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对宁夏农业发展历来都非常重视

1.中央政府对宁夏农业发展历来都非常重视

自秦、汉在宁夏引黄灌区进行农业开发以来,中央政府就一直采取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早在战国商鞅变法时,秦国就“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备”。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进一步加强“重农”国策,“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汉武帝时期,包括宁夏引黄灌区的“河南地”再次得到大开发,宁夏引黄灌区的农业开发成绩尤为突出,当时银川平原沿黄河两岸,已形成河东、河西两大垦区,分设富平县、灵州县、灵武县、廉县以及朐衍县(不属引黄灌区),5县均上隶于北地郡,人口约10万。由于这些移民多来自内地,具有丰富的农耕经验和较高的农业生产技术,加之推行当时先进的“代田法”等,农业产量大大提高,使得宁夏引黄灌区与整个河套新垦区一样,成为“饶谷多畜”、富甲天下的“新秦中”,等于再造了一个新的关中“天府”。以后历朝历代都坚持秦、汉的重农政策,使宁夏引黄灌区的发展得到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这说明中央王朝一贯的重农政策是宁夏引黄灌区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