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政府管理体制

(二)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政府管理体制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大众传播媒介,我国政府对其的管理在摸索之中不断成熟。针对互联网发展的不同阶段,我国的互联网管理也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9年以前的初创阶段;第二阶段为2000—2002年的成熟阶段;第三阶段为2003年到现在的推进阶段[141]。互联网的发展从技术上是依托于电信业,而从传播内容上来讲又属于大众传媒业的范畴。互联网所具有的这两个行业属性决定了我国的互联网管理是以协同为主导的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互联网管理的主要手段可以归结为两种:一是控制,二是引导。具体而言,又可以细分为:网络立法管理、行政手段的监督、技术手段的控制、行业自律的约束。我国以政府协同为主导的互联网管理体制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这些特色我们可以归结为:发展与控制并行不悖的管理思想、政策与法规相结合的管理依据、社会监督与个体自律并重的多元管理手段、适应网络经营者成分多元的分类管理模式[142]

上海政府主管部门对近千家有影响的网站实施分类分层定位管理,推动传统媒体、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参与网宣,建立网上“新闻发布平台”,初步形成了传统媒体、互联网和政府等部门新闻发布制度协同的舆论宣传引导格局[143]

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并且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承担具体职责,标志着互联网发展成为国家最高发展战略。而在国家网信办成立之前,上海网信办就已经成立,并且在上海的新媒体管理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具体而言,上海网信办承担的工作大概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其一,搜集网络舆情信息,进行舆情研判并制作“舆情专报”上报上级机构;其二,进行互联信息管理,对容易造成社会恐慌的谣言信息进行及时辟谣与删除;其三,联络互联网企业、新媒体单位推送互联网正面信息,对社会热点事件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回应,并对回应及时组织传播;其四,制定互联网发展与规范的政策法规;其五,保障网络安全,与多部门协作打击网络诈骗、扫黄打非以及保障个人隐私等。上海网信办有效地将监管、政策制定、与多部门协同合作共同参与互联网治理,激发了在新媒体治理领域中政府机构的活力与合力,也提高了网络治理领域政府的沟通效率和专业化程度[144]

此外,随着技术发展,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互融合的趋势将愈加明显。目前,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以及网络三者之间的界限已渐渐消解,三网融合成为现实,被美国人凯文曼尼称之为“大媒体”的时代已经来临。而这一趋势使得传统的传媒管理面临不小的挑战,不少国家都针对此形势做出相应调整。比如,2003年伊始,新加坡政府把原来的广播管理局(Singapore Broadcasting Authority)、电影和出版局(Films and Publications Department)和电影委员会(Singapore Film Commission)合并起来,成立了统一的管理机构——传媒发展局(MDA)[145]。我国的传媒业规模之大,令其改革推行自然没有新加坡这样相对小型的国家容易。然而当下我国这种行业区划式的传媒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当下融合的潮流,通过规制机构融合才能应对这一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