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条例》 依法修志

学习《条例》 依法修志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了第4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向全国正式公布新中国第一个《地方志工作条例》。5月30日晚中央电视台和31日《人民日报》等全国各大新闻媒体都报道了这一重要消息,有的媒体还刊登了《条例》的全文。《人民日报》于同日配发以《依法编纂,确保地方志质量》为题的《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地方志条例答记者问》的访谈记录。

《条例》的公布,是全国政治界的特大喜讯,是新中国几代方志人盼望的结果。大家兴奋地认为:“467”这个数字将成为中国方志人的吉祥数,“5·18”也将成为中国方志历史上一个难忘的日子,堪称是修志界的“行业节日”。

作为一名修志界的老战士,我带着激动的心情,在第一时间里一口气读完了这份精彩的文件,然后又进行初步的研究,并应自治区方志办和《宁夏史志》编辑部之约,草草完成了这个学习心得,供全区修志同仁学习时参考,希望大家一起学习,共同提高,不当和错误之处,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