作为医者,务必言行谨慎才是。
2.缺乏足够的业务知识
由于医者缺乏足够的业务知识,诊治不当所发生的医源性疾病,可以是误诊、误治,如将太阳表证误诊为阳明里实证,误用泻下法而导致结胸证。还有些病例基本没有误诊,但对药性缺乏全面了解,因而发生治疗上的错误。例如某医生,诊治一个因脾虚泻泄而导致气血双虚的患者,治用气血双补的八珍汤,按理说诊治无误,但患者服药后,反而腹泻更甚。原因就在于该医生对于八珍汤中的当归一药只知道可以补血养血,而不了解当归本身还具有润肠缓下作用。
但是,对那些学识浅陋,或不学无术,而胆大妄为,草菅人命者,所造成的医疗事故,不可以说是因缺乏足够的业务知识来迁就之。
3.忽视辩证思维方法
中医传统的“辨证论治”,本身就具有很多辩证法思想,例如对待疾病与患者的关系,论及“治病求本”以及因人、因地、因时制宜等问题,都有所体现。但由于历史条件所限,其毕竟还是比较零散而朴素的,还不够形成较系统的科学知识。唯有唯物辩证法才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故忽视辩证思维方法,这也是产生中医医源性疾病值得重视的因素。临床常见的问题有如下几种情况:
(1)关于疾病“现象”与“本质”的关系的认识
所谓疾病“现象”,亦即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个别独立的症状;疾病的“本质”,亦即决定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所在。掌握疾病的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对临床实践无疑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说“治病必求于本”,就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针对病变的本质治疗,而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如果只看到疾病的现象就动手治疗,或误将现象当本质,就不可避免地要犯错误。临床上的一些误诊、误治病例,追究其思想根源,多与此有关。例如热厥证也有四肢逆冷症状,且热深厥甚,若因四肢逆冷就误当寒厥证而服用参附四逆汤之类,必然祸不旋踵。故临证时,尤其在“现象”与“本质”极不一致的情况下(如遇“寒热真假”“阴阳格拒”“脉证不符”“至虚有盛候,大实有羸状”等情况),更要仔细地诊察,深入地分析,才可能抓住疾病的“本质”所在,治疗时不至于犯“实实虚虚”之戒,减少医源性疾病的发生。
当然,由于现阶段人们所掌握的认识客观世界的手段或方法所限,即使思维方法正确,也不可避免地要犯错误。对此,决不能苛求错怪于人们。对待中医诊治亦是如此。例如,中医传统的“辨证论治”,其宗旨就在于审证求因或辨证求本,但由于中医传统的“四诊”方法还有待于整理、提高、深化,故目前单纯运用“四诊”手段欲达到“辨证求本(因)”全部正确无误,显然是不现实的。像肠癌早期的下痢与湿热下痢的症状就非常相似,若单凭“四诊”收集的材料经过辨证,就很难求出“病本”所在。故我们如何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尽快提高中医的辨证论治水平,实为当务之急。
(2)关于疾病“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关系的认识
疾病过程中的矛盾是错综复杂的,因为一个人身上可以同时患几种病,或一种疾病随着正邪斗争的消长情况,其病势、病位、病机可发生多种变化。故诊治疾病,进行辨证论治,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区别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分辨疾病的主、次、缓、急,正确地进行治疗。例如,当表里同病时,治疗究竟是先表后里,还是先里后表,或表里同治。这就要分析表、里证的先后缓急,矛盾的主要所在,而采用相应的治疗措施。若病情以表证为主,里实为次,而治疗采用“先里后表”(即先下后汗)之法,必致外邪内陷,造成变证。
仅仅懂得抓主要矛盾还不够,更重要的还必须进一步懂得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互相转化。要知道,一种治疗手段可以解除疾病过程中的一些矛盾,但是也可能为另一些病变的发生和发展创造新的条件,促使矛盾的转化。忽视这一点,亦必犯错误。下面列举的一个病案,就是因为没能及时地发现主要矛盾的转化,而犯了“药误”。
张某,男,54岁,干部。1979年4月初诊。
自诉:于2周前患胸胁胀痛、头痛、目赤微肿,就诊于当地某医院,诊为“肝火头痛”。用龙胆泻肝汤治疗,药后减轻,续诊四次,仍与原方,连服八九剂,则不见缓解反而加重,前来就医。审其形色,身形较瘦,面色潮红,呈苦闷病容。询其所苦,但言自服原方八九剂以来,口苦咽干加重,尤以夜寐后唇腭干燥益甚,乃至不能入睡,但欲起而漱之。两手以抚摸床边凉处为快,双目干涩,性情急躁,五心烦热,耳鸣,便干,溲黄赤。诊其脉弦细而数,察其舌红而干、有裂纹。根据患者发病、治疗经过以及现在症,全面分析:该患者始服汤剂,即见效机,表明药证相符。续服数剂以后,不但不见肤功反而愈服愈重,非由多服龙胆草、木通等苦寒之品,以致虚热滋生而何?……治宜清热生津,以解药误(经如上法调理,康复如常)。
(3)关于疾病“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认识
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始终处于对立统一之中。人体内部各个脏腑、组织之间,经常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彼此互相依存、互相斗争、互相联结,又互相制约。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某一局部发生了病变时,可以影响到整个身体或其他器官;而全身的状况又可影响局部病理变化过程。只有全面地、辩证地认识和妥善处理这种“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才能正确认识疾病,取得治疗的主动权,达到治愈疾病的预期目的。这也就是中医的“整体观念”的主要精神实质所在。对此缺乏正确的认识,临床治疗时不免要顾此失彼,使变证丛生。
李军教授曾诊治过一个壮年男性患者,患者左手食指患疔疮久治不愈已达两年。追问治疗经过乃知,病初在当地县医院治疗时,经外敷拔毒药膏,并内服清热解毒剂(且间服“梅花点舌丹”“六神丸”等中成药)后,疮口腐祛肌生欲敛,而医者继按前治疗,疮口遂恶化,医者亦遂加大苦寒解毒之品剂量。谁知愈治愈坏,并见全身疲倦无力、纳食锐减,且食不知味、口流清冷涎水不止、大便亦清冷稀薄、自汗淋淋。分析此例,可见关键在于医者没能正确认识“局部”与“整体”的辩证关系,只重视了局部的清解邪毒一面,而忽略了整个机体正气亦随苦寒解毒之品所伤,正气已不能抗邪的一面。故使疔疮未愈,反致变证丛生。李军教授据此分析,给予温补脾肾兼清解邪毒之剂配合外用药治疗,终获痊愈。
(4)关于治疗用药中“对立统一”的认识
药物对于治疗疾病来说,无疑起着重要的关键作用。但是,使用不慎,亦可导致疾病的发生。这是因为任何药物本身都具有两重性。其能治病还是反而致病,主要看用药的人的辩证思维如何。
李军教授1976年在泾阳县某工地巡回医疗时,在当地农村曾遇一位老年男性患者,四肢痿废不用、卧床不起已有2年多。经询问病史情况是这样:患者2年前初患湿热痢,经当地某镇地段医院西医输液治疗,后因输液反应,即转诊于中医科。初诊,中医甲恐患者年迈下痢伤阴太过,即纯给大剂收涩止泻之品。患者服药三剂后,大小便遂俱癃闭不通,腹胀如鼓,全身悉肿。又复转于中医乙诊治,乃视其为邪气大积大聚之证,即又纯给二剂峻猛逐水攻下药。服毕一剂,二便又骤下不止,遂后体力不支,卧床不起,日渐四肢痿废不用。日后虽在诸多大医院住院治疗,但病情终无起色。
从上例可见,甲医唯知收涩止泻之品可以止泻,殊不知大剂收涩之品还可阻滞气机,且不说对湿热痢还有“闭门留寇”之嫌;而乙医唯知逐水攻下药可治水肿,而殊不知大剂者亦具伤阴甚至亡阳之弊。可见忽视辩证法,是不得不受其惩罚的。
本文试就中医的医源性疾病之概念做了初步探讨,并引证有关文献资料做了历史性地回顾。文末着重讨论分析了目前临床常见的中医医源性疾病产生的三大原因,尤其着重讨论了忽视辩证思维方法这个重要因素。旨在呼唤广大中医工作者,应对医源性疾病引起重视,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也加强辩证思维方法的修养,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尽可能地防止医源性疾病的发生,减少医源性疾病对人民的危害,为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