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共和国同近代国家的比较
罗马共和国看上去很有些近代民主的味道。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个“民主自治”的国家,其人民在试图自己管理自己,全国上下都秉持同一个法律观念,在议院可以见到不同集团和不同人之间的冲突。这种政权组织形式要比专制或者僧侣制更适合时代发展。当时社会上出现的冲突矛盾,即使在现代社会也依然存在。货币代替了物物交换,资本流通的规模虽然比不上现在,但是已经算历史的巨大进步了。
布匿之战这种种族战争是以往历史上所没有的。现代社会的社会矛盾和主要社会思想,在那时已经初见端倪。不过,它们还没有被系统完善起来。那时罗马街头没有报纸,公民大会里也不会推举代表。罗马民主的另一大缺陷是公民缺乏初步的教育。当然,罗马人曾经要求公布“十二铜表法”,但这不代表他们知道应该使这些知识让所有公民都知道。这种局限是当时社会发展的必然。直到现在,我们才知道“知识就是力量”这句格言的政治含义,并且在全社会推广普及教育,可是在罗马共和国时代,这却是少数人的特权。当时希腊平民教育较发达,可是他们大多已经沦为奴隶。普通的罗马人不仅不了解人类历史,就是关于同时代其他民族的知识也知之甚少。他们不懂经济运行规律,不知道社会发展方向,也不了解自身。

罗马斗兽场墙壁上镶嵌的角斗士与野兽搏斗的马赛克图
罗马发展早期,疆域不过400平方英里,人们只要知道自己看到和听到的信息就足以民主地管理国家。布匿战争爆发以后,繁杂的国事对管理者在文化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缺乏文化的普通人已经无法插足国家管理了。可是很少有人注意到自己与国家政权已经渐行渐远,所以也就没人关注教育。公元前2世纪以后,人们都知道由于公民在知识上的匮乏,导致罗马政治出现了无序化的混乱,可是却没有人想着去从根源上改变这种状况。一直到基督教出现并广泛传播,对人民进行系统的教育才成为可能。600年后,政治天才君士坦丁大帝第一次试图用教育和智慧统一、巩固自己的帝国。
除了在新闻、教育和代议制等方面罗马和当今的共和政体有很大不同外,其他不同之处还有很多。大体来看,罗马更像是处于半开化的状态。这就像有一个陌生人来拜访我们,握手的时候才发现他有一只类似人猿的毛手和一张没有下巴的兽脸一样。前面我们曾经提到罗马还在实行人祭。其实当时罗马的宗教很多还和萨满教和巫术相关联着。我们现在谈起议会,就很容易想到英国上议院开幕时的庄严,可罗马的元老院会议更类似上议院议长在大会上公然用血手严肃地拨弄新杀的羊的内脏。
众所周知,罗马实行奴隶制。这个奴隶制甚至比巴比伦时期的奴隶制更为野蛮。前面我们已经看到了公元前2世纪品德高尚的卡托是如何对待奴隶的。而在更早的公元前3世纪,当开明优雅的阿育王和平统治印度的时候,罗马人却在痴迷着奴隶搏命游戏。公元前264年,当第一次布匿战争爆发时,在罗马广场上进行了一场有三对格斗者参加的“优雅”表演,这次竞赛是一次葬礼的组成部分。它也是有文字记载的第一次角斗士竞赛。这种竞赛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很快成百角斗士参加的竞赛就出现了。战争带来了大量俘虏,他们成为这种竞赛的主角。罗马的贵族元老们对类似接吻这样的事极力反对,可是对这种血腥的活动却不发一言。
此后的两三百年间,角斗士竞赛发展迅速。因为频繁的战争给角斗场送来了大量新鲜血液。这些人大多携带着特色鲜明的本民族武器,其中有不列颠人、摩尔人、斯基泰人、尼格罗人等。这让角斗赛染上了一点军事色彩。也有些角斗士由死刑犯充任——那时候人们还不知道死刑犯也有人权。与其死后被当作标本解剖,还不如当角斗士战死。后来,受利益驱使,越来越多的各色人等成为角斗士——他们当中有被卖掉的普通奴隶,有被主人厌恶的倒霉者,有败尽家财的年轻人,还有一些自信勇武、希望以此为生的武士。随着角斗赛的发展,人们发现角斗士可以有更多的用处,比如充当卫士、武装门客,或者被租赁出去参加比赛。
角斗赛开幕时,角斗场中会先进行游行和虚假的打斗表演。接着,随着号角响起,真正的生死厮杀开始了。角斗士没有选择的权利,鞭子和烙铁会把他们赶上赛场。角斗中失败的人有时候会举起食指乞求怜悯。决定他生死的是看台上的观众:挥动手帕表示宽恕,握紧拳头或把大拇指朝下代表死亡。死去的或将要死去的角斗士会被拉到赛场一边,剥掉身上所有装备。这时候,还没有死的人就会被杀死了。
从这种残忍的杀戮游戏中,我们可以看出罗马人和近代人在道德上的区别。直到公元1世纪,我们也没有发现有谁曾经对这种活动进行直截了当的抨击。虽然现在世界上也还存在类似残忍的事情,可是它们总是不被法律和道德所允许的。后来,随着基督教等宗教的发展,这种道德观才出现了极大的改变。
【注释】
[1]注:一种海战方式,两只船靠在一起后,一艘船上的士兵跳到另一艘船上进行肉搏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