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民国时期
战后韩国报业的发展,初期受到朝鲜战争的影响,随后长期受到东西方“冷战”的政治影响,发展十分曲折。1945年8月,韩国第一通讯社解放通讯社宣布成立。1945年10月,进驻朝鲜南部的美军废除日本统治时期的出版法,宣布新闻自由。这时,新出现的或恢复出版的报纸中,以左派报纸为主,有大约70家。当时的报纸可分为三个集团:亲社会主义的《解放日报》《自由新闻》《努力人民》等;“左”倾进步党人的《朝鲜人民报》《现代日报》《中央新闻》等;商业经营的《东亚日报》和《朝鲜日报》等。美军事当局出于全球战略的考虑,在韩国实行的并非自由主义报业政策。1946年5月《解放日报》被停刊,美军颁布88号法令,实行出版许可制度,很多报刊不得出版。随着半岛南北部分的政治分歧加深,双方各自建立了政权。1948年8月15日,大韩民国成立。在当时的韩国,“新闻自由”并非现实,而只是一种口号。在依次经历了李承晚、朴正熙、全斗焕三个独裁者统治时期以后,韩国的新闻传播业才迎来了新闻出版自由。
1.李承晚时期(1948—1960年)
首任总统李承晚当政时爆发朝鲜战争,他继续实行出版许可制度,对报刊采取高度集权控制。尽管李承晚在美国流亡近40年,但他并没有真正变为西方式的民族主义者,而是继承了朝鲜王朝和日本统治的专制主义传统。例如,1949年6月,李承晚当局停掉了58家“左”倾报刊。1953年9月,以“颠覆政府阴谋罪”判处《联合新闻》驻日本记者郑国殷死刑。这是韩国新闻史上首例处死记者的事件。1955年,《东亚日报》曾因在“政府高级官员”前面加有“傀儡”字样,而一度被“无限期停刊”。1959年,当局又取缔了天主教会的《京乡新闻》。因此,李承晚时期开始允许民营广播电台的出现。1954年,首家宗教广播电台——基督教广播公司(CBS)夜以继日地传播《美国之音》的声音,对“4·19革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李承晚倒台后,新的民主党政府废除了88号法令,实行完全的新闻自由。一时间,报纸的创办又变得极为容易,冒牌记者和发行人到处可见,新闻敲诈和制造假新闻盛行。这种混乱的“自由”存在了一年,1961年5月16日,朴正熙发动政变夺得政权。起初,他允许报纸对议会政治有所评论,但不允许报纸对他本人和他的经济政策、军事独裁当局进行批评。朴正熙媒介政策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加强对新闻业的经营管理;第二是强调大众媒介的所谓“社会责任”。
2.朴正熙时期(1961—1979年)
朴正熙政府直接开放了私营广播电视,允许亲政的集团开办。1961年,给予私营文化广播公司(MBC)执照,允许报业跨界经营,允许其同时拥有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出版社,开办电视机制造厂,实行纵向和横向的所有权集中。1963年,批准《东亚日报》开办民营的东亚广播公司。1964年,批准三星等企业集团开办民营汉城广播电台。在政府的控制和扶植下,传媒界重新组合,反对派报纸有的破产,有的变节,传媒整体上成为统治集团一部分,享受长期低息贷款、减免税和延期付息的各项政策优惠。与此同时,朴正熙政府滥用“社会责任”的名义,迫害新闻工作者。政变后的几个月内,有1 000名新闻工作者被解雇。政府还随意关押、监禁和折磨新闻工作者,新成立的情报机构时时刻刻监视着新闻业。朴正熙政府实行“采访证制度”,从而剥夺了600多名当局认为“不合作”“不听话”的记者的工作。后来,采访证的发放范围一再缩减。报纸总数从他上台前的85家减少到34家。1961年,《民族日报》社长赵容寿被判处死刑。1964年,《朝鲜日报》记者李泳槽因报道联合国讨论朝鲜问题的提案而被捕。同年,朴正熙政府颁布的《报业委员会法》几经反复最终未能实行。这个法案规定可以惩罚“不负责任”的报纸,韩国编辑联合会全力抗制这一危害新闻自由的法律,社会上成立了一个名为“全国取消报业委员会法斗争委员会”的组织,下层新闻工作者也组成了全国新闻工作者联合会(JAK)(联合会是韩国新闻界自律常设组织,组织了一系列的新闻奖,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1974年1月18日,朴正熙颁布“总统紧急措施”,不准传播关于修改宪法的一切信息,宣布政府可以撤销报道,同时预先限制或者检查相关的其他报道。《东亚日报》管理层事前受到政府情报部门的调查,因而不同意编辑部刊登《报道自由宣言》,编辑部成员与报纸老板形成对立状态。在面临罢工危险时,报社妥协,关于《报业自由宣言》的内容刊登了三个整版。面对这种情况,朴正熙政府迫使广告客户停止在《东亚日报》刊登广告长达三个月;随后,管理层向政府屈服,解雇了35名强硬派记者,雇人驱散静坐罢工的160名新闻工作者。抗议这种控制的《朝鲜日报》员工,也被集体解雇。此后,韩国的传媒趋向娱乐轻松的内容,商业化倾向成为主流[20]。
3.全斗焕时期(1979—1987年)
朴正熙于1979年10月26日被刺以后,全斗焕通过军事政变上台。1980年5月,他制造了光州惨案(通过军队镇压光州的学生运动,死亡2 000人),以铁腕手段镇压民主抗议,巩固自己的统治。全斗焕采用各种方法迫使新闻传媒就范。1980年12月,全斗焕颁布《言论基本法》,表面目的是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忠诚和正直,实际目的是阻止他们接触敏感的社会问题。同年,他以“反腐败”(主要指传媒的唯利是图和低级趣味。当时,民众对传媒商业化有很多批评,当局利用了民众的正当要求)名义对新闻传播界实行了一次大清洗,40多家报纸的700多名新闻工作者被解雇或停职。在全斗焕时期,日报从28家减少到11家,通讯社从六个减少到一个,广播电视机构从29个减少到27个,虽然电台数目消减得不多,但节目品种日益单调。全斗焕还成立了“公共信息协调办公室”,每日向媒介发布报道指南,详细规定对各种报道的种种要求,哪些可以刊登,哪些不可以刊登,哪些绝对不可以刊登。1986年9月,民主言论运行委员会公布了1985—1986年间292天该办公室提出的“报道要求”,包括持什么态度、发不发照片、报道放在什么位置等细节。公开这些材料的三位当事人以“泄露外交机密”“违反国家安全法”的罪名遭到逮捕。
1973年,全斗焕将1952年形成的国营“韩国广播系统”转变为韩国广播公司(KBS),并且将所有广播电视机构都合并到国营的韩国放送公司(KBS)体系中,实行统一控制;议会通过的法律规定KBS是公营体制,但实际上长期直接由政府控制。整肃后的广电系统,全斗焕实行怀柔政策,给予充裕的财力支持,从业人员福利待遇很高,进修、出国、购房等享受优惠,子女就读均由官方支付学费。其财源来自KBC和MBC(此时的MBC的65%股份由KBS控制)征收的代理广播广告手续费。全斗焕时期,对广电的娱乐节目、新闻节目和宗教节目加以种种限制。政府曾规定,晚间12点到早晨6点、上午10点到下午5点30分等时段不允许播出电视,因为按照统一的作息时间,此时应该睡觉或者工作,而不应该看电视。政府对进口节目严加限制,播出的进口节目不得超出整体的20%。每天电视节目的开始,都有5—10分钟关于全斗焕活动的报道,这令观众厌恶。民众从开始时的支持,变成最终厌倦了这种“负责任”的媒介[21],广播电视很快便失去了民心。
4.《6·29宣言》:韩国新闻政策的转折点
全斗焕当政时期,韩国的经济发展令世界瞩目。然而,经济发展与全斗焕的高压独裁之间的紧张关系始终得不到解决,终于导致1987年春天爆发了全国性的大规模抗议运动。《汉城新闻》等26家报社发表宣言,要求维护言论自由,废除《言论基本法》,解放被捕的新闻界人士。1987年6月,在全国一片声讨浪潮中,全斗焕退居幕后,指定他的同乡和同学——曾积极支持他政变的军人卢泰愚担任执政的民主正义党主席,竞选下一任总统。面对国家即将主办奥运会的尴尬局面,在各方面的强大压力下,6月29日,卢泰愚发布了《八点民主化宣言》(即《6·29宣言》),同意反对派提出的直接选举总统的要求,紧急宣布了一系列民主改革的措施。其中第五点的内容是:促进新闻自由,迅速改善相关体制与措施。
于是,形势发生剧变,11月,议会通过决议废除《言论基本法》,取而代之的是《定期出版物登记法》,同时通过了新的《广播电视法》。《定期出版物登记法》规定其法律目标是“努力实现报业的健康发展”,引人注目地删去了“公共责任”的字样。修改后的广播法允许民办广播电视,规定政府不得干涉广播电视的内容。新闻检查制度被取消,公共信息部下属的“公共信息协调办公室”被撤销,并废除了政府颁发记者证制度。
1987年年底通过的一系列法律标志着韩国的新闻自由体制得到确认。本来,开放需要一定的过程,但是1988年韩国举办奥运会迎来了数千采访奥运会的记者,这个转变的进程一下子大大缩短。1988年成为韩国完全开放新闻出版自由的年头。
1988年,卢泰愚执政,基本执行了他在新闻出版方面的承诺。报纸的发展迅速,广播电视不再直接受政府控制,KBS真正实行公营制,全斗焕时期被KBS兼并的民营广播电视重新独立出来。媒介开始批评政府,公布不利于当局的民意调查结果,并公开讨论与朝鲜的关系等过去被禁止的话题,新闻自由的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1993年,金泳三接任总统,出现了战后韩国第一次平静地移交权利的现象。当然,40多年对传媒的专制控制造成的观念和习惯不会很快消退。有的新闻工作者仍然习惯于认为传媒是“政府的工具”,并自愿采纳从官方信息部获得关于如何报道敏感问题的种种暗示。政府机构也会习惯性地采用一些间接的方式动员舆论,或对传媒进行收买,实行软控制[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