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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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和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组织国内有关专家,2006年制订的我国第一部《肝衰竭诊疗指南》,按照肝衰竭病理组织学特征和病情发展速度,肝衰竭可被分为4类:急性肝衰竭(acute liver failure,ALF)、亚急性肝衰竭(subacute liver failure,SALF)、慢性肝衰竭急性发作(acute-on-chronic liver failure,ACLF)和慢性肝衰竭(chronic liver failure,CLF)。

急性肝衰竭的特征是起病急,发病2周内出现以Ⅱ度以上肝性脑病为特征的肝衰竭综合征;

亚急性肝衰竭起病较急,发病15d~26周内出现肝衰竭综合征。

慢性肝衰竭急性发作是在慢性肝病基础上出现的急性肝功能失代偿;慢性肝衰竭是在肝硬化基础上,肝功能进行性减退导致的以腹水或门静脉高压、凝血功能障碍和肝性脑病等为主要表现的慢性肝功能失代偿。