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志创新

三、方志创新

中国编修地方志的优秀文化传统,走过2000多年的漫长历程,如同奔腾的江河,一泻千里,经久不衰,日益发展和完善,并独树一帜,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特产,为人类文化宝库增添了一朵奇葩。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于编修地方志十分重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曾多次提出修志议案。1956年又在《国家哲学和社会科学规划纲要》中,对于编修地方志作出了统一规划,并成立了“地方志小组”。[7]1958年,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成都)上,毛泽东曾亲自倡导地方志,得到周恩来热情支持,编纂了一批实用价值很高的方志资料汇编和研究成果。[8]

改革开放以后,《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光明日报》等中央级报刊先后刊登人民群众要求启动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呼吁。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关怀下,1981年8月,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1983年4月,中央批准恢复并改名的“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京成立。全国很快形成了“盛世修志”的热潮,据有关统计,现在全国已修成省、市、县三级新志和一大批专业志以及各级基层志。

本轮编修的新方志,总体来说是质量高、数量多、品类全,特别是从起步之时起,就认真贯彻了胡乔木关于编修新方志要有创新精神的指示。他说:“新的地方志要比旧志增加科学性和现代性”[9],“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10]编修出超越旧方志的“三新”社会主义新方志。

从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后改为中国地方志协会)成立算起到如今,全国大规模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工作已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我作为全国协会的第一批会员、首届理事,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修志事业的倡导者、组织者和修志业务工作指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之一,并从始至今一直投身于修志实践之中,所以个人对于新时期方志文化在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方面有着许多切身的体会,概括起来说大约有以下几个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