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奴隶

最早的奴隶

远古时期的战争是不会打持久战的,因为参与战争的士兵都是临时召集起来的普通人。不过,即便如此,作为战争的衍生物——掠夺和俘虏还是会出现的。在最早的游牧时期,壮年男性俘虏的命运只有被杀掉献祭一途,女性和儿童则会被融合进胜利者的部落中。因为对于游牧者来说,奴隶是没有太大用处的,而且他们还要消耗食物。但是后来,随着生产力的进步,游牧部落有了蓄养奴隶的条件,俘虏中有特殊才能的人就被免于一死,沦为了奴隶。最初拥有奴隶的人是军事首领和国王。他们很容易就能感觉到奴隶比平民更容易驱使。主人可以命令奴隶做任何事情,而平民则有一定的抗拒心理。奴隶能够被用来从事有组织的密集体力活动,修建堤坝和开采矿产。有学者推测,最早期的工匠不是平民,而是奴隶。制陶、纺织、冶炼等工业活动刚开始时也是奴隶工业。在《巴比伦人和亚述人》一书中,作者赛斯曾经引用了一段巴比伦人的合同文本。这个合同就是为教奴隶学习手工艺以及处理利用奴隶生产的物品而订立的。

古代石刻雕塑,现存于大英博物馆。亚述国王在检阅士兵和战俘时接见高级官员。他的随从打着太阳伞,旁边是长着翅膀的神灵。国王佩带的弓箭象征着胜利

奴隶的来源逐渐扩大,而不再仅仅局限于战俘:奴隶身份是“世袭”的;那些无力还债的人会沦为奴隶,有些父母会把孩子卖为奴隶,甚至一些无法维系生活的平民也会把自己卖身为奴。此外,一些工匠学徒也等同于奴隶的身份。这样一来,奴隶的数量急剧增加。不过,那时的奴隶,尤其是有手工艺技术的奴隶,并不一定就是下贱的。在古巴比伦,统治者专门立法以保护奴隶的生命和财产。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古巴比伦的奴隶也是有自己的财产的。他们还能拿到一些劳动报酬。这给了奴隶自我赎身、脱离奴隶身份成为自由平民的机会。我们可以推测,城镇中的奴隶其实和城外耕种的农民是一样有活动的自由的。

随着政府机构的逐渐完善,职权的进一步扩大,依附政府的贵族家族越来越多。这其中包括官吏的家族,也包括庙宇僧侣的家族。他们侵占了大量的土地,成了大地主。在古埃及和古中国,这种趋势代表了封建制的产生。大量贵族家族出现了。

仔细研究古巴比伦晚期的社会发展特征会发现,社会中的有产阶级逐渐增多。他们既不是奴隶,也不是农民;既不是官吏,也不是僧侣。他们是这些官吏僧侣的后裔,或者是商人。商人是外来者。在古巴比伦就生活着许多阿拉米商人。这些阿拉米人有自己的商铺,有大量的奴隶和自由民给自己做工。此外,还有许许多多小商贩依附他们生活。《巴比伦人和亚述人》中就记载了为建立并维持一家旅馆而签订的契约的细节。这说明,在那时候旅行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