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与“政协”前身同源同宗

宁夏“人大”与“政协”前身同源同宗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十九兵团在司令员杨得志、政委李志民指挥下,在陕甘宁三边分区和中共宁夏工委领导的地方人民武装大力配合下,于1949年9月23日解放了宁夏省(今固原市各县区隶属甘肃省,早于宁夏省在7月底至8月初已先后解放)。新的宁夏省一经诞生,立即于9月25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银川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暂时代行全省临时最高权力机关。军管会主任杨得志(第十九兵团司令员)、副主任马鸿宾(国民党起义部队将领,原西北行政长官公署副长官,拟任宁夏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朱敏(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区委书记,三边军分区政委,宁夏省委副书记)、曹又参(原三边军分区司令员,拟任宁夏省军区副司令员)。26日,军管会发布“解字第一号”布告,宣布人民政权的政策、纪律,起到“安民告示”的作用。军管会当时抓了三项工作:第一,接管旧政权、建立新政权;第二,恢复生产,帮助灾民自救;第三,维护社会治安、剿匪肃特。其间,全省各市县的党委、人民政府纷纷被委任成立。在建立人民政权的工作中,军管会和省委遵照中央人民政府通过的《省各界人民代表会通则》和《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在各市县党委组织的指导下,首先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尚未召开期间,暂由省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政权职责。这时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全国政协”)虽然已在北京成立了,但全国各省市的人民政协尚未诞生。为了填补新中国成立初期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构的空缺,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采取一种过渡性的方法,即首先由人民推选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参加召开的代表会议,即召开省、市、县三级“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各级人民政权的最高权力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对国计民生的各种重大问题进行民主讨论、共同协商,并选举产生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可见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意义重大,它有力地推进了全省民主政治建设,也显示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创造性的中国人民政权结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准备和示范,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这一取得革命胜利“法宝”——人民政协,产生的前身。因此,解放初期诞生的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既是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政权制度的前身,也是统一战线政治协商制度的前身,具有双重身份,担负着执政与参政议政的两大使命。

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产生并不是从天而降,而是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这个基础就是在召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之前,各地都从下到上先后召开了工农学商等各种群众组织的代表大会,分别成立了省农协(朱敏兼主任)、省工会(主席吴瑞旺)、省青年团(团省委书记李子奇)、省工商联(主任何义江)、省妇联(主任白烈飞)、省文联(主席吴坚)、省学联(主任朱瑜)、省青年联合会(梁大均兼主任)等各行各业社会团体的群众组织。

宁夏省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也是在全省绝大多数市、县、旗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至少先后召开过三次会议的前提下才正式召开、隆重举行的。

在全省各行各业群众团体普遍成立和各市、县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参政议政,并大多先后召开过三届代表会议的基础上,宁夏省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已水到渠成了。宁夏省委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第二章第十四条中“凡人民解放军初解放的地方……在条件许可时召集人民代表会议”的精神和中共中央西北局对中共宁夏省委书记潘自力、副书记朱敏作的第一次综合报告的批示中“由各族各界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人民政府主席及协商委员会主席”的指示[1],积极筹备召开宁夏省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宁夏省各市、县、旗第一届至第三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简表

说明:固原、海原、西吉、隆德、化平(今泾源县)5县时属甘肃省。

为了开好这次具有划时代历史意义和里程碑的重要会议,1950年9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次行政会议决定成立宁夏省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筹委会由党政军农工商学和社会各方面有代表性的25人组成。邢肇棠为主任,李景林、孙殿才、陈宜贵、黄执中、徐宗孺、袁金章、雷启霖、马腾霭、王金璋、赵文献、达理札雅、石子珍、葛士英、吴友文、贾怀济、吴瑞旺、李子奇、海涛、张源、吴坚、孙璞、雷恩均、金三寿、李坤润为委员,葛士英为秘书长,袁金章为副秘书长。[2]

9月7日,筹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了《宁夏省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组织规则》,对会议的组织、职权、分工等作出规定。会议还决定于宁夏解放一周年纪念日(1950年9月23日)正式召开宁夏省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大会,并于9月22日,召开成立大会的预备会议。会上筹委会主任邢肇棠作《关于筹备经过的报告》,还对筹委会的《组织规则》做一些修改补充,又制定了《议事规则》和《提案审查委员会组织规则》以及《选举办法草案》,最后通过了《大会议程》。会议决定大会主席团由主席潘自力,副主席邢肇棠、孙殿才担任,委员计31人组成。秘书长葛士英、副秘书长袁金章。孙殿才兼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李景林兼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

宁夏省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9月23日至10月5日在省会银川市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75人,邀请列席人员80人。其中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名单、界别如下:

中共5名:朱敏、陈宜贵、王志强、苏晓蒙、贾怀济。

民盟2名:黄执中、刘汉翘。

青年团3名:李子奇、何汀轩、朱瑜。

工会7名:王风岐、刘君建、李士如、王俭、杨润、杨润东、吴瑞旺。

妇联4名:海涛、程士杰、朱仲止、白烈飞。

文联2名:丁光明、赵暾。

学联1名:耿天才。

青联1名:徐梦麟。

工商界2名:郭德旺、董贻富。

企业公司4名:苗建基、李承绪、严文、刘裕凯。

自然科学研究会1名:李芳春。

医学界2名:王某某、董柳坡。

中苏友协1名:梁大均。

农协3名:马忠求、金三寿、宋友田。

教育工作者3名:樊应福、张凤舞、谢瑞祥。

新闻界2名:张源、冯森林。

省级机关25名:其中省委2名(李和春、薛池云)、民政厅2名(白玉光、王宪之)、财政厅3名(高益、王守法、王辅卿)、建设厅4名(郝玉山、沈秉良、李萍、张兴)、工商厅3名(宋安、王维山、冯凯)、文教厅2名(吴友文、苏树铭)、公安厅2名(何述田、白文章)、法院1名(田大润)、银行2名(李青萍、史思成)、卫生处2名(张程、冯尚德)、秘书处(包括民委、财委、监委)2名(葛士英、马全良)。

部队15名:王道邦、肖应棠、曹又参、黄罗斌、马惇靖、张建纲、肖剑平、刘宗泽、李文林、王俊海、王胤智、杨树林、刘志德、李聚贤、杨凌崐。

英模6名:郭宏运、刘开义、王路七、徐忠义、陈尚文、李振林。

聘请14名:袁金章、温怀三、景伯衡、张尊贤、乔岳卿、陈宪明、刘兴汉、马赐恩、苏长龄、刘廷栋、白桂钦、马崑山、马生岐、陈爱尔德尼巴图。

区域162名:

银川市10名:孙璞、纳长麒、马俊杰、雷启霖、陈振纲、余西铭、刘克武、张世秀、韩魁斋、艾玉梅。

贺兰县11名:周幼文、孙占祥、张泽、赵荣、张润、李国喜、季庆、杨宏道、杨玉玺、李应荣、刘割非。

永宁县13名:刘俊谦、何广宽、贾秀民、李国栋、李春云、李浩烈、陈志显、杨茂林、马汉章、雷忠田、吴文弟、纳云清、马宝山。

宁朔县11名:郑治华、陈玉田、穆登殿、王天龙、胡兴廷、史新三、张茂林、何遂心、陈正、崔俊峰、韩胡清。

平罗县12名:王静悟、杨生恒、董振声、谈尚光、冒良臣、秦致堂、高光耀、段金魁、高尚信、王师民、白国民、冯佩兰。

惠农县13名:马进、李冲和、徐怀玉、鲍玉梅、张景瑞、孙长清、刘堂深、冯丽生、杨希民、王保山、刘志远、马英龙、田峰玉。

灵武县10名:胡玉仪、王焕然、杨正考、马守仁、金为林、张祺、朱泽、陈风兰、龙作霖、李健。

金积县10名:娄可忠、马有春、丁宝琛、陈马氏、陈玉莲、赵沛、强忠民、雷应龙、何文彩、马腾霭。

中卫县14名:金常昭、路思温、杨正喜、雍珍、郝万才、李光琢、戴通孝、张发兴、何光亮、张晰东、李盛春、刘风岐、何其正、马惇信。

中宁县13名:焦显明、胡焕祥、李伯祥、胡凤林、武胜、李俊臣、杨伯棠、万玉英、刘廷基、霍怡民、郑万寿、董通儒、陈森。

同心县7名:韩效忠、王楫让、马秉骥、张生德、马生海、吴忠耀、王凤春。

磴口县5名:李尔直、唐九鼎、张文选、辛学亮、马凤龙。

陶乐县3名:丁玉、阎广仁、高荣。

盐池县8名:郭文举、陈守彝、左祥麟、赵子厚、阎立人、穆易兰、李克忠、刘介生。

吴忠市8名:刘怀富、马美英、阎永钦、马文消、徐秉彝、买尚文、王凤阁、何学广。

阿拉善旗12名:达理札雅、云样生、罗巴图孟柯、胡巴图巴雅尔、玛希毕勒格、陶乐明、达鎣、张仁、邸发堂、满得利、金占样、王亨泰。

额济纳旗2名:塔旺札布、罗虎。

以上代表按界别划分为:工人14名、雇农3名、贫农55名、中农75名、富农19名、开明士绅9名、职员16名、自由职业者20名、工商界11名、学生39名、军人14名;按民族分为:汉族213名、回族50名、蒙古族10名、满族2名。[3]

大会选举产生了宁夏省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及其省直属办事机构,名单如下:

主席:潘自力(中共宁夏省委书记,解放军19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副主席:邢肇棠(原华北人民政府委员兼水利委员会主任)、李景林(原陕北行政公署副主任)、孙殿才(原中共宁夏工委书记)

省政府委员17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道邦(19兵团65军政委兼宁夏军区司令员)

王金璋(原陕甘宁边区三边地委组织部部长)

石子珍(原陕甘宁边区政府税务总局局长

朱敏(原陕甘宁边区三边地委书记,现任中共宁夏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

李冲和(教育界)

金三寿(原回汉支队副支队长、回族)

郝怀仁(原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贸易公司经理

徐宗孺(教育界)

马全良(起义将领、回族)

梁大均(原回汉支队政委,现任中共宁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又参(原陕甘宁边区三边军分区司令员,现任宁夏军区副司令员)

黄执中(民盟、教育界)

黄罗斌(原解放军师长,现任宁夏军区副司令员)

云祥生(中共阿拉善旗工委书记、蒙古族)

达理札雅(阿拉善旗旗长、前亲王、蒙古族)

赵文献(原陕甘宁边区咸阳分区保安处处长)

刘汉鼎(司法界)[4]

葛士英(省政府副秘书长)

宁夏省政府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有:

省建设厅厅长:李景林(兼)(郝玉山副厅长)

省民政厅厅长:王金璋

省财政厅厅长:石子珍

省教育厅厅长:徐宗儒(吴友文副厅长)

省工商厅厅长:郝怀仁

省公安厅厅长:赵文献

省高级法院院长:刘汉鼎

省卫生处处长:张程[5]

会上省人民政府主席潘自力致开幕词,副主席邢肇棠作《关于宁夏省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副主席李景林作《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报告》,委员兼财政厅厅长石子珍作《关于宁夏省1950年财政收支报告》,省主席潘自力最后作《关于今后一年的工作方针与任务的报告》。大会还通过了《关于安置复员军人优待烈军属及贫苦工属》《加强地方财政收入、办好地方工业》《贺兰山封山育林与合理采伐》《加强水利行政组织、统一管理水渠,避免本位主义》等4个关系全省人民生计的重点提案,交政府执行。大会10月5日胜利闭幕。

大会于10月5日选举产生了宁夏省协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名单如下:

主席:潘自力(兼)

副主席:朱敏(兼)、达理札雅(蒙古族)、马腾霭(回族)

委员45人,他们是:

丁玉(回)、王志强(回)、王凤阁、王焕然、白桂钦、朱仲止(女)、李芳春、李盛春、李子奇、李青萍、辛学亮、吴瑞旺、胡兴、胡凤林、胡巴图巴雅尔(蒙古)、孙殿才、海涛(女、回)、马崑山(回)、马宝山(回)、马惇信(回)、马忠孝(回)、纳长麒(回)、黄执中、陈宜贵、陈振纲、陈爱尔德尼巴图(蒙古)、陈宽明、陈凤兰(女)、张生德(回)、张源、张程、张尚信、崔俊峰(女)、温魁三、景伯衡(满)、雷启霖、雷应龙、杨茂林、杨玉玺、刘棠琛、刘兴汉(回)、刘介生、韩奎斋、罗一虎(蒙古)、苏长龄。

秘书长:雷启霖[6]

根据《省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中有关省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职权的规定,协商委员会既是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的工作机构,代行省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也是地方政协性质的机构,所以解放初期的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既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前身,同时也是政治协商会议的前身,因此“人大”与“政协”的前身同源。[7]

为了祝贺省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宁夏日报》于23日发表了题为《宁夏人民民主专政的新阶段》的社论。社论指出:在宁夏解放一周年时间里,全省人民正确执行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法令,尤其是正确执行《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民族政策,团结各族人民,维护了社会治安,建立了各族人民政权,各市县先后召开了二至三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高了人民的政治觉悟,恢复了经济,人民生活得到初步改善。今后一定会进一步加强各族人民大团结,发展生产,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取得更大的成绩[8]

【注释】

[1]冯炯华主编:《当代宁夏日史·第一卷(1949.7~1958.12)·1950年4月2日》,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年。

[2]冯炯华主编:《当代宁夏日史·第一卷(1949.7~1958.12)·1950年9月5日》,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年。

[3]《宁夏日报》1950年9月24日。

[4]《宁夏政报》1950年3月。

[5]《宁夏日报》1949年12月6日。

[6]宁夏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宁夏政协史料》,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

[7]宁夏通志编纂委员会:《宁夏通志·政权政协卷》,方志出版社,2012年。

[8]冯炯华主编:《当代宁夏日史·第一卷(1949.7~1958.12)·1950年9月23日》,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