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年及预期寿命
(一)天年与寿命
天年,就是天赋的年寿,指人的自然寿命,即生命的数量、长度。
寿命,即寿限,有时亦称寿夭,是指人从出生经过发育、成长、成熟、老化以至死亡前机体生存的时间。人的寿命是有一定期限的,简称“寿限”。
一般认为,人的寿命不超过120岁。如《素问·上古天真论》说“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尚书·洪范篇》说“寿,百二十岁也”。三国时期养生家嵇康《养生论》说:“上寿百二十,古今所同。”德国著名学者H.Franke在1971年提出:“如果一个人既未患过病,又未遭到外源性因素的不良作用,则单纯性高龄老衰要到120岁才出现生理性死亡。”
(二)预期寿命
预期寿命,即人均预期寿命,又称平均预期寿命,是在比较某个时期、某个地区或某个社会的人类寿命时通常采用的概念,是指已经活到一定岁数的人平均还能再活的年数,若在没有特别指明岁数的情况下人均预期寿命是指新出生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
预期寿命数值的高低主要受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水平高低,在不同社会、不同时期其都有很大的差别。
我国的预期寿命,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其数值呈逐渐增加的趋势。
2000年、2010年国家统计局进行的第五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资料统计,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71.40岁、74.83岁,男性为69.63岁、72.38岁,女性为73.33岁、77.37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6年6月14日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我国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34岁。”2000年、2010年世界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66岁、69.6岁,高收入国家及地区为76岁、79.8岁,中等收入国家及地区为64岁、69.1岁。可见,2000年、2010年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比世界平均水平分别高5岁、5.23岁,比中等收入国家及地区高7岁、5.73岁,但与高收入国家及地区相比约低5岁、4.97岁。以上数据表明,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呈逐渐增加的趋势,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差距,同时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亦有差距。这反映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今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包括养生保健的有效实施,将进一步降低人口死亡率,保障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有望进一步提高。201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较目前(2015年)的76.34岁继续增长,达到7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